今天听一人说“电子竞技登上CCTV5,以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跟家里人说自己打游戏了!”另一人回道:“你又不能跟电视上人打得一样好,有什么可打的。 ”
这就是典型的父母式回应,一般这种回应很容易反驳,但大多数我们不去反驳,因为大多时候反驳也没什么用,但我还是想稍微替这个人反驳一下,用最幼稚低端的方式——等量代换。
首先,你要承认电子竞技是一项体育运动,在此基础上,将电子竞技代换成其他体育运动,我以跑步为例。我跑步还算可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参加学校里的运动会,基本就算不是第一第二,也能有个说得过去的名次,但我不管怎么跑,这辈子长跑跑不过拉德克里夫,短跑跑不过鲍威尔,所以我这辈子就没必要跑步了是么?连平常跑步锻炼也不行了是么?连着急去某个地方也不能小跑两步了是么?就算不能有世界级的水平,我随便跑跑还是可以的吧?那么就算电子竞技打得没有电视上好,我随便打打还是可以的吧。
其次,你要承认体育运动是一个兴趣,在此基础上,将体育运动代换成其他兴趣活动,我以音乐为例,在音乐中单挑出唱歌,与电子竞技形成对比。我唱歌基本是五音不全的,但是即便是我五音不全就不能喜欢唱歌了么?连听歌时跟着哼哼也不行了么?连朋友们一起去KTV也只能听着是么?哦,不,既然不能唱成歌唱家的水平,那就不能喜欢唱歌这件事,听别人唱歌也不允许,去KTV也是不行的。就算不能成为歌唱家,我把唱歌当成我的兴趣可以的吧?那么就算电子竞技不能打成职业玩家,我当成业务爱好总是可以的吧。
再次,你要承认,拥有兴趣是一种健康的生活要素,在此基础上,将拥有兴趣换成其他生活要素,我以吃饭为例,来与电子竞技对比,我对吃是不在意的,能吃饱就行。但是如果吃不上蓝龙虾、白松露,就不允许吃饭了么?吃多少就必须得吐出来多少是么?要吃就吃最好的,要不就不能进食是么?就算没机会打开味蕾,我安于妈妈和家乡的味道、爱人与爱情的味道还是可以的吧?既然可以,那我打电子竞技也安于内心的失落与满足、团队的埋怨与欢呼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从电子竞技,到所有体育运动,到所有兴趣爱好,到所有生活要素,没必要强迫自己做到最好,就拿兴趣来说,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让自己满足,那么,让他适合自己就好,比如我学过箫,现在已经忘了,但它适和过我,那段时间我很开心,比如我学过口琴,现在只会吹几段很简单的歌,但这样我已经很满足,比如我爱读书,读得下去的就读,读多几遍,读不下去就放下,再也不翻看也不觉得可惜。
想想一下,如果我逼迫自己某件乐器玩到炉火纯青,或者逼着自己读一些读不下去的长篇巨著(比如一些俄国文学),那我估计这辈子都不想再碰那件乐器了,甚至对别的乐器也提不起兴趣,这辈子都不会再读那本书了,甚至对别的书也产生了阴影。如果不能把兴趣保持在适和自己的程度,兴趣就会反噬自己,让我们失去这个兴趣,也会紧跟着吞噬我们对兴趣这件事的兴趣。
不自适,便自噬,我们得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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