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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辩证法简义四十六:常足

《老子》辩证法简义四十六:常足

作者: 一灯山人 | 来源:发表于2024-04-27 18:59 被阅读0次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一、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天下人尊道重德,则天下和平,国泰民安。解甲归田,马放南山,再好的快马也只用以耕地积肥。一片政通人和、民富国强之象。

    天下人不尊道重德,测战乱四起,四处都是作战的战马,以致于吃光了郊外农田收获的粮食和草料。连年战乱,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因此,只要遵循自然辩证法,遵循对立统一的客观规律,天下自然一片和平。

    二、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祸”字的本义指人为产生的凶险。“咎”,古字形表示因过失受刑罚,属于人祸,本义指因过失而受刑罚造成的灾祸,引申为罪过、罪恶等义。无论是“祸”还是“罪”,都源于人性。

    一切凶险和大苦大难都在于不知满足,欲壑难填,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一切罪过与恶行都在于意图侵占本属于别人的利益。人性,分善恶,《孟子·告子上》:“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实际上,孟子只看到人性的一面,而另一面正是人性丑陋的一面:人之心,性本恶。《荀子·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又只看到另一个面。这里,就是指一切祸乱与罪恶都由“人性恶”引起,也就是说由“天下无道”引起。

    故而,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一切祸害和罪恶都源于人性丑陋的一面即“人性恶”的一面,这一面体现在个人的人性上,就是不遵循客观规律,而不遵循客观规律正是祸乱的根源;体现在社会制度上,就是私有制,而私有制正是罪恶的根源所在。

    三、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所以,知足常乐,知足者富,知足者常富。做人,隐恶扬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知足则善,行善必昌。

    所以说,有觉悟的领导者要善于遵循唯物辩证法,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克服主观性,和谐发展,共同富裕,天下大同。

    (郑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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