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刚开始理解社会到今天,也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到二十一世纪,我认为,我们的人生价值观正在发生改变,其中很有代表性的一点就是从对幸福的追求转而关注于生命的意义。
时常听到新生儿父母说起对孩子的期待,“我希望他以后不一定非得出人头地,幸福快乐就好!”但不常说“我希望他能生活得有意义”。人生幸福和有意义看上去差不多一样,有什么不同吗?
我有一个笔记本,现在还记录着我二十多岁刚大学毕业不久写下的目标。这个目标订制的大致完成时间是三十岁时,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关于财务,规定了一个不低于这个底线的固定存款数额;二是关于事业,要求自己拥有一份属于自己,而不是替人打工的长期稳定工作;三是关于生活,诸如衣、食、住、行等最低配置。我之所以写下这个目标,是因为当时认为这就是我要的幸福生活,我以为达到目标以后就会高枕无忧,收获圆满人生了。
今天重新翻到这一页,我也已经过了当年的完成时间。目标达成了吗?好像是的。我从此幸福无忧吗?好像不是。除了感谢那些年奋斗的自己没有虚度光阴以外,目标的结果并没有对我此时的感受带了丝毫慰藉。
努力工作并不为了幸福生活记得有一年,“你幸福吗?”这句话居然被央视做街头调查,国家还做了个看上去科学严肃的关于“幸福指数”的测量。我也一直不清楚我的指数是多少,或者说,我的指数像心电图,随时波动,但不会是一条直线。
关于幸福的概念,我认为至少有两点是被误解的。
一是,一个人的幸福不是看事实而定,幸福与否全看本人的看法而定。银行卡上的数字、房子、车子乃至别人的评价,所有一切都不够成幸福的尺度,我们不能用同样的尺度测量不同人的幸福指数。“稀饭加泡菜”的幸福有可能一点不低于“鱼翅加燕窝”,并且没有半点酸葡萄的意思。
二是,幸福带来的快乐感是对变化做出的回应,而不是对我们所处位置绝对值的持续测量。我们很容易为多赚了15%感到幸福的满足,但快乐是暂时的,如果长时间稳定不变,这种欢喜稍纵即逝。
难怪欲望的满足是幸福的可靠来源。但是它与增加生命的意义没有任何关系。幸福关注的是当下,而意义关注未来或者更具体地说是与过去、现在和未来联系在一起。
当我们在说“人生有意义”时,我们实际上是展现自我、定义自我、树立自我形象和其他以自我为中心的活动。现在主流提倡“工匠精神”,死磕自己,瑜伽士般的超越极限,这个过程没什么幸福可言,但却十分有意义。和一个朋友惬意的享受下午茶时光,可能当下幸福,长远却不一定有意义。
这就是所谓“快乐主义的悖论”,你越有意追求最大程度的快乐,你所得到的快乐就越少。也就是说,如果想追求快乐,你必须“豁出去”。你必须忘记“你的快乐”而去寻找其他目标和计划:如他人利益、疾病治愈,或服务大众等。
如果幸福是得到你想要的东西,那么意义似乎是做你能付出的事。或者说,追求有意义的人生正是为了不仅限于当下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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