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做到了简洁,你将无所不能
一、小即是好
做人简洁,做自己,坚持自己的原则,并立马说出自己的想法
对史蒂夫来说,这些都与他无关。无论你是敌是友,真理就是真理,他的意见就是他的意见,和他是否喜欢你、是否重视你毫无关系,与氛围是否和谐更是毫无瓜葛。
史蒂夫·乔布斯要求大家沟通时必须直截了当。他对那些拐弯抹角的人毫无耐心,一旦发现你的谈话漫无目的,就会立即打断你。
我把史蒂夫冰冷的话放在了心上。我知道自己原来的判断是正确的,但我妥协了。不管我的出发点是好是坏,最终效果都是一样的。我发誓,再也不去捍卫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了。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挨批评了,他很清楚,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因此,他尽可能坦然地把闲言碎语归类,从中吸收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把其余的垃圾消息抛诸脑后。
团队简洁
始于精英小团队并维持小规模。因为规模一旦扩张,“复杂”就会随之而来。
参会者需要有参会的理由,没有所谓的“面子邀请”。会议要么非常需要你,要么根本不需要你。会议无关私人关系,纯粹是公事公办。
项目团队的规模始终很小,真正有才华的人能承担责任,这就是驱使他们疯狂工作、提出奇思妙想的动力。因为质量比数量重要,所以每周(甚至是每天)的非正式会议都能取得成果。
然而,团队不光有“规模控制”问题,还必须有一位特殊人物,这个人必须坚持原则。 工作质量的提高与最终决策者的参与程度成正比。
乔布斯会坚持参加广告设计中
他的处事底线是--如果你觉得某个东西很重要,你自然会有时间去关注。如果你真的太忙,或是认为营销并非自己的专长,那你就得聘请或委托他人代办,而且要赋予他们真正的权力。
我可以明显觉察出,比起创造力来,他们更重流程。这不是件好事!在苹果那里,我们通常能成功,因为创意才是苹果最重视的东西。
在这类公司里,较低层级的人往往承担更大的工作量。他们只需确认老板能在众多创意中发现满意的东西,对自己产生些许好感。他们不愿意支持和自己的想法不对路的创意,即使那些创意更高明。在层级较多的组织里,人们很难站在“有想象力的创意”那一边,因为那样做会比较冒险。而在苹果这样“平行架构”的组织里,做到“不同凡想”则会更容易些。
二、少即是好
史蒂夫用“简洁”理念给苹果的整个生产线重重一击。他打算让苹果的产品从众多型号变成四种型号,即分别为普通用户和专业人士服务的笔记本电脑,和分别为普通用户和专业人士服务的台式机。这是科技史上最引人注目的简化生产线的方式。
苹果关注精简和优质产品,拒绝向质量问题妥协。
想让所有人都满意,就等于得罪所有人。苹果选择的是简洁之路,集中精力做几件事。……苹果只生产优质产品,欣然把低端市场留给了有需求的企业。
产品的每个细节都尽善尽美,值得人们反复把玩。当史蒂夫向广告公司展示第二代iMac的样机时,他看起来就像一位骄傲的父亲。
英特尔模式的前提是,只要出现一个坏主意,整个帝国就可能面临灾难。苹果则认为,犯错不要紧,能一鸣惊人则更好,即便是落入窘境也比重担在身、广告创意人员江郎才尽要好。精简能力的高低就是两家公司流程差异的问题所在。苹果有精简能力,而英特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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