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5.11
姓名:卢焕彩
自己的情绪:暴躁,痛恨
情绪的来源:早上派出所通知我去看视频录像。发现偷我钱的人是一个贪财的人,从一开始看到我的那笔钱拿袋子装着就已经刻意用钱包挡住,然后用手摸摸,默数里面可能又多少张钱,然后他取完钱后离开。当我提出看看这个人从哪里来,能不能看到他的车牌号,派出所的人才告诉我他们有这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和地址信息。但是他们不能告诉我。叫我去法院。去到法院,法院说我要告别人,就必须要有被告人的信息,但是我没有。重新回去派出所,他们态度很坚硬,不能给,说只能对公不对私。下午又去法院,法院表示这个是必须提供被告人的信息方可。我在那里打了电话给能提供信息给我的好友,和打了几遍检察院的电话。最后,法院的工作人员说看我可怜,破例给我开了一张调查函。我自己带着调查函回到派出所,一开始派出所说可以给我,后面他们进去办公室商量后告诉我说,不能给我,对公不对私,怕我把信息泄露出去,这个必须要法院派人过来才可以。我这时候情绪直接崩溃,破口骂派出所。认为他们这种死板不灵活变通的行为让我相当痛恨。我提出让他们带着身份证信息跟我一起去法院给他们,他们也不愿意。两个部门,都让我从A走到C,可是我连B都还没走到。他们都很坚定自己是对的。
价值观(成长经历):我讨厌不诚信的人。自己丢失的那笔钱,我本来已经放弃了。但是我看到拿走这笔钱的是这样的一个人,我认为这种人应该要抓回来进行处罚。可是公安局握有这种信息,也不愿意采取任何行动,很坚决的说这是遗失案。可是我真的搞不懂,明明有视频证明有人偷偷地拿走了别人的东西,是盗窃案,为何可以不理?而且,两个相关的部门为何会如此不统一,让当事人左右为难。我为国家的这种办案执行力和法律的执行力感到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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