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在车上听电台广播,说是以后购买电影票可以如火车票一样退票了!感到很好。于是就到网上查看一番。
原来是这么回事:
9月18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布《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电影票支持“退改签”。要求各院线、影院投资公司、影院在与第三方平台签订影票代售协议时,要明确“退改签协议”规定,规定条款尽量细化,做到权责清楚。
还要求各影院应在门口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在进入柜台购票时,提前了解到“退改签”须知。
在“退改答”规定中,要明确三点:
1.是否同意 “退改签”或什么样情况不允许“退改签”。
2.对于同意“退改签”的,应明确“退改签”的服务流程及“退改签”电话。
要求第三方售票平台、影院APP,应该有在观众的购票付款前弹出“退改签”协议,在点同意后,才能购票等。
电影票“退改票”问题也是广大观众普遍关心的话题,以前所有的影院、购票平台基本上都是霸王条款,观众买了票后,如果没有时间去看或突然有事晚点是不能退的,只能自认损失。后来部分影院、平台出现了“退改签”服务,但是乱象丛生,程序繁琐,条件苛刻,基本上是退不了。
现在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认识到这个问题了,下发通知,对电影票“退改签”有了一个明确态度和统一的要求,这是个大好事呀,是行业的一大进步。
但细心的观众不难发现,从通知要求到具体落实还要很多路要走,一是具体的“退改签”办法、流程、具体时段等规定不统一,是标准靠影院自己来制定;二是购票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购票程序,方能实现自弹提示,这需要时间;三是如何确保落实,通知中只是说检查,仍然靠行业自律。这个涉及多方利益的事情,如果没有国家出台强制性措施,恐怕执行情况不免让人怀疑会“雷声大、雨点小”。
电影票“退改签”制度,无论对维护观众利益方面,还是规范电影行业服务,促进人性化、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希望引起广电部门的高度重视,与行业协会一起把这项工作尽快做好,把详细、统一的规定、监管办法尽快出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