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学习》,作者[日]斋藤孝,1960年出生于日本静冈县。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并在该大学研究生院教育学研究科修完博士课程,现为明治大学文学部教授。在本书中,作者既总结了十六位杰出人物的学习方法,又分享了作者自身的学习技巧。旨在为找不到适合自己学习方法的读者提供启示。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套学习方法,分别是概念法、模仿法以及限定法。
一、『概念法』
很多人输入信息的时候,总是忽略最基础的问题,那就是「概念」。概念能帮我们更好地理解事情的本质,而不仅仅只是记住了这件事情。如果只记住不理解,大脑就像个只能存储的U盘,而不是处理信息的电脑,无法活学活用。
第一步,对概念进行定义。
比如工程类的「成本核算」,你可以定义成「在某个工程投入且不可收回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机械费、管理费等成本审查统计」,这是对概念进行定义。那么反过来,将定义的描述写下来,如果不够简洁,那就继续精简,保证用最少的文字去解释清楚,即定义浓缩为概念。
第二步,描述这个概念的应用场景。
还是以成本核算为例:审查施工班组实际施工工程量,所消耗的主材和辅材,所需人工,以及其他一系列用于工程的费用,得出这个工程完工时所有成本的总和,比如中标价100万,实际成本70万,由此附带计算出这个工程的利润率。
这就是完整的描述。
二、『模仿法』
在学习时,模仿不仅不可耻,反而还非常有必要。大家回忆下,小时候练字和绘画,都有「临摹」这一过程。模仿的本质,就是把标杆参照物的优点,都复制到你的脑海里,内化成你自己的东西。
我现在的所写的格式就是模仿剽悍晨读的格式,但是内容是自己的东西,模仿的过程,也是我自己思考学习的过程。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学会学习,不是学会抄袭,否则就是侵权了。
2014年12月5日,台湾作家琼瑶诉内地编剧于正抄袭一案,在市三中院开庭审理。琼瑶委托律师诉称,于正的《宫锁连城》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严重侵犯了她的改编权、摄制权,因此向于正等5被告提出2000万元的索赔。于正没有出庭应诉,其代理律师否认指控。
2015年4月8日9:30,北京高院将公开审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侵害著作劝上诉案。
2015年12月18日,《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琼瑶胜诉。
模仿的最终目的是学而不同,甚至独树一帜,成为别人模仿的对象。
有一句广告词是这么说的,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三、『限定法』
学习时,我们需要广泛地涉猎和阅读,否则容易片面地看待问题。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时,最好限定一个方向实践,让自己在这条道路上变得与众不同。
现在很多家长生怕孩子输在起跑点,给孩子报名了很多培训班。
我是在一个口腔诊所里知道的飞飞,他妈妈会带他过来看牙。现在上小学五年级,他从三岁开始,爸爸妈妈就给他报名了很多培训班。比如英语、跆拳道、围棋,画画,街舞,他每天的空余时间就是出入各个培训班。在这个过程中,渐渐地,他展示出了画画的天赋,并且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在画画上。于是爸爸妈妈给他减少了其他的课,只留一两个,尤其重点培养他的美术。
在经过几年的训练,前段时间,他在学校里举办了个人的画展。
我看了他妈妈朋友圈里晒出的美术成品,国画画得非常好,大气又细腻,不说,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小学生画的。
飞飞妈妈说,一点兴趣爱好都没有,人生该多无趣,可是在他小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的适合他,并且他自己是完全喜欢而且想坚持下去的。所以这样的广撒网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是太多的家长,什么都不想放弃,最终也不见得什么都收获。
一个人不太可能在所有领域都成功,但往往可以用一技之长成为某个领域的佼佼者。
学习是为了进步,为了摆脱现有的困境,但是学习有很多种方法,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才是学习的制胜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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