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 友

作者: 草原之一树繁花 | 来源:发表于2019-02-16 21:39 被阅读49次

    球 友

     

    要我讲他的事儿?

    说实话,我真不了解,我们只是在一块踢球。但是算球友吗?

    从头说?好吧。

    我甚至找不到头在哪里,对他的印象就那几幅画面,也许时间久远,也许就在昨天,画面相互交叉、重叠,混淆、模糊,说不上来。您愿意听,我就讲讲。

    上大学的感觉,就像在污泥池子里游泳,游上来一身轻松,就可以自由地奔跑。是一个密码,把绑在身上的绳结全部打开,五脏六腑,口眼嘴巴、腿脚四肢都变成我自己的了。我自由了。

    我们这个大学,嗯,您知道,刚从学院升格为大学不久,就像王靖雯不温不火而王菲火烧连营,但是王菲让人惊喜而这个大学让人咬牙切齿,因为揭开王菲的盖头之后,您会发现王靖雯甚至比王菲还耐看;而这所大学简直就是骗婚,原来它其实是一个名字叫¥¥¥¥学院的丑妇新起了个香艳的艺名在江湖上混,一批一批刚跳出污泥坑的小伙伴们又仿佛回炉重来一遍,每天像吃坏了肚子一样没精打彩,逮住机会就化身怨妇一通诉说,就像去厕所痛快。然后,然后,该怎么还怎么,上课睡觉,谈恋爱,玩游戏,准备考研出国等等。

    我这么说您能接受吧?好,我往下说,我们快看见他了。

    我呢,喜欢踢足球,就是中国人提起来就疼得肝儿颤的破玩意儿,罪过在国家队而不在足球本身,踢足球的快感跟啪啪啪比起来不差……我承认比喻不当,呵呵。

    总之,踢起足球我就感觉在夏天的风雨中裸奔。

    我们系女生多,足球队攒不起来,枉费了我对履行足球队队长义务的向往。所以,也就是几个系的同学一起玩。几次下来,也就有了几个固定的球友。

    我们一般踢下午场,每次腿不发软不走,不把太阳踢回老家不走。但年龄差不多,足球水平可跟红酒杯、白酒杯、啤酒杯一样,找不齐。特别是一个同学,长相怪异,脑袋好像被木板竖竖地夹过,脸蛋白白净净没有一丁点胡须,眼珠子好像着急转动所以把眼白要挤出来似的。踢球呢,只会接慢慢滚动的低平球,拿球之后,只看球不看队友,不盘、不带、不回传、不横传,抡起一脚就往对方球门前开去,看着别人玩儿命追,他自己嘿嘿咧着里里外外的牙直乐。

    对,就是他。

    我是很有团队精神的。看他那样儿真想揍他。可是为了踢球打同学怎么能行?

    尽管足球踢的像石头,但是他的痴迷程度绝对一流。

    体育场一般每天下午五点左右开放,他经常第一个到。

    篮球场就在边上,他从不进去。足球场如果没开门,他喜欢一动不动地把身体贴在栅栏上,铁丝紧紧地箍着脑袋,嘴巴从铁丝缝隙鼓出去。一身蓝球衣,白色号码颜色污浊结斑。长衣短衣都显得过大,愣愣地耷拉在他薄薄窄窄的身子上,风吹过衣服就晃啊晃的。球袜是浅腰白袜褪在脚踝,球鞋就是五星牌的胶鞋。

    夕阳把他的身子和栅栏紧紧捆在一起,影子长长的拖在场地里,随着夕阳流逝,影子长短宽窄地变形。有时他也把双臂伸开,在栅栏上写个八字,仿佛栅栏上长出的枝条,两只手攥住、张开、张开、攥住,像撕裂的树叶,像未长大的瘪瘪的果子。

    他似乎已经长在栅栏上成为栅栏的一部分,成为球场的一部分,栅栏上的锈蚀一点点吃掉他身上的蓝色白色黑色。

    夕阳把栅栏和他的影子冲洗晾晒在偌大的球场里。

    夜色迫近。踢球之后,我们各回宿舍,或者上课。他接着围着球场踢石头子玩儿,踢着追着,手臂张开,四肢像一架风车要散架的轴一样,摇摇摆摆,晃晃悠悠。我担心如果风大,这风车似乎会被吹走。

    我奇怪还有这样奇怪的同学。

    我们也终于知道,他不是同学。

    不知道他住哪里,从哪里来。

    但他的鼻子对足球敏感乃至过敏,也许在把球踢开的一霎那,快感会从脚尖长出来,顺着小腿大腿腰肢胸脖子窜到大脑,然后在皮层里爆炸,一次一次形成记忆,一次一次强迫他在下午,在学校,在球场,在这群人中,从混沌中醒来,经受一样惊心动魄的游戏。

    踢球带给我们愉悦,如今想起来,他的感受应该是更加刺激。

    当然,足球毕竟带有团队性竞技性。如果大家足球踢得都比较好,就像乘坐游乐园里的高架小火车,高高在上,封闭流转,俯视其他游乐设施。可是他总成为链条断裂的地方。球场上,因为不受关注,所以他总出现在大片空荡荡的开阔地,球不传给他显得队友不会踢球,可是传给他,他总是与球非常隔膜,球不会乖乖轻易站到他脚下。

    如果接不住球或者球被抢走,他也会说,我的我的我的。声音是从鼻腔里走出来的。大家会说什么?又考虑安全问题,所以抢他的球时大家都小心翼翼,像摘一片树叶一样,从他轻弱的身边把球扒拉开,剩下他只是呆呆的看着,好像这球跟自己无关,因为球权似乎不曾属于自己。

    球场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断腿?因为对大多数男人来说,球场上玩的不是踢球游戏,是抢媳妇的游戏。对于他来说,这媳妇从来就不是自己的。或者说,他从来没有媳妇这个概念吧。

    但是他终于是受伤了。

    一次,球溜到他脚下,他双臂伸开,做出姿势准备一脚把球踢走,结果踢球那只脚的脚尖碰到了草皮,而足球稳稳的在一边看他笑话。他“妈呀”一声叫,蹲下来捂住脚,脑袋抵住了草地。这一声,清脆纯净,大家异常熟悉,仿佛邻家小小弟的声音,仿佛自己小时候委屈时的倾诉。我们过去拍肩膀安慰他。

    好在没事儿。只是大脚豆被草地狠狠地咬了一口,草皮自损八百,有的草根都折了。他一动不动。晒干的虾一样蜷缩着身子。

    您知道,我们学校处在城郊结合部靠近城市这边儿。总算离城市近些,看不见农田听不见牲畜叫。当然我们大学的上辈子也就是学院毕业的学长们是曾经身临其境的。随着农田远去,农田留下的成片的平房、破旧的楼房把学校裹得严严实实。学校本就是土生土长,所以附近居民从没把自己当外人,校门形同虚设,主要是用来检查文艺青年的证件的。

    他能进来,别人当然更能进来。特别是,这个城市哪个地方都挤满了人,人要伸伸胳膊腿儿都难,赶上学校有大操场,所以周边的老头老太们晚饭前后,从四面八方涌出来,在操场上梗着脖子暴走摆着小手遛弯,年轻的爹妈推着婴儿车带着走一步能摔一步的小孩子,还有半大小子学骑独轮车平衡车还没长开的小姑娘学嘭恰恰,学哥学姐牵着学妹学弟谈人生掏耳朵。

    有时候我怀疑这不是什么学校,而是一个大杂院。仔细听听,还能听见锅碗瓢盆的声音,听见男女吵架逗嘴的声音,听见这片平房楼房变老的声音。

    这个学校是这片居民区的天井。是饭后聊天唠嗑的场所,来到这里,可以把生计奔波的烦恼、家庭不睦的烦恼、对社会不平的烦恼都丢在狭小的屋子里,用一身臭汗短暂地清洗感觉认知和判断。

    嗯,我说这些不是没用。这是他被打那天一个典型场景。

    时间久了,我们也习以为常了。反正我们跟学校的关系是暂时的,而他们是长久的,学校是我们的,更是他们的。我们必须走,而他们在,我们的孩子不一定来,而他们的子孙还在这里。

    井水不犯河水地同乐,何妨?

    学校曾经出于安全考虑,严格保卫工作,限制附近居民出入逗留,但简单一道栅栏门是挡不住居民的热情和习惯的,村长、居委会主任联手上门做工作,学校选择了适度的限时开放,也算是回归学院本色。想想,名字叫学院的时候跟居民打成一片,阔气了就想关起门自己过?门儿都没有。

    四年来,我们就这样跟他一起踢球。

    皮球如果是一个厚脸皮的无赖的话,他就是一个脆脆薄薄会走路的瓷器。瓷器是不能轻易惹的。要任由瓷器闪耀自己的光芒。

    我们在天热的时候踢。有时地表温度接近40,他会脱了袜子光脚乱蹦乱跳,或者光着上身,脚丫子别在栏杆上做仰卧起坐,键盘一样的胸部总叫人想起早期科幻电影里滑溜的外星人。而他呼哧呼哧,嘿嘿嘿嘿,满眼里灌的都是满足的汗珠子。

    是啊,踢球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踢球水平可以在地平线以下,这么拥挤的城市敞这么一个口,供我们疯跑,挤掉容易淤积的荷尔蒙,是不是太傲娇了些?

    顺天承运,与天地一同凉热,贴紧上天的眷顾,流汗就流个万流俱下痛心彻肺,曝晒就贡献水分盐分挤进大气循环。黑?底色已经够重,再添几笔谈不上浓彩。奔跑中,不断冲破热浪阵脚羁绊,浑身上下零部件很快润滑到位,协调运转,形成自在自主小气候。有时候,他会像一只猿猴,踮脚伸颈,舒展手臂,仰望薄薄一层蓝天,吸纳内外温度不分的热气,甚至高呼一声,仿佛自在游猎于白云丛中,神采飞扬,瞬间可以不见。

    我们在北风肆虐的时候踢,我们在冬雪纷纷的时候踢,我们在暴雨倾倒的时候踢,我们甚至在雾霾横行的时候踢。如果没有他,我会四处张望,寻找那个趔趔趄趄的身影,夏天蓝色短装,春秋的时候五排扣的蓝布上衣有时扣子错落下摆长短不一,蓝色短裤或者黑色长裤,脚上永远是五星胶鞋。

    球场上,大家也会给麻木地他传球,罔顾他的失误,在他含糊焦急地说“我的我的我的”时候,大家也会默然,甚至也有人失误时会脱口而出“我的我的我的”,引起一阵哄然大笑。他嘴巴张的圆圆的,嘿嘿嘿嘿地乐。因为他已成为我们的一部分,自己人的失误可以忽略不计,这也是业余足球之乐的一部分吧?

    当然,附近也有其他居民来踢球,有大爷有小子,有球痞有球盲。

    一切看上去十分自然。四年如水,浅浅一池。要毕业了,在这个学校里扑腾四年之后要跳上岸去了。

    毕业前夕,我们喝酒踢球踢球喝酒,跟女同学了一些未了事宜。

    但是总有一些事情会发生,就像一些事情不会发生一样。而不幸的是,这事情是不幸的事情,就是他被打这事情。

    您知道他家里情况吗?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踢球吗?

    其实从乌压压的平房灰土土的楼房,我大概可以揣测他的生活环境,但是这只是一块脏脏的苫布,掀开之后,才发现苫布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也不需要挡风遮雨的话。

    对于他被打的过程,我一会儿再讲行吧,反正外面雨下的大,您的车要开出校园不趴窝就是拖拉机。呵呵,不生气吧?我先讲后面的事情。

    我是把他背回家的。

    他软软地趴在我的背上。我不相信这是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男人,他太轻了,整个人像树叶一样,呼吸像树叶上的纹理一样,如果不是耷拉的双腿偶尔碰到我,我感觉自己这个姿势很滑稽,因为背上空无一物,我把他像个布袋一样用手往上送送,再摁一摁,仿佛才能感受到他的份量。

    出了校园,我跟他说,我往前走,您给我指左右,在他吞吞吐吐“左右右左”的声音里,我从柏油路拐进胡同岔上小胡同,登楼梯上顶楼。

    夏天傍晚嘛,胡同里摆满了饭桌,哪里都是人。

    陌生人进来首先让啃骨头的狗们拉开架势准备为保卫主人而战,一阵阵提醒提示汇报工作性质的咆哮,让光着黑上身咕咚咕咚喝啤酒的男人、穿着大背心忽悠忽悠的女人和在家长邻居粗暴的话语里茁壮成长的孩子,把冷淡冷漠的目光齐齐吸引过来。我那天穿的是皇马白色队服,像白色的火焰在胡同里燃烧,比夕阳的成色一点不差。

    我连连跺脚吓唬虚张声势的狗,他呼啦呼啦的给我说方向,脑袋从我肩膀探出来。人们总算发现我背上还有一个人,一个熟人,于是长出一口气,半是嘲弄半是漠然地说,“二蛋呀。”

    我一路走一路解释,“他在学校踢球时被村里的人打了。”人们的好奇心比肚子的贪婪厉害,一下子放心碗筷,站起来笼过来。我赶紧一遍遍地说,“他把球踢到一个孩子身上,孩子哭了,但是没事,家长不乐意,让他道歉,他还嘿嘿咧着嘴笑,家长就揍他,家长揍他,他还是嘴角冒着血泡子嘿嘿笑,家长就狠狠地揍了他。他走不动路了。我就把他背回来。那人就是您们村里的,名字叫大柱。”

    人们叹气说,“二蛋喜欢踢那一脚,会吗?这下子老实了吧。”

    看人们的表情,我能想到他的家一定在一个死角里。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带着我,来到了他家门口。果然,一个死角。

    他家里的情景?我不想再想起,我没见过这样的家。

    当然这跟他母亲同样患唐氏综合症有关,并且综合症状已经太明显了。

    他的钥匙找不到了。敲他家的门就像惩罚我的手掌。门突然间打开,他母亲光着上身歪着脖子无声地乜着我和他。

    房间里混合得拧巴的气味强烈地逼近。

    房厅里,东边西边的东西构成一座座孤岛,我在这些衣服、鞋子、锅碗瓢盆单个或联合组建的孤岛之间闪转腾挪,总算把他送进一个小屋子。

    一张铁床一个凉席,床头小柜上一个相框,相框里一张黑白底照片,掩埋在一道一道一块一块的污垢里,模模糊糊浮现一个面无表情嬉笑着的女人,怀里一个嘴里含着手指的婴儿。时间:83.9。想来他已经30多岁了。

    相框旁,摆放着一个崭新的足球。上面一个夸张的符号似乎在对人说,我是耐克,我是真的耐克呀。足球上俗不可耐地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红字:***村委会2002.10,字迹模糊斑驳。看来慰问工作做到家了。

    屈指一算,2002年日韩世界杯上中国队几名主力队员都快出狱了,只剩下这只足球还在炫耀着当时的炫耀,还在他的屋子里闪耀,在他的心灵里闪耀。

    问一句,狱中几位足球大佬何想?

    看到这个耐克公司的福利品,我毫不怀疑它的真实性。足球的胜利带给人们的冲马桶一样的狂欢,足以抹平阶层地域智商贫富差距,一同感受同一的感受。

    应景而奇怪的关怀,无意中给他带来的意义远胜于我们。

    足球已经崭新的发旧了,虽然极少踢过的痕迹,有的皮子本身经受不住岁月侵蚀却已经泛黄。他从没有把这只足球带学校玩过。他的迟钝的神经末梢的末梢,在踢球那种欢愉闪电流遍全身的瞬间,被他捕捉住了,并且满满地灌装进入这只足球,痴痴地敬奉,死死地守护,不容有任何丝毫的遗失。

    我们同学根本不知道这些情况,当然我也是刚知道不久。

    实际上我还知道什么呢?他的家人,我只看见了他母亲。关于其他人的蛛丝马迹,比如一个成年男人,我没有发现。当然,他肯定有父亲,即便他是浊水,水也有源头。可是就剩一个污浊的水坑了。也许他父亲去世了,也许离开了吧。

    我这一双20多岁的眼睛,能看透什么呢?

    从他家里出来,我也没有稳下身子问问街坊们。

    所以,他只是我们四年记忆里一张纸。我们这些踢野球的,从来不会想到把自己跟球一起照个相,来就来,去就去,畅快就可以了。就拿今年一起毕业的几个人来说,也没有留个qq电话什么的。至于球场上的人工草皮,接受我们挥洒荷尔蒙,也会接受他人扔下青春年华。他呢,在一个偶然事件里,把不可知的能量带到足球的一踢里来,就像乌云闪开一条缝隙,给予他永久的光亮。

    否则对他太不公平了。

    至于以前,想来他一定也在这里闪光。至于以后,不知道球场上的光芒里,是否会有他的贡献。

    庆幸的是,我们没有拒绝过他一起踢球。

    容我唠叨啊。我本不是这样的性格。踢球的男人用脚说话的多,用嘴说话的少。说实话,想起来,他那只足球至今扔在黑夜里烧灼我的眼睛。

    我真想不到还会有这样的事情。我宿舍的朋友们也都惊呆了。

    当然,我的感受只是一种臆测。

    他不过是一个现象而已。这种寄托,可能是无意识的发现,是上天弥补愧疚的举动,就好像他和他们在无边的淤泥里挣扎,终于发现一片新鲜的树叶飘落眼前,于是当作世界的全部意义所在。

    他肯定没有上过什么学,人们对他作为一个正常孩子的记忆,应该是停留在婴儿时期。踢球过程中他受伤时的哀嚎,还原了他婴儿时期的底色,与我们并无异常,但他永远就那么大了。

    胡同里的人张口就称他傻子。傻子只有生死,傻子就像野外的荒草,傻子的一生是户口簿上一张纸。当一个人试图伤害他的时候,人们才想起傻子具有人的价值,他衡量了一个人在法律上有多傻。大柱打他下手太重,当时吐血了,但第二天吐得更多。大柱懊恼不已,可是谁让他招惹命运膝下一只沉睡的猎犬?还有刑期等着他不是?

    黑暗中的人。一丝光亮照一生,一时的荣耀定格一切时间。

    对于我来说,这也足以一分一秒一天一年地滋补心灵。

    马上就要步入社会,可是您告诉我,纷繁的生活中,谁能够保持内心一贯的安宁?

    因为几年的记忆都想涌出来,导致出口拥堵不畅,又加上我们隔岸观花,实际上给您讲的这些,难免添油加醋或者修修剪剪,有好多臆断的成分。

    如果他会说话,是不是更加真实的诉说?

    我得承认,好像把我自己绕进去了。

    谢谢您啊,这么有耐心听我唠叨。您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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