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郑则成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他抱着熟睡中的女儿想了很多。在一夜之间,他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就这么死了。
他只是在停尸间里远远看了一眼尸体,那个熟悉的面孔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他本以为自己会哭得死去活来,但当他真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之后,却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但细想之下,他零星地回忆起昨天晚上的一些片段,那个妖艳的女人,还有后面出现在胡同里和他说话的男人。虽然记不起具体说了什么,但是这足够让他后怕,难道真的是自己雇凶杀人了?
他用力摇了摇头,想把这个突然出现的想法甩出脑外。他这么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怎么可能会作出雇佣杀手的事情,而且他记得自己当时什么并没有带什么钱,就算是真的想找杀手,那也不够格才是!
是的,一定是弄错了,那个警察找不到杀人凶手,所以想把责任推到自己身上,想找一个替罪羊,以此来增加警方的破案率。
郑则成不再去回想那些细节,他又开始逃避某种现实,这时他一直以来的处世之道。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去想,对自己不利的的事情有多远就逃多远。逃避是一个人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最有性价比,也最简单的方式,
只是他心中隐隐有一丝不安,具体是因为什么却说不出来,只是一种感觉,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会因为这件事而付出某种代价。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便将女儿送到了小县城老家的母亲家里,然后自己一个人又返回了市里,他打开了烧烤摊的大门,在门口张贴了一天条告示:“旺铺转让。”
他打算将烧烤摊转让出去,套出现金,处理完妻子的后事之后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然而他的打算注定了要落空。在某天他回到家里打算收拾好家里的行李的时候,他发现了房间里有不对劲的地方。平白无故的,家里多了好多陌生的脚印,那些脚印很大,一看就知道是男人的脚印,而且并没有什么掩饰,家里所有的柜子和抽屉都被翻了个遍,衣服和杂物都凌乱地放在地上,就像是遭了贼。
但郑则成心里很清楚,这肯定不是贼,因为哪个贼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入室盗窃呢?
二话不说他拔腿便想跑出门去,可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已经挡在了门口。
“你想去哪啊?”
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坐在沙发上,他就静静地坐着,好像是家里的某位客人,看上去非常平凡。但是郑则成却清楚,对方一定不是善茬。
因为他在男人的腰间看到了一抹若隐若现的枪柄。
“你们是谁,到底想干什么?”
“我们是谁?”
男人戏谑地大笑起来,他笑起来的时候整张脸的肌肉都在抖动,整张脸在笑容的最后化为了一个残忍的微笑。
“有些账是不是该好好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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