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强调一下,写文章没有绝对的金科玉律,可以是常识、习惯或者只是建议。
何为文章中的“有我”和“无我”?有一篇文章的标题为“黄山游记”。一共游了三天,写我第一天去了哪里,第二天去了哪里,第三天游了哪里,这是“有我”。一共游了三天,第一天写风景,第二天写风景,第三天还是写风景,写了三天的黄山风景,这是“无我”。看标题,是“游记”,应该是“有我”,是我的游记,应该写我看风景。所以,只写风景的“无我”文章,是不符合“黄山游记”这样的标题的。这也是许多人写文章的时候常犯的错误:把自己搞没了,忘了。
抒情文,是“有我”的文章。写的是我的感受,我的感情。比如,文章“我的外婆”,“冬日记忆”,“学校记忆”,“18岁那一年”,“老屋印记”,“无眠的人”,“忆和爸爸喝酒”等等。
记叙文,也是“有我”的文章。比如,文章“我的童年”,“我的救赎”,“那一年的青春”,“乌镇二日游”,“我的二姐”,“难忘的童年”等等。
议论文,应该是“无我”的文章。议论文如果只写个人的意见,那就是出于个人的感情、个人的嗜好了,多多少少可能就会带上个人的偏见。比如,写我的家乡最美,我讲的道理最好,是吧。议论文更多的是写许多人共同的意见,或者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意见。共同的意见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只是写议论文的人而已,可能你只是能够写的很好,或者大家还没有想到的时候,你已经领先一大步,议论出来教育人了。
说故事、写小说,多半是“无我”的文章。小说通常是第一人称、第三人称。第一人称的“我”可能是一个大男生,但写的却是一个女人的爱意。我最近正在看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这样的。“我”可能是君子,而写的却是一个非常猥琐的罪人。第三人称的小说可能更多的都是他和她的故事了。
当然了,开头我就强调了:写文章没有绝对的金科玉律。抒情文,也可以“无我”,比如“托物”的用法,文章写的是一个身世飘零的文人,通篇没有写“我”,句句都是写的什么浮萍呀,柳絮呀,是用的浮萍和柳絮来代替的飘零的“我”。说故事、写小说,当然也可以是“有我”的真实故事。
我只是建议,我们写文章,可以由“有我”开始,慢慢进入“无我”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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