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这世上只要我们人类意识到的一些事物,我们都会给它取一个名字。有了名字,我们才可以把它在生活实际当中去交流,不论是告知还是讨论都是不可少一个名字的!
否则我们连称呼一个人都没法称呼!总不能像野人一样嗷嗷嗷的吧?那样的话,我们说话也没法去特指一个想要说的问题,比如那是一条狗,你告诉别人的时候,你就只能说狗字,你要说猫字,别人以为你脑子有问题呢!
又比如我们去问别人“你吃饭了吗?”,我们不可能说“你醒了吗?”。这样别人是不会明白你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的,那样人类就没法交流了
其实名本身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东西,它是我们人类对物的实质性的一个理解,然后给他约定成为一个词语或者一个字,我们的语言就是利用这些名在一些特定的逻辑之下的表达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以及我们辩论的过程当中,都会有一些名实之间的问题,比如“白马非马”,这明明就是胡说八道的东西,马是什么?是一个动物的一个共性的命名,具有这种共性的就是马了,马下面可以细分为白黑黄红这些各种颜色的马
就比如说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你不能说你爸不是人,你妈不是人,你爸你妈都是人,是大类当中的一个分类,谁能说自己的妈,自己的爸不是人,或者说不是动物,或者说不是生命,不可能的事情!
我在前几天还看到过一个可笑的视频,这个视频的内容啊,就有点像古代时候的白马非马这个说法,具体的是什么呢?就是啊,一个小商贩拉了一车辣椒,然后呢,可能我们有规定说辣椒运输不收过路费用的,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但是他拉的辣椒是一种线椒!然后,收费的就说线椒不是辣椒,线椒得收费,辣椒不收费!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种规定,即便是有这种规定,这简直就是胡说八道,线椒就不是辣椒了吗?这是谁规定出来的?还是有某些人故意利用职权来谋取私人利益?
就算是两种蔬菜,那么有多大啥区别,又为什么一个收费,一个不收费呢?
哪一个老百姓敢说我吃的线椒不是辣椒?这种约定俗成的一个几乎所有百姓共同认可的一个名字,竟然被个别领域不认可,难道是什么有一言堂特权的人的行为?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这种故意混淆名称来胡搅蛮缠的例子,比如辩论当中的故意混淆是非,故意用一些容易被混为一谈的名称来为自己做争辩,甚至是利用语言本身作为一个工具的不完美来骗人,又比如很多广告,很多法律问题上的东西
更可气的是,还有很多人啊,自己造一些词语,自己造一些定义,还竟然觉得自己开创了一个啥啥了不得门派一样!先不说你没那能力,就算你有那能力,那么也得通过更大的组织群体认定,否则如何被普遍推广?不推广怎么用?你自己运用的时候又怎么让别人理解?
比如咱们的拖鞋在很多地区都有自己地方的叫法,任何叫法所指的都是我们所知道的拖鞋!
要是胡乱命名,那么名实之间就不用费心对应了,也没有古时候的名实之争了!语言也没意义了!虽然语言不能百分之百表达一个物质的所有性质,可是做到知其所指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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