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我的小弟,老哥爱你。
记忆中永存,咖啡色毛茸茸的你眨着好奇又无辜的眼眸第一次打量这个家时的可爱、无助、惹人欢喜。
父亲给你洗了小手爪,从此这里便是你家。
而我是你的小主人,你的老哥。要永远记得我,记得回家!
相遇总是美好的,然而仅仅一天,无邪的你便开始了你天真的邪恶,身为一只狗的秉性与你身上暴露无遗。对,你面对无数同伴的嗜好,按下了“重复”键:叼鞋,并满屋子跑。于是,地上、沙发上、桌子上、乃至被窝里,到处都是你留下的惊喜......这还不够,你又喜欢上了咬床垫、咬衣服、咬书籍...... 你属鼠的吧?有时会好奇你咬电闸是什么模样......
我总是笑着骂你,假装去打你。而你却一蹦一跳,抱着我的膝盖,用柔软的头颅低蹭我的爱怜。于是,抬起的手顿在半空,转而抱起你,笑,轻抚你柔柔的背,警告你再没下一次。后来父亲把你送给了小叔,我想可能真的没有下一次了。
下一次,永远都是下一次,这是一个欺人的不朽的方程式,代入不同的期许,得到的答案却永远只有谜。喟叹,此题无解。
可终究没了下一次。再看不到你撒欢似的疯跑,再看不到你讨怜时晃动小球似的短尾,再听不到你欢喜时的狂吠,再听不到你孤寂时的呜咽,再听不到你伤心时的哀啼......我终于明白,那一次次你给的惊喜,都是你努力活着的印记,都是源于你强烈的生命意识!正如秋虫深谙生命的短暂,只有昼夜而鸣,才能如此高密度的显示自己的存在,才能有勇气告诉世界,你来过、活过,直至归去。即使深知无法烘暖苍凉的夜空,也要以身代薪、飞蛾扑火。
犹记得,你喜欢两前爪同左后爪一起伸直,右后爪缩起,呈“y”字型古怪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你这是要死的节奏么?犹记得,有小孩指着你笑:咩咩!好吧,天知道你是羊是狗。犹记得你喜欢把小屁屁放在我脚上,不管我如何变换位置。嘿!你坐的舒坦不?犹记得,你喜欢用两只前爪在我小腹上来回敲击,你这是要催眠我么?犹记得,你喜欢吃鸡蛋时像黄白分离机般把蛋白剥离,吞下,然后留一个饱饱满满的蛋黄在那里瞪着你。唉,你不知道营养全在蛋黄里么?犹记得,你喜欢在副驾上踩着亲人的肩膀,把头探出车窗,任性的让风的狂野翻滚你单薄的双耳。每当这时我总想弄个墨镜给你戴上,呵,多神气!犹记得,你和贝贝(萨摩耶)打闹时被贝贝一屁股甩倒的无奈。犹记得,强势的你即使自己不吃也要霸占着食物让贝贝干瞪眼、狠着急。犹记得,欺软怕硬的你从与贝贝打闹前期的盛气凌狗,逐渐沦为贝贝发怒时的落荒而败,小心翼翼。犹记得,体贴的你即使憋到不行也要等我醒来才让我带你出去放风。犹记得,当门开启的一刹那欢呼雀跃的你兴奋到发疯。犹记得,当家里没人时你静坐着、望着窗外沉寂、肃穆、孤独的背影......我还记得许多,可我想记得更多......
乖乖!你还听得见吗?你还会回来吗?你只是暂时离开了对不对?你一定会像上次一样跑掉大半天又回来的对不对?
你回来罢!我不会再打你,即使那是假装的。
你回来罢!我会给你剥好蛋白,然后蛋黄由我吃掉。
你回来罢!那副墨镜我已为你选好。
你回来罢!回来再敲敲我的小肚,再催眠我一次。
你回来罢!回来再坐坐我的双脚,我会努力保持同一个位置。
你回来罢!回来再踩踩我的肩膀,它一定会很踏实......
你回来罢!......你这调皮、惹人怜爱的乖乖!
可是,你不会回来了,你回不来了。
公元2015年6月3日下午16时47分,父亲告诉我:“六天前,乖乖丢掉了 。”
“。。。。。。”
我无言。乖乖,你真的不会回来了吗?你一要记住回家的路啊!
据父亲言,当你放风回来时, 到了一楼大门口,小叔在五楼还看得到你。然后小叔为你打开门,满心期待一分钟后上来的你。再然后,就是销声匿迹,毫无声息。
公元2015年5月28日下午13时左右,从此刻起,乖乖,我们再也无法见到你。
乖乖,你现在在哪里?千万别被狗贩子捉了去! 如果你是被另一个喜爱你的人收去,那我只有祝福你。但愿不是前者。
我的小弟,祝你还能有让你随意撕咬的鞋、只爱吃的蛋白、爱敲击的小肚、爱坐着的双脚、爱踩着的肩膀......乖乖,在未知的新主人家里,要乖乖的,懂吗?乖乖,祝你好运!
乖乖,一只咖啡色的泰迪,我的小弟。在你遗失六天之际,所以,老哥写给你,写下关于你的记忆。至于我,你的老哥,却要从这记忆的泥淖中开一个小口,从中透口气。说到底,我这是要将你忘却了。
不过,会忘却吗? 宇宙以其昼夜不息的歌舞将每一个瞬间凝成永恒,而这暂时的忘却有着怎样的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乖乖,一只咖啡色的泰迪,我的小弟,老哥爱你!
2015年6月3日夜于合肥
为什么明明已忘记悲伤,却又那么容易的记起快乐,遗失8个月,今晚,再次重拾关于你的记忆。
—— 2016年1月18日于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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