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虫鸣漫录-卷一》
王通甫太守曾说起这么一回事:山东有个廪生某某,平常性情轻浮,品行不端,曾经同他表妹私通,但这件事谁也不知道。他表妹的父亲和叔叔是同母所生,但她祖父后来又讨了小老婆,也养了一个儿子,他们家产很富有。平时,因她父叔俩仇视弟弟,因此,她祖父也与她父叔不和。不久,表妹远嫁他人,与廪生分离几年,没有机缘再相聚会。
她庶叔一年年长大,她祖父为他完婚,结婚那天,远近亲友都上门祝贺。这廪生估计他表妹也会来,所以在门口伺候,不久,果然见她坐车来到。他俩一见面,就象干渴的马急着奔跑到泉边喝水一样,进门稍为寒暄几句,就手拉手到柴房去私会去了。
因为当时着急,忘记关门,适逢她庶叔上厕所突然见到,他俩害怕他把这丑事宣扬出去,就拿绳带把他勒死,并把尸体埋藏在柴堆里。埋藏好后,两人继续寻欢作乐,谈笑玩耍,扬扬得意,好象没发生这回事一样。待到花轿过门,但却见不到新郎,所以到处寻找,可还是没找到。这时一家吵吵嚷嚷,又叫人到远近去寻觅。
这廪生和他表妹也装着惊慌失措的样子。从早到晚到处寻找,可一连找了几天,仍未见影踪过了很久,尸体腐烂,发出一阵阵臭气,结果在柴堆里找到他的尸体,一看,死者头颈有绳带的印子,大家都怀疑是死者的两个哥哥害死的,而他们父亲也说起平时他俩对他们弟弟不好,常有过争吵的事,于是就把他俩捆绑起来送到官府。经过约近一年的连续审讯,用遍了酷刑,他们受不了刑罚的苦楚,终于屈服招认了。
不久,新县令上任,他仔细翻阅这案卷全部的供词后非常怀疑,他认为:“倘若他俩要谋害弟弟,什么时候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他新婚这一天而众亲友齐集的时候呢?况且不是在夜晚,而是在白天,其中一定有别的缘故?如果不经过仔细讯问,我担心会造成冤狱。”于是他普遍查问这天去贺喜的人,并对所有的人进行隔离,个别进行详细审讯。
其中有一个他家邻居,是做泥瓦工的,他是最后来道喜的一个。问他为什么迟到,他说他因为早上替人检修漏屋。新县令又问他:“你在屋顶望得见这家人家吗?”他答道:“望得见。”“那你望他家时,看见什么没有?”他答道:“我看见这廪生同新郎的侄女手拉手进入柴房,看样子他俩之间情意非常亲热。随后,我又见新郎手拿纸走过柴房门口上厕所。当时,我正在修整瓦片,整修完毕后就下屋,换了衣服就上门道喜。我见到就这一些,其他没有了。”
这位新县令说:“已经找到杀人凶手了!”立即把这廪生某某和他表妹抓起来,一审讯,他们就承认了。于是依法判处了他们,并立即释放了死者的两个哥哥。从此,全城百姓都称这位新县令是位“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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