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是分了两个阶段才把它看完的,第一次看了百分之七十,当时的感受就是里面的人物都有些心理变态,都很能演戏,心理描写细腻得有点可怕。洛枳的原话是这样的:
这个世界太大了,无论你觉得自己有多优秀,多独特,多有个性,后者多态,多阴暗,没有良心——你永远不会孤独。因为世界上没有独一无二这回事。
后面的百分之三十让人大跌眼镜,原来作者早早就布下了天罗地网,前面出现的随随便便的一个名字都绝不是偶然。
我简单地把后百分之三十的情节总结了一下,大概是这样的:他俩在一起了,盛淮南请假回家了,他家倒了,父亲进监狱了,母亲病倒住院了,考试帮学长作弊被抓了,学长没啥事,他自己却面临着要退学的处境;朱颜是盛淮南的小姑姑,顾止烨跟陈墨涵原来早就认识,一切都是骗局,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说帮官女儿做事开心啊。百丽追随帅哥脚步停学去了支教,后来那个帅哥被大公司聘用回北京了。盛淮南跟洛枳有一年没见了,一年没联系了,在张明瑞的追求下,洛枳的心真的是纹丝不动,后来盛淮南去找洛枳了,他俩一块去了一个可以俯瞰全北京的地方,是盛淮南背着洛枳上去的,盛淮南说要去新加坡继续他的学业了,但第二天又决定不去了,后来他们就幸福的在一起了,他们回振华拍婚纱照,还是耿耿给拍的。
最后献上个人喜欢的只言片语:
你第一次为张明瑞喜欢我道歉,第二次为高中不认识我道歉,第三次为我喜欢你道歉—你的是非观真是特别啊。
丁水婧忽然想起五年前的夜晚,她沿着湖堤边走边说:“翠翠心里知道,那个人也许永远不来,也许明天就回来。” 洛阳却说:“多可惜,一个小姑娘,要为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回来的人等一辈子,何苦。” 何苦。 丁水婧,你何苦。
我在想,如果有可能,我一定要跑回去,告诉高中时那个孤单的女孩子,别难过了,快点儿长大吧,长大后,你就能遇见我了。
我从来都没有把肥肉摆在凳子的横档儿上,也没有和人家女主人说过那样的话。 我也没有练成用三根筷子吃饭。那只是因为我喜欢你,听说过,才去试试的。 那年那场大雨,我本来在宿舍,是你问我有没有被雨困住,我才跑了出去。 我对你还撒过什么谎,我现在都已经想不起来了。我想,我应该跟你道个歉吧。 “但是我撒谎,只是因为我喜欢你,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而已。”
骨灰是死的东西,灵位只是一块卖得格外贵的塑料。
我?我妈妈老家有一片橘子园,本来是要叫洛橘的,据说很讨喜。可是被算命的改了,说贱名好养活,这样能渡劫。
任何时候,“我愿意”这三个字都那么打动人,哪怕在一场不那么打动人的婚礼上。司仪太过聒噪,宾客大多素不相识,小孩子在席间哭得太吵闹——可是一句“我愿意”,永远包含着或幸福或悲壮的勇气。
丁水婧认识盛淮南,和她同龄,畅畅快快地讲着另一面的盛淮南,好像闺密堂堂正正地在议论她的男友一样。 有时候,和不相干的人提起自己喜欢的人,听他们评价、八卦,凝神搜集着所有自己已经知道或者从不了解的一切,能给人带来莫大的快乐。
请和我讲讲他。 我很了解他,可我就是想提起,想听你讲讲他。 讲讲我喜欢的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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