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大义】
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
——选自《韩非子·八说》。
【译文】
立法有利也有弊,权衡利弊,如果利大于弊能促成事情成功就设立它;能够成功的事里面也包含着弊处,权衡利弊后,利大于弊就去做。
【赏析】
世上万物都是相互矛盾,辩证统一的,如成败相随、祸福相依、利害相从。因而,我们在做任何事之前必须权衡利害,如果利大于弊,或者困难可以克服,我们就去做;否则就放弃。这种做事态度是一种负责和慎重的做事方法,它能把害与弊降到最低。
比如一种新药问世,在它广泛使用之前,必然经过反复的临床验证,测试它的疗效和副作用大小,直到能够确定其疗效以及将其副作用降到最低时才能推广使用。但是作为病人不能因为药有副作用就拒绝使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药物是拯救生命、解除病痛的必须品。由此,我们提倡权衡利弊的工作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抱着谨慎小心的工作态度,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那些因噎废食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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