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困境
一、西方与日本“人格”的差异
西方人:人是按照其本性而行动的,人格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他们的行动大都始终如一。
日本人:人生不是善恶力量斗争的舞台。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循其真正的本能,那么每个人都是善良的。从一种行为转向另一种行为不会感到心理上的苦恼。
二、西方与日本对于“强者”的不同定义
西方人:反对陈规旧习,克服障碍去争取幸福是强者的标志。
日本人:所谓强者在于抛弃个人幸福而履行义务。性格的坚强不是表现为反抗,而是表现为和谐。
三、忠与诚
近代以来,日本教育致力于将“忠”变成最高道德,同时将“诚”作为统治一切领域的道德标准。
权威宣言《军人敕谕》:情义是小节,忠是大节。应抛弃小节,维护大节。五条训诫的核心精神是“诚”。
1. 诚的基本含义:热诚地遵循日本道德律和“日本精神”所指示的人生道路。
2. 诚的3点含义
在日本,只有实践规定的准则才能收到实效,并不致陷入冲突。
(1)“诚”常用来称赞不追逐私利的人。日本伦理延误谋利,利润如果不是等级制的自然结果,就被断定是剥削的结果。
(2)“诚”被用来颂扬不感情用事。日本人不仅要对行为本身负责,还要对行为的后果负责。
(3)只有“诚”的人才能领导别人,有效地运用手腕,而不纠缠于内心冲突。
四、中日对道德的不同定义
中国人:将一切道德归之于出自仁爱之心
日本人:先确立义务准则,最后才要求人们全心全意,为履行义务而倾注全部心灵和精力。
五、日本道德体系的多层次分散状态
无论日本人如何努力简化日本的道德体系,它仍处于多层次分散状态。道德的原则仍是这个步骤和那个步骤相互保持平衡,各种行动本身都是善的。其伦理体系犹如桥牌,优秀选手遵守规则并能在规则范围内获胜。
六、自重对日本人的含义
人生应该小心谨慎地按照规则行动。将谨慎与自重完全等同,这就包含着要细心观察别人行动中的一切暗示,并强烈地感到别人是在评论自己。
自重处于外部的强制,毫无考虑到正确行为的内省要求。
七、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
1. 罪感文化:
(1)提倡建立道德的绝对标准并且依靠它发展人的良心。依靠罪恶感在内心的反映来做善行。
(2)名誉的含义是按照自己心目中的理想自我而生活,即使恶性未被发现,自己也会有罪恶感,而且这种罪恶感会因坦白忏悔而确实得到解脱。
2. 耻感文化:
(1)耻感文化依靠外部的强制力来做善行。羞耻是对别人批评的反映。羞耻感要求有外人在场,或者至少感觉到有外人在场。
(2)只要不良行为没有暴露在社会上,就不必懊丧。坦白不会得到解脱。耻感文化中没有坦白忏悔的习惯,有祈祷幸福的仪式,却没有祈祷赎罪的仪式。
(3)日本人将羞耻感纳入道德体系。不遵守明确规定的各种善行标志,不能平衡各种义务或者不能预见到偶然性的失误,都是耻辱。知耻为德行之本——由此得到的逻辑结论:人死之后不会受惩罚。日本人大都不信死后报应或天堂地狱。
(4)耻感对于日本人的意义:任何人都十分注意社会对自己行动的评价,推测别人的判断,并针对别人的判断而调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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