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乐文化成为当时美洲音乐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后,教会音乐由耶稣会教士传给美洲土著居民,殖民当局镇压土著音乐,当地的节奏、旋律与欧洲的节奏、旋律逐渐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乐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乐中寻探出许多印第安因素。 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根据部落状况的不同,难以一概而论,但是大致可作如下归纳: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乐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的,所以,一般说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带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安第斯地带以民歌为基础的南美民间音乐(采用印第安的乐器和吉他来演奏)名曲《神鹰飞翔》中表现出来,没有半音的五声音阶,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构成的旋律,形成独特的风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乐节奏比较单纯。但是根据记载,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为了适应宗教性的舞蹈,已经具有了非常复杂的、由打击乐器敲打的节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中,没有欧洲意义上的和声。
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色。虽然在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16世纪以来由欧洲人带来的,或者是接受欧洲的影响而在新大陆制造出来的。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埙)等管乐器,或者是鼓、摇响器等打击乐器。管乐器中,最流行的是竖笛,用竹、芦或粘土焙制,还有排箫、鼻笛等。印第安排箫,在秘鲁叫安塔拉箫,在哥伦比亚叫卡帕多箫,在厄瓜多尔叫龙达多箫,在玻利维亚叫西克斯箫。有人将各种排箫统称为桑波尼亚(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纳斯特尔、巴西的特罗卡诺;果壳可用作刮响器,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摇荡器的统称是马拉卡斯。此外还有“地鼓”、丛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赋予他们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属阴,有的属阳。例如,马拉卡斯是阴,吉伊洛是阳。巴拿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两种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阳笛,四孔是阴笛。
在中、南美洲被欧洲人征服后的头几个世纪里,教会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视作异教的设备而禁止使用,但是无效。土著音乐依然保存了下来,最后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甚至进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乡举行的节日或街头庆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异古怪地结合在一起,欧洲音乐和印第安土著音乐两种成分并存。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印欧混合而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体裁和风格特点。
长按识别二维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