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一件事,
对有些人来说,
已是灭顶之灾;
而对另外一些人,
却不值一提。
差距之大,无法以道理计。
“你希望这件事对你的伤害有多大呢?”
任何心理创伤,
都必须有所谓受伤害者的“配合”,才能够完成。
所以在心理伤害面前,
受伤害者也是主动的一方:
“因为是你选择用伤害自己的方式去解读事实”。
事实已存在,受多大伤害,
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看法和理解。
所以为不受伤害做性格上的准备,而不是“对创伤成瘾”。
心理稳定,
取决于你的性格在多大程度上把那些事情当回事儿。
佛所谓“无我相”,
则是最高级的境界了。
在“我”都不存在的情形下,
伤害藏身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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