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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一个不占人便宜的女儿有多重要?

培养一个不占人便宜的女儿有多重要?

作者: 正好闲聊 | 来源:发表于2017-08-26 08:44 被阅读182次

    一条《海归男追女同学8年被拒将其从19楼扔下》的新闻刷爆了各大媒体,也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

    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个爱而不得,那就将其毁灭的故事。

    对于逝去的花季少女,和终将得到法律严惩的凶手,都是令人扼腕叹息的。

    可是,仔细阅读了新闻,了解了事件的始末。虽然海归男的手段过于极端,残忍。但是作为受害者生前的一些做法,才是导致整个事件以悲剧收场的导火索。

    受害者的表哥是这样述说的:当初男孩从国外留学归来,要跟表妹一起合租房子,表妹开始时不同意的。但是因为男孩家条件好,说愿意多出一点房租,表妹同意了。

    可是其实,三个人合租的房子,房租一共加起来5300块,男孩承担2000块,剩余费用两个女孩各自承担。按照平均法则,三个人均分房租的话,平均一个人应该支付1767块,男孩以每个月多出233块的代价,获得了与心仪女孩共处一室的资格。

    而所谓的男孩多出的房租,也就是两个女孩承担的房租从1767块每月降到1650块每月,我不知道这节约下来的117块钱到底能干什么?值得这个女孩能同意一个并不喜欢的男孩,可以跟自己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究其原因,我感觉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受害的女孩,比较爱占人小便宜,爱虚荣。

    这个跟别人抱怨说,一点都不喜欢这海归男的女孩,一方面觉得人家老纠缠她很烦,另一方面,她可以心安理得地接收人家从国外带给她的奢侈品,可以心安理得地跟人家出去旅游,费用自己不管。

    对于海归男这种一言不合就以命相欺的犯罪,我们当然是不可容忍的。但是,这个被从高楼抛下而致死的女孩,真的非常无辜吗?

    不可否认,小女孩的这种行为肯定罪不至死,即使有罪,也需要法律来判定。

    我今天想说的仅仅是小女孩面对物质诱惑的心理,给自己带来的灭顶之灾。

    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不是每一样自己喜欢的就必须要据为己有。如果自己有购买能力,可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去获得。如果自己没有购买能力,那就注定那个东西不是自己。

    可能有人会愿意帮助你满足欲望,但是要知道,如果你忍受不住诱惑,轻言接收,最终要付出的代价,可能就是你所不愿意承受的了。请永远记住: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果这个女孩,在明知自己不喜欢男孩的情况下,一开始就坚决地拒收男孩送的任何东西,更别说还舔着脸免费跟着人家去旅游了。

    说到底,女孩还是抱有一种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理,也让男孩觉得还是有希望的,所以两人越扯越不清,冲动之下,真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不是什么便宜都可以占得心安理得的,有时付出的代价可能真的无法承受!

    老家有一个远房嫂子,人很开朗,没事时说说笑笑,但是就是有一点,自己人比较小气而且特别爱占小便宜。

    到九十年代的时候,村里很多人都出去打工。每年年底,那些在外打工的人都会大包小包的年货提回家。

    每年的这个时候,这位嫂子是最活跃的。

    只要谁家有人回来,这家就必定有她的身影,而且还带着两个女儿一起去。是去聊天吗?当然没有!

    这些外出打工的人,因为一年到头也就春节几天在家,所以每次回来都会给自家买上一堆的好吃,花花绿绿的零食。这位嫂子就带着孩子冲着那些零食去的。

    主人家碍于面子,怎会给她的两个女儿施舍一些。没错,我用的是施舍!

    等到这位嫂子把每个远行客的家都逛遍了,这些在家过完年的人,又要开始一年的奔波了。嫂子也会安静很长一段时间不出门。

    记得那年我结婚的时候,父母为了晚婚的我在家乡人民面前有个交代,特意在家里办了几桌酒席,请了村子里的老老少少过来吃饭。这位嫂子毫不例外的也在场,当然,她的两女儿肯定也不会错过这场喜宴。

    老家的风俗,酒宴的前奏是先在桌上摆上水果,各种瓜子,花生等各类零食,满满一桌。是为了在正式开饭前,大家可以先开开茶话会。

    然而,那天让我打开眼界的是,嫂子竟然特意还准备了一个塑料袋,干嘛呢?当然是装桌上的水果,零食的。每次桌上一上什么,嫂子就用手狠狠地抓上一把,先把自己和两个女儿的口袋装满,然后在我的目瞪口呆中,她抽出了一个塑料袋。然后我无语了…..

    再看她的两个女儿,席间的各种表情和行为,就像是好多年没有吃饱饭一样。什么菜好吃,就把那个菜恨不得全部装在自己的碗里,嘴里的还没有咽下去,筷子已经又伸出去了。那副吃相,我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同桌的人,都很嫌弃地看着母女三人,有的默默地放下筷子。

    当时我就想,如果我将来有孩子,觉得不可以把孩子养成这样,让别人当看客。

    我不知道从小就让爱占人便宜,带着两个女儿到处变相要吃的嫂子,等她的女儿长大后会成什么样子。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这两个孩子,将来不会觉得占便宜是多么让人不齿的行为,应该还会觉得有便宜不占,那才是傻瓜呢。

    前年回家,据说这位嫂子的大女儿在南方打工,被人揍了,在家里养伤。

    说起来也是蛮狗血的,这个孩子因为有几分姿色,一进厂,就被一个家境还可以的男孩看上,从此每天帮她买早餐,鞍前马后,想获得美人的心,但是男孩的长相有点差强人意。这个女孩从小跟着妈妈一路便宜占到底,对于这样的好事肯定不会放过。至于要跟男孩有点什么,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如此一年多,男孩的耐心有限。当他明确说要确立两人恋爱关系的时候,女孩不同意。觉得被骗了的男孩冲动之下,把这个女孩子揍了,引起内伤。于是只能回家。

    世上哪有天下掉馅饼的事呢?

    有一次去超市,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长得白白的,两只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闪一闪煞是可爱。

    超市的每个酸奶的品牌前,都放有免费品尝的小杯子,小女孩从一个品牌到另一个品牌,拿起免费的品尝的杯子就喝。

    到第三杯的时候,女孩的妈妈在女孩面前蹲下来说:“宝贝,我们已经试吃了两杯了,这杯不可以再吃了。”

    小女孩嘟着嘴巴说:“妈妈,为什么呀?”

    妈妈说:“宝贝,你看,你品尝这些酸奶是为了试吃它们的口味是不是适合你的口味,而不是让你从第一杯一直喝到最后一杯,是不是?虽然是免费品尝,但是,超市买这些酸奶也是花了钱的,你每多喝一杯,他们就会多花一杯的钱。可是我们又没有买,你看,那我们是不是算是白吃了他们这么的酸奶?你说白吃别人的东西是不是不对?”

    小女孩明显不是特别明白,但是还是听了妈妈的话,说:“好的,妈妈,我记住了,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下次我要吃的时候,就花钱买。”

    母女两个走开了,我看着一大一小的身影,不禁由衷一笑。

    《礼记.屈礼上》云:“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古训不可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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