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真正的散步,从雨天开始。一把伞下,两个漫游者。她是白色的雪,他是灰色的云,她穿白色羽绒服,他披灰色的风衣。他们相互走了十公里,却忘了路程与目的地,两人有些不知所措但感到无比欢喜,而世界仅仅就是一些温柔的瞬间。红绿灯对面的人行横道还是原来的人行横道,他们竟忘记时间而慢悠悠走,结果不得不使劲在红绿灯数字倒计时开始后狂奔。送她回家后。暴雨如注,雷电交加的夜晚。他想起,他的手如果冷时,可以先放进口袋里弄热后,再捂她的手。先前,他从未拉过她的手,大概下次能用这样愚笨的方式拉手。至于,如何接吻,他还没有想好。
然而,等想好后,他却不再有机会了。
自从她认识我后,他便再没见过她。我让她逐出他的领地。因此,是我与她牵手,是我与她接吻。更是我,与她相爱。她和他的关系,我那时候并不知晓,只知道她与他年龄相隔甚远,他大她二十岁,而我与她,她只小我五岁。
他忍痛离开,他说,只要下次再见到我,绝对会让我碎尸万段。他说他不会放过我,但暂时不会杀我。火车来了,他上了车,他努力深呼吸,这段路注定很长,阳光刺穿他的眼睛。我不知道他要去哪,但他穿了一件漂亮的马甲,他距离我越来越远,头发在风中凌乱。
他一走,我立马舒了一口气。清凉的空气从四方吹来,我直起身子。她身穿碎花裙,长发飘飘,当她望向我,美得如雾里的微光与细碎的波浪,看见她,我能感觉到整个空气都在颤动。
我和她生了三个孩子,生第三个孩子时,她因为难产而死。我心情如何?我反正不会喜。我像一棵树,牢牢地冻结在医院里,如一滩污水,不,我如一潭死水。铁窗外,救护车疾驰而来,接着又出现一辆,它们是别人的救护车,悲恸的汽笛声。
她本不想生第三个孩子,是我强烈要求的,或许可以说,是我故意的。她死后,我又重新找了一个女人,甚至比她还美。新欢旧爱变新欢,我怀抱着新娶的女人,望向屋外的山丘,碧波起伏。如此美妙,如此宁静。
此时此地,此时此刻,我收到意外的来电。谁打来的?哦,不速之客。哦,这一天终于到了。哦,我早该料到。
最后一次见到他时,是在今天下午六点。他昨夜已从纽约唐人街出发,途经十小时,地点由他定。也许,背对着我,才是他一贯的作风,既然他不便正脸对我,我又不必强求。当我确定他没有叫帮派跟在他旁边时,我如实赴约,我也是自己一个人来,不带防备,更没有一丝颤栗。我们之间没有讲任何一句话,在这个无风的傍晚,鲜花盛开,石狮张口,他突然决定停止对我追杀。最后一次见到他后,我们也都还活着。
是我,我承认,二十年前,将他的干女儿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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