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个老猎人,姓苟,就叫苟蛋。听说他年轻的时候枪法一流,进山从来不落空,所以家境也算殷实。
他媳妇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几乎从不出门。
在这个山旮旯里,大家只顾忙着填饱肚子,谁也顾不上谁。没人知道苟蛋的媳妇从哪里来的,有好事的人问他,他也笑眯眯的从来不说什么。
有消息灵通的人从山外面回来,说解放了,没过多久,苟蛋的媳妇就不见了。有人问狗蛋,他也一声不吭,慢慢的,大家也就接受了这个事实,还有人酸溜溜的说,苟蛋媳妇那么漂亮,说不定是苟蛋拐来的,现在啊,跟人跑了。
后来,就有当官的来收枪,苟蛋把猎枪交上去以后,更加沉默了,每天就呆在自己家不到两亩的地里。
苟蛋学的打猎,种地就种的不好,每年收的粮食就够他一个人吃,他家里也越来越穷,本来还有人张罗给他再娶个媳妇,看他家里一日不如一日,也就没人再提这一茬了。
我爷爷和苟蛋是打小玩到大的,看他日子过得可怜,就常常去给他搭把手,苟蛋也礼尚往来,农忙的时候也来我家帮忙。
因为家里穷,我爷爷娶媳妇晚,生我爸的时候我爷爷都三十多岁了,算是大龄父亲。爷爷和他父母感情不和,我奶奶怀孕了,太奶奶也不管,所以我爷爷也不知道事先请个稳婆。我奶奶马上要生小孩了,我爷爷才在邻居大妈的善意提醒下想起这一茬。当时是冬天,大雪封山,要请稳婆,得去几十里外的镇上或者山那边的隔壁村,隔壁村更近,只有二三十里路,但是要翻一座山。
我爷爷图省时间,叫上苟蛋就去了隔壁村。他们两穿着皮袍子,扛了两把柴刀,带了一壶酒。
这一走,就是一天零半夜,直到第二天夜里,两个人才半拖半抱着稳婆回来了,身上脸上都是血。苟蛋的皮袍子都破了好大一个洞。
我爷爷说,他们遇到了孤狼。要不是苟蛋是个猎人,这么大的雪天,他们至少得死个人才能回的来。三个人在苟蛋的护卫下,全须全尾的回来,唯一的损失就是苟蛋的皮袍。我爷爷把自己的皮袍子赔给了苟蛋,因为下雪,稳婆在我家住了足足半个月才回去,最后,当了我爸的干娘。后来我爸只要捣蛋,我爷爷一生气,就骂我爸,是一件皮袍子和半个月口粮换来的。
日子就这么流水一样,我爸长大,有了我。我爷爷和苟蛋也都老了,再也不能下地刨食儿了。
爷爷和苟蛋像两兄弟,我爸也算是跟着苟蛋长大,所以他们总是指派我去给苟蛋送饭吃。苟蛋很硬气,自己不能种地了,就把地租给别人换点口粮。但是两亩地的地租,还不够他喝稀饭,我爷爷力邀苟蛋到我们家一起住,苟蛋都拒绝了,我爸顿顿给他送饭,他也不接,经常门一反锁,就在屋里睡大觉,我爸把门敲得震天响,他也不理。我爸就让我妈送,我妈一喊门,苟蛋只能起来,要不然我爸能让我妈一直喊,引来全村人围观。我妈脸皮薄,送了两回死活不去了。
后来我出生了,等我能拿着东西走路,给苟蛋送饭的任务就交给了我,我是小辈儿,苟蛋挺喜欢我,也就默认了这件事,每到饭点,他就提前打开家门,我自己进去。
等我上学,苟蛋突然到我家说,不用我们给他送饭了,他儿子带着他孙子回来了。
我们虽然吃惊,但是也为苟蛋欢欣。苟蛋说,他媳妇当时走是回家找家里人,还是苟蛋亲自送她走的。说好看看父母就回来了,但是她岳父岳母觉得女儿嫁了个猎户,太不上台面,就把女儿囚禁起来,禁止她回来。他媳妇当时已怀了身孕,生下儿子之后就被父母嫁了出去,苟蛋的儿子被岳父岳母养大,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十来岁的孙子。
晚上,爷爷做了席面,庆祝苟蛋和亲人团聚,我看了他儿子和孙子,都是很俊秀的人,和苟蛋长得一点都不像。
苟蛋的儿子和小孙子,第二天一大早就走了,只留下大孙子在家照顾苟蛋起居。他大孙子很腼腆,从来没见他出过门,每次我去苟蛋家,也见不到他,苟蛋说,他在屋里看书呐,说是要考大学。
一次我在苟蛋家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候,我渴的厉害,自己去厨房喝水,还没进门,就听见油锅刺啦刺啦响,一阵阵鸡肉的香味。我推门进去,看见一头火红的狐狸,直着身子,站在灶台前炒菜,身上还穿着一身土蓝色的衣服。
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连我什么时候回家,躺在床上都不知道,迷迷糊糊的听见我爸跟我妈说话,“这孩子今天撞邪了?苟叔说怎么叫他他都没反应。”
“累了吧,睡一觉就好了,苟叔送来的炖鸡,我给你拿瓶酒,你跟爹喝两口。。。。。。。”
我生了一场病,病好以后,就被我爸送到镇上上学,一个月才回一次家。
我上初中时,去过苟蛋家一回,他家大门紧闭,房子都有些破败了。我去问我爸,我爸说,几个月前没了,你要考初中,就没告诉你。
“他孙子呢?”我问。
“不知道。”我爸突然特别生气,“要不是你爷去你苟爷家,还不知道你苟爷已经没了,他儿子孙子,全都没回来,在家那个也早跑了。”
后来,我偷偷的问爷爷,苟爷是不是认识狐狸。
我爷爷还笑话我,与其说苟爷认识狐狸,还不如说苟爷杀过狐狸。
我到现在还想苟爷那个狐狸孙子,不知道是他媳妇是狐狸,还是狐狸冒认他儿子的名义来报恩。苟爷已经走了,这件事也就成了永远解不开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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