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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尚规11条:独特名称定律

互联网尚规11条:独特名称定律

作者: 4个人 | 来源:发表于2017-10-29 22:12 被阅读0次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不像现实领域里面一个东西摆在那里让你能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感知到它。但是互联网上只有图片、文字、视频等让人很难感知它。所以名字就非常的重要。

    注意:品类名不能用一品牌名。

    互联网品牌命名的8个要素:

    1、名称要简短:顾客输入方便。

    2、名称要简洁:即使做不到简短,尽量做到简洁(叠词)

    3、名称应该能映射其所属品类:两个方法(可简化通用名称)(品类名的基础上加上其他词)。

    4、名称应该独特:更容易记住。

    5、名称应该押韵。

    6、名称应该易读朗朗上口。

    7、名称应该有震撼力:更容易让人记住。

    8、名称应该人格化:能提升品牌的公众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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