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郝,单字苟。
他喜欢狗,也喜欢偷狗。
但,他更爱吃狗肉。
他对狗肉的爱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谁家的狗如果死了,被埋了,他会趁主人家不注意时偷偷的刨出来,剁成几大块,撒上盐,挂在屋檐下风干了吃。
自家的狗养得强壮,他会不顾家人的反对制止,更不顾狗的苦苦哀嚎将其绑在树干上活活勒死,最后烹了吃。
就着酒,吃的津津有味,他说:“风干的狗肉可没有新鲜的狗肉好吃。”
只要哪里有狗吠上两声,他都会忍不住朝那个方向瞄上几眼,眼中光芒四射。
哪里有狗,哪里就有郝苟。
有人劝他:“狗这种动物会通灵性,少吃狗肉,经常吃狗会折寿,搞得不好会有报应。”
他却摇摇头,极其不以为然:“吃狗吃狗,命长九九,不吃狗肉,难过六九”
他认为,狗肉大补,经常吃狗肉可以延年益寿,长命九十九。
已经许久未吃狗肉的郝苟精神几近奔溃,没有狗肉的菜席如同嚼蜡。
听人说西口的流浪狗很多,他欣喜若狂,毅然前往。
突然的闯入,西口的流浪狗对他充满敌意,两眼充红。
他毫不在意,认为只要能吃上狗肉,哪怕一场殊死搏斗也是值得一试。
他盯上一条狗,那条狗膘肥体壮,好似多日粒米未进的乞丐在看到一只冒油的烧鸡后流下口水。
如果一切顺利,可大饱几天口福。
不曾想,他盯上的这条狗却是它们的领袖,所有狗一拥而上,他逃无可逃,躲无可躲,最终被成群的流浪狗活活咬死。
他被带到地府,阎王调取他生前记录,顿时雷霆大发。
阎王在让他经历十八层地狱的残酷折磨后,命小鬼送他投胎为狗,以惩戒他生前所为。
前世为人,此世为狗,并成了一条人见人厌的流浪狗。
它全身脏兮,毛发结痂笨重,身上长满虱子。
它整日低着头,在地上寻找人类丢下的残羹剩饭,还要面对人类的辱骂脚踢。
身材瘦小,同伴讨厌它、欺负它,领地也容不下它。
它只能独自流浪。
疲惫不堪的它蜷缩在角落,一个小孩盯上了它。
它很慌,也很怕,奈何身体虚弱四肢发软无力,最终还是被小孩生生抓住并带到西口一块无人的地方。
它被绑在树干上,苦苦哀嚎,在极度的恐惧中被小孩活活勒死,偷偷埋在西口的田野上。
不久,走出一男子,那男子上前刨开土,挖出它的尸体,带回自己院子。
男子剥了它的皮,剁成几大块,撒上盐,挂在了屋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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