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领域均有其分支与“流派”,我所处的音乐领域更是有。
我认为,学会客观对待每一种“风格”的音乐,是演奏者的“必修课”。
首先,并非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毕竟,事物发展有其特定的规律——“道路是曲折的”。而这种曲折正是在各个客体不断否定之否定中逐渐成长的。这种“否定”几乎无法脱离对其他客体的关注与思考从而反思反观自我。这不仅是对于他者的包容,更是对于自己的包容,毕竟,最终目的是个人成长。
其次,正是由于不同风格“流派”的出现与发展,才使得某个领域或专业本身更为丰富多样。有人更为偏向A派,有人更为偏向B派,但并不代表A就是精华,B就是糟粕,A和B依旧可以互相学习,这本身就是一种包容。取代主观地互相抵制与抨击,亦不如客观地互相观照彼此优势,反观各自相对弱势之处,从而提升自己。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上看,何尝不妙?
最后,我想说,对于任何一种音乐风格与形式,我们可以“不喜欢”,但是我们不可以“说它就是糟粕”。我一直认为,“存在即合理”不无道理。从整个音乐领域来看,我不喜欢所谓的“流行音乐”,但我承认它的存在有其原因,它依旧受某类群体的喜爱;我喜欢古典音乐和现代音乐,但是并不代表大多数人都能接受此类音乐......所有这些差异,从某种视角来看,并非音乐本身的好与坏,而是人类群体与个体由于不同的生存环境与时代等因素所造成的行为方式与思维模式的差异。因此,尤其是艺术学习者,不仅仅对于各自领域本身的内在分支需要一定的“包容”,对于其它艺术形式,亦需要“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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