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NBA,因为芝加哥公牛队,喜欢公牛队,因为迈克尔.乔丹。而乔丹离开后,公牛队战绩一败涂地。
我的心慢慢冷却,我的眼睛在流泪。曾经的王朝,宛如昨日黄花。
就在此时英雄出现了,2008年公牛队第一顺签选择了德里克.罗斯。他来自芝加歌,他是这座城市新的骄傲。
这里有密歇里根湖,这里有芝加哥大学,这里有联合体育中心,这里有迈克尔.乔丹,但现在这里有了德里克.罗斯。
他是状元,他是天之骄子,他注定与众不同。他进入联盟第一年,最佳新秀。第二年入选全明星。第三年获得MVP,率领公牛队获得联盟第一战绩,这也是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
所有的荣耀都在向他招手。但好景不长,在一场和76人的季后赛,在垃圾时间里,他受伤了。我至经都不明白那个教练锡伯杜是怎么安排的。
人生没有假设,失去的不能重来。从那以后,罗斯陷入了伤痛的恶魔里。一切的荣耀都与他无关,他只是一个受伤的,不被重用的球员。
他开始流浪,他去了纽约,他去了骑士,他只想打球,他愿意帮詹姆斯打下手。
可就是这样,依然不能被人理解。他又受伤了,他去治疗,很多人说他在逃避。他累了,他想选择放弃,但心里终究不甘。
于是,他又回来了。但即使这样,骑士还是不想用他。他被交易到了盐湖城,然后 盐湖城把他卖给了森林狼。
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以前的老师,遇到了之前的队友。但今非昔比,物是人非。以前他是老大,现在他是老大下面的下面。
他忍气吞声,他等待机会。终于机会来了,就在现在,就在今天。他首发出场,砍下五十分,帮助球队获胜。
他不需要获得什么,他的天赋谁都看得见,MVP是对他的公认。他早就证明了自己。但现在他依然在证明,伤病可以毁去我的天赋,却不能毁去我的梦想。就算底薪,他也是最骄傲的。
五十分啊,即使在他最辉煌的时候都没拿到过。何况现在。赛后他激动地哭了。这么多年太不容易了。
遥想当年,他是乔丹接班人,他是芝加歌人的希望。可惜伤病毁了他。即使这样,他依然没有放弃,他一直都在努力,努力寻找他的机会。
很多人都说他老了,说他不行了。可是他才三十岁啊。他比詹姆斯小,他和杜兰特,库里,威少同龄,他也只比哈登大一岁而已。这些都是联盟里最顶尖的巨星,都拿过MVP,而他是最年轻的。
而这些人哪一个不是球队的老大。只有他不当大哥好多年。他不甘心,他不服输,他还想打球,因此他 底薪投靠骑士。可是有詹姆斯的球队注定是要争冠,他们不想要他,他们要做交换,最后他来到了森林狼。
故事仿佛回到最初,他来自芝加歌,他成名在公牛队,在这里收获一切,也在这里失去一切。
最后他又回到了最初的地方,最初的教练,最初的队友,只是名字换了,叫森林狼队,并增加了几名外援。
可惜几名外援都不争气,队友又病了,没办法,他只有挺身而出。虽然他已不再是大哥,但曾经的大哥也不是盖的。
对竟然敢在他面前张牙舞爪。那就让他们尝尝厉害,一手机关枪打过去,对手连中五十枪。
依稀他又回到了梦中的少年,他身披红霞,脚采祥云,天下莫不可挡。
依稀我又回到了梦中,梦见我梦中的少年,他那么厉害,还那么帅。他的名字叫罗斯,他是我心中永不凋零的玫瑰。
网友评论
“他早就证明了自己。但现在他依然在证明,伤病可以毁去我的天赋,却不能毁去我的梦想。就算底薪,他也是最骄傲的。”
想想当下我们大多数人的梦想,或许还没人阻拦,也没经历太大的困难和挫折时,自己就先坚持不下去了。喜欢一个人,也是喜欢一种精神,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