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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做公司的股东了,股权要怎么处理?

如果不想做公司的股东了,股权要怎么处理?

作者: 绿菜心 | 来源:发表于2017-08-16 16:11 被阅读60次

“我决定离开这个公司了,想把股权转给菜菜。”

“菜菜不是我们公司的人,这你跟我一个人说了没用啊,要看看其他股东的意见。”

“啥?还要他们同意啊,我自己的还没有权利给谁啊!”

“也不是这么说,看来是你没有搞清楚股权转让这回事~”



什么是股权转让

首先,我们在这里讲的股权转让,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没办法,谁让现在的初创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呢

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是指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这个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是完全自由,外部转让则需要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其股权的权利。

另外,要和股权的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区别一下。

股权的直接转让是将属于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

而间接转让是按照限制性的规定,依法强制性地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包括继承、公司合并。(插一句,由直接转让变成间接转让可以实现避税的效果。)

股权转让的结果是使受让人进入公司,能够对公司主张相应的股东权利,股东权利的行使是以获取股东资格为前提。

因此,股权转让中的核心问题是受让人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基于什么标准确认受让人已经能够依其股东资格向公司主张权利。

自愿转让,限制性规定有哪些?

小李、小刘和小张合开了一家公司,因小张要出国,想处理掉他的股权,他在考虑两个方案:

(1)他将股权转让给内部股东;

(2)将股权转让给他的朋友小齐。

这两种方案有什么区别?

这两种方案相比,方案(1)会比较省心。

因为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没有什么限制。如果是向第三个人转让的话,会有严格的限制。

1.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30天内不答复的话,视为同意。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如果内部股东都想要购买转让的股权时,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权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权。

那如果是隐名股东呢?

隐名股东是实际投资人,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那名义出资人是称为名义股东。

对于隐名股东才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不过需要名义股东配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股权转让后,要走什么程序?

股权转让,无论是内部转让还是外部转让,都需要修改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话,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哦。

虽然在法律中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的同意。

但是工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时,是要100%投票(代表全体股东同意)通过,半数以上是不够的。

办理变更登记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哦,因此,新股东要督促公司及时到工商局履行该手续,否则,自己的权利有可能被他人主张。

同时,也是在走完这个程序后,受让人才获得股东资格。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目前因为注册资本都是认缴制的,在涉及转让的这部分股权没有实缴的情况下,是不用缴纳印花税、个税等的,属于转让了出资义务。

如果是实缴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就需要交税了,并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的必要前提就是纳税(包括免税、不征税证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0%)和印花税(0.5‰)。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和印花税(0.5‰)。

有时候,非货币形式的转让很容易被纳税人忽视,以为不用缴税,而股权转让收入不仅只是现金,还包括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同时,股权转让价格要公允,无正当理由的转让,税务机关会给你核定转让价格,那这个价格就不是你说了算了。

可能会按照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或者是同类企业股权转让价格。

如果股权转让价格偏低有正当理由的话,那么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税务机关。


股权转让涉及到很多细节,在涉及到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时,最好还是请教专业人士,如果处理不好,后续发生很多问题那就得不偿失了。

文章来源:绿菜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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