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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容斋之四:佛经里的LGBT和宋朝的男妓们

解读容斋之四:佛经里的LGBT和宋朝的男妓们

作者: 笔记里的历史 | 来源:发表于2018-11-28 06:29 被阅读4次

    话说,这解读《容斋随笔》的专题里,咋会有LGBT这么高大上的东西?

    这得怪洪迈。在《容斋随笔》里,他搞了一篇笔记,叫《半择迦》,这么诘屈聱牙的一个名字,到底说的是什么呢?摘录原文如下:

    《大般若经》云:梵言“扇搋半择迦”,唐言黄门,其类有五:一曰半择迦,总名也,有男根用而不生子;二曰伊利沙半择迦,此云妒,谓他行欲即发,不见即无,亦具男根而不生子;三曰扇搋半择迦,谓本来男根不满,亦不能生子;四曰博义半择迦,谓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五曰留拿半择迦,此云割,谓被割刑者。此五种黄门,名为人中恶趣受身处。搋音丑皆反。“博义”,馆本作“搏义”。

    这说的是啥?

    看不懂么?

    那就对了。

    因为这里很多词儿,根本就不是中文的词。比如扇搋半择迦、伊利沙半择迦的等等,都是从梵文音译过来的。

    那么,这段不知道说啥的笔记,和LGBT有啥关系?关系还是有的,先解释下这段。

    梵言“扇搋半择迦”,唐言黄门。黄门,梵文paṇḍaka,音译般咤、半择迦、般荼迦、半挓迦,是佛教经典中的一个名词。意译为不男,即阳具损坏或无用之男人,亦指性欲倒错的人。广义黄门亦或指涉双性恋、同性恋、跨性别。亦见于形容性器官功能不正常的女人,则称为黄门女。

    双性恋、同性恋、跨性别,按现代用语的定义,这就是LGBT了。

    可是佛经里为啥会提到这个?

    原因在于佛教认为这些人是不能出家的。但相对来说,其实佛教对于这类人并不存在歧视,相比世俗之人,反而更为包容。

    比如北传佛教对同性恋没有特别严厉的归范及谴责,同性恋的性欲执著与异性恋的性欲执著在执著的本质上没有差异,基于“普度众生”或“众生皆有佛性”的理由,北传佛教并不认为同性恋者就是道德败坏,但不可以出家及受戒,以维持团体清净。

    而南传佛教则认为同性恋和异性恋在本质上都是由无明所造成的一种执着的行为,没有特别谴责同性恋行为。

    包容的佛家

    相比之下,世俗之人,对待这些半择迦,就远没有那么友好了。

    半择迦这样的人在记载中往往只有三种形象。

    一种是猎奇,早在干宝的《搜神记》中就有相关记载。而在宋代的《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吴县民马允升妻王氏与金三观妻周四姐奸宿一案。验讯周四姐产门内从小生有软肉桩一条,与丈夫交媾并不关碍。肉桩举发即伸出,长有二三寸,粗如大指,可与妇人通奸。"

    第二种形象则与瓦舍勾栏紧密关联。

    周密在《癸辛杂识》中关于男娼的记载:

    书传所载 龙阳君、弥子瑕之事甚丑,至汉则有籍孺、闳孺、邓通、韩嫣、董贤之徒,至于傅脂粉以为媚。史臣赞之曰:“柔曼之倾国,非独女德。”盖亦有男色焉。闻东都盛时,无赖男子亦用此以图衣食。政和中,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者杖一百,赏钱五十贯。吴俗此风尤盛,新门外乃其巢穴。皆傅脂粉,盛装饰,善针指,呼谓亦如妇人,以之求食。其为首者号师巫行头。凡官府有不男之讼,则呼使验之。败坏风俗,莫甚于此,然未见有举旧条以禁止之者,岂以其言之丑故耶?

    宋代瓦舍勾栏

    第三种则被用于政治隐喻,如京房就在《易传》中认为:“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而同期的《春秋》纬之一《春秋潜潭巴》亦谓:“小人聚,天子弱,则丈夫化为女子。贤人去位,天子独居,则女化为丈夫。”

    说到底,无非还是天人感应的那一套了。

    但实际上这些人,不过是病态社会环境的底层受害者而已。

    据《东京梦华录》称,北宋时京师汴梁的“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之万数”。宋代市井文化的发达,也让汉晋时专供豪富取用的“嬖人”“娈童”一类人,走入大众视野,直接游荡于社会并成为民间卖淫业的一大品种。如陶谷《清异录》称,目下京师出卖色相的户头将近一万。

    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里,这些半择迦的遭遇,也不过是在本来就光怪陆离的“红灯区”众生相上,再抹上一道重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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