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个家是在农村。前几年回去,那个老房子竟然还在。它已经破败不堪,也早已和我印象中的家不一样了。但我还是觉得亲切而又自然。因为我在那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我记得,我们那个家有一面大大的炕,一进门的地方放了一个铁的脸盆架子。在炕的一边,有一个柜子,墙上钉了一面镜子。那镜子不是直接贴在墙面上,而是与墙面有一个夹角,在那个夹角形成的空间里,会插一些小东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长长的,像日光灯管一样的容器。那里面曾经放了一些花生,我每天可以吃三颗。在我一岁多时,被发现有髋关节脱位,于是我要每天穿一条石膏制成的裤子,两条腿分开,永远不能合拢。在那一年里,我不能到处地走动,我记得自己常常趴在窗台上往外面看。有时候,我也会像骑马似的骑着一个小板凳,在院里跳一会儿。说是记忆,其实我自己没有十足地把握让别人相信那真是我的记忆。因为我那时太小了。但是,当我给父母描述我们家里的陈设时,他们都说是对的。也许,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也感觉是遭遇了很多的痛苦吧,于是记住了这些场景。我还特别奇怪地记得我在门外的沙地上看蚂蚁,有一次因为天黑害怕在门口摔跤,等等这些看来完全不起眼的事情。每次想到这些,都像奇妙的梦境一样。
后来,在我大约四岁时,我和妈妈终于搬到县里,一家三口团聚了。我们住的房子在化肥厂旁边,因此总有难闻的气味和噪音。而我们却很幸福,一个可能十几平米的小屋里挤了那么多的家具,我常常从炕上跳到两个沙发上,再跳到一个写字台上。在那个写字台上放着一台黑白电视机,写字台旁边还有一台洗衣机。有这么多电器,是令我感到幸福的一个原因。而且,我还拥有了人生中第一支钢笔。那是一个外形像玉米的一个小钢笔。好像笔身是绿色的,而笔帽是黄色的。特别是笔帽,还做出了一个个玉米粒似的凹凸感。我心爱至极,用这支钢笔学会了写我的名字。也是在那个小屋里,我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一篇《365夜童话》里的一个故事。
在我将上小学时,我们又搬家了。这次我们有了两间屋子,那时大家普遍称“里外间”,一个院子。为了迎接这个好房子,父亲请回了木匠,做了一批家具。我们的新家足够让我们满意了,虽然,一到下雨,我们要放一个盆子接雨。但我很高兴,那滴滴答答的声音很好听,仿佛是一种特殊的乐器。虽然,不知什么原因,家里储水的缸有半截埋到地面以下,经常,水上漂着虫子。或者,弟弟会很方便把鞋子扔进去。但这些,都不妨碍我喜欢这个家。我在院子里还有一块小黑板,我常常弄一些瓶瓶罐罐当我的学生,我就煞有介事地当起老师了。每到新年,我会在黑板上画两个大灯笼,做成我的板报。我人生最初的理想终于实现,命运也许早有安排。而且,我记得,我们那个房子怎么破旧,也不妨碍我们接待一些父亲的朋友,其中也有一些今天看来不小的人物。他们在那里谈古论今,杯举杯落间谈论的事情,都被我听去,或多或少的得到一些启发。其实,在我们住过的所有的家里,这个家应该是最让人难忘的。因为,在这里,弟弟出生了,我们的家庭成员全部到齐。在那个家里住的一段时间,也正是我刚上小学,弟弟还需要保姆照看的日子,因此家里的凌乱程度和我现在的日常很有点像。不过那时的大人不像我们现在这般小心翼翼。我记得自己也就是七八岁,就常常踩着小凳子,去用一个小电热杯给弟弟热牛奶,煮面条。我们怕弟弟跑出大门外面,就用他听不懂的拼音“damen"来示意别人去锁门。这些欢乐的记忆,都发生在那里。因此,几年前,当我回到故乡,我再也无法按捺自己一颗想家的心,敲开了隔壁人家的门。我在他们无法理解的目光中,爬到墙上,为我曾经住过的院子的拍下了照片。当年的邻居都不在了,我却一一想起他们。邻居家的大姐姐,我上小学,她上初一,第一次教我负数;那个有狐臭,却做过弟弟保姆的大妈。我在想起她的一瞬,还顺带想起她想在我们搬走后要占房子,却终于没有成功的往事。多少年过去了,还是心疼她那普通人的虽命运坎坷却不气馁地追求幸福的劲头。
现在想来,我们的生活还是节节高升的。在我四年级时,我们竟然又要搬家了。为了这次搬家,父母讨论了许久。其实也就是,原来领导的一个大房子,分成两户,我们到底要哪户。最后的结果是,我们要了小的那户。但即便如此,这个房子也已经大得惊人了,而且还是有暖气片儿的房子。不过,母亲为此辛苦了一整个冬天。改造房子留下的后遗症是,另一户的暖气要靠我们家的炉子烧火。母亲每天要将两户人家取暖用的炭放进炉子,当然也要把产生的灰倒出去。没记得她埋怨过什么,也许,住上新房的喜悦之下,没有什么值得计较。在这个新的家里,我们又制作了一些家具。最让我们姐弟喜欢的,是一个三人折叠沙发,需要的时候,可以变成一个床。我们在这里住到我高中毕业,将近九年的时间。在这九年里,母亲总有无穷的智慧,她经常可以提出一些改造计划,使得我们的家更适宜居住。有时候是安一个澡盆,有时候是把一间屋子隔成两个,或者把一个大的炕挖去一半,另一半用来摆放家具。我们这个家在不断的改造中,风格日趋多样。整个家的地面就有三种,一块是水泥地面,一块是白色的水磨石,还有一块是绿色的。最神奇的是,后来我们还请来瓦工在院子当中加盖了两间房。有了这两间房后,我们又多出了更多的家具。我喜欢的是一套转角沙发。为了省钱,父亲常亲自充当油漆工。只可惜他一贯的作风是快,他像写出新闻稿件一样去干这些他并不擅长的活儿,结果是,我们的地面上一直残留着很多的油漆印记。也是为了省钱,第一次抹地面时,用了不好的水泥,无奈之下,后多花了一份钱换了新的地面。还有,门上用了不好的木头,每到下雨或下雪,门就变形关不严实。还有一个门,外面的人推不开,需要家里的人用刀凿开结的冰。我们孩子,好像从没觉得有什么悲苦,相反,我学会了应对一切困难,学会了读懂生活的真谛,知道我该追求什么。也就是在这里,多年不写作的父亲终于重新拿起笔,在他四十五岁时,迎来了自己事业的一个转折点。
我读大学时,我们又搬家了,而且是随着父亲的工作变动搬到了另一个城市。我们新的家更好了,虽然我只有在放假时才能回去住,可我真心地喜欢它。我的屋子里,父亲所有的书都摆在那里。每到夜深人静,我可以静静地翻看,困了,就靠窗看看外面的霓虹灯。我上班后的第一个春节前,我从长途车站走回家,抬头看到那一盏温馨的灯,我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我有了体面的工作,有了第一份数额巨大的工资,我们全家该怎样激动呢?我们这些普通人,在追求幸福的路上,就是这样平凡,这样不能免俗地被俗世的生活感动着。
等我成了家,有了孩子,我还是一样,每到假期就带着孩子回家了。我从来没把这里称为”娘家“,我还是觉得这是我的家。我们在这里吃羊肉,喝炒米,聊过去的奋斗史,带着孩子欣赏家乡巨变后的美景。回到家的这段日子,我感到自己全身心的放松,连呼吸都变得更加自由。因此,虽然多年来,我一直盼望着父母能来到我的身边。可是,当父亲终于把房子卖掉,只将两个衣柜、腌菜的坛子和一些珍贵的书籍留下,终于搬到和我一个城市的时候,我却有种莫名的失落。似乎从此以后,故乡和家与我失去了联系,我的思乡之情再无安放之处。
也许,故乡和家,就是用来思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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