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暑假,我在打工的时候遇见一个很适合作为作文素材的老人,他一个人住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事情,做饭,吃饭,和睡觉。
时隔几个月,我在梳理去年所有的记忆时,把他单独罗列出来,然而我对他的了解仅仅局限与一间小而黑的屋子,以及,一个穿旧了的黄白色衬衫白发老人。
于是,在我的记忆中就不可能完整的把他的形象完整的表现出来,所以,更多的仍然是些非官方认证的闲谈。
这是一栋靠近高中的楼房,楼房里住下的大多数是远来求学的男女学生,他们衣服艳丽,校服青春,常常在楼梯里打打闹闹,有的学生在这栋楼里住了三年,从来都不知道三楼的小黑屋里住了一个老头,也从未关注过。年轻人的世界里充满了对新事物的渴望与未来考上大学的期待,没有人会喜欢一个邋遢的老头子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而老人的世界呢,不过是一个黑色的深坑,而自己不停的往下掉罢了。
老人认识字,但不知道他有没有上过学,我看见过他认真的读过一张旧旧的报纸,残留着被什么打湿的褶皱,并且拗口的读出了什么声音。我想,如果不认识字还好,为什么偏偏要让他认识字呢,有没有人知道,没有文化拘束的自然生死,或许不会那么的痛苦。
偶然的一次我捧着玫瑰花从他的眼睛里经过,也不确定他有没有注视着我的背影渐行渐远,只是我天性的直觉,总觉得有人看着我手中的鲜花,并且,就是他。于是我停下步子,抽出一朵开的正盛的红玫瑰靠在傍边的电线杆上,起身离去。第二天,玫瑰毫不意外的出现在三楼阳台的护栏上,隔着下午的艳阳天,出现在我黑色的眼睛边缘。
原来是一个浪漫的老头,住着孤独的空间里充满了温柔。
很多年前,一个买花的大娘告诉对我说过一句话“只有内心浪漫的人才能看见玫瑰”,正巧18年李诞也这样说过。只是不晓得老人的玫瑰最后又会送到哪一个灵魂的手中呢?
不幸的是,我一天一天的看见红色褪去,在夏日的烈阳下变成了灰色的干花,一直挂在三楼阳台,直到某一天被风吹散花瓣,流落刀马路中央被碾作尘埃。可能也许或者,那个无名的灵魂,已经收到了呢?
后来辞退了工作,也就从来没有见过他了。
我时常在想,人一旦年老了将会是什么模样,是像书里所说的“双目所见,皆是回忆”,还是一事无成唯有遗憾。人一往无前的被时间推着往前走,遇见或许喜悦,离别或许留恋,认识世界以后遗忘世界。何其自然。《返老还童》把这个过程倒过来演绎了一遍,从老人到婴儿,经历正常的社会,也算是活过一次。而我们这一代人呢,处于社会的大变革之中,经历下一秒就可能被推翻的真理,而且没有永恒的神灵与信仰,在更新换代中不断地经历新事物,又不断地被时代抛弃,人性被时代影响而形成的灵性不断地遭受冲刷,又以一张白纸重写故事,一不小心,漏洞百出。
所幸抬头是春季的樱花,在我的眼前被温暖的春风带走。我想,与其在我触手可及的樱花树枝上聊此一生,倒不如随风而散潇潇洒洒。
我将双手摊开躺在椅子上洋洋洒洒,微微扬起的脑子里浮现你的笑容,耳机里熟悉的旋律是周杰伦的《花海》,黑夜的窗子里倒映出我自己的样子,长长的头发遮住了我的左眼,简单的黑白,把双手放在脑后吧,翘起二郎腿,召回我飘荡在外的思维,再笑一笑,继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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