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小心房屋中介的陷阱

小心房屋中介的陷阱

作者: 让我瞄一眼好不 | 来源:发表于2021-02-08 08:04 被阅读0次

    拆书阅读,继续跟大家分享文章,每天进步一点点!(续)

           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发展,并且发挥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但是由于受利益驱使,有些中介会以种种理由诱使我们签订购房合同,然后用各种手段“毁约”,从而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家庭要想通过房屋中介投资房产,一定要注意他们设下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有关专家指出,房屋中介的陷阱一般有以下几种。

    1、合同暗藏霸王条款

           许多中介在与购房者签订代理合同的时候,有意在不起眼的地方设置一些不合理条款,或者是仅规定购房者该负的责任,而对中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采取模糊化处理,甚至“避而不谈”。一旦日后出现什么问题,也只能由购房者一个人承担。因此,家庭在与房屋中介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不可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2、利用时间差收购

           中介公司在收购房屋的时候先付一定的定金(通常为1万~3万元),并对房主说:“一个月后,我再交剩下的房款。”接着便带房主去做公证,将房本拿到手中。如此一来,中介公司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拿着房子去卖,过一段时间便以更高的价格卖出,最后将买房人的钱交给房主。这就相当于中介公司前期先投入几万元钱,后期便获得高额利润。

    3、用“低佣金”做幌子

           一些中介公司往往打出“购房免佣金”、“佣金半价”的口号。事实上,这只是为了吸引客户而打出的幌子。要知道,佣金是中介的利润来源,他们怎么可能会降低自己的利润、收益呢?表面上免收佣金或者少收佣金,实际上中介公司会从“差价”中补回来。这已经违反了“供需见面、透明交易、签三方约、不吃差价”的相关规定。因此,“免佣金”完全是中介公司采用的障眼法。

    4、擅自挪用房款投资

           许多非正规中介公司利用房屋买卖资金由自己托管的便利,将大笔款项用于短期投资(如股票、期货、基金等),更有甚者还将其存入银行里赚取利息,以期从资金的“流动”中赚取大笔灰色收入。而一旦投资不利,大笔购房款也就付之东流。

           家庭投资房产时要想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在与房屋中介打交道时,应将大笔交易资金交给银行全权负责监管。这虽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监管费,但安全系数高。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小心房屋中介的陷阱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gajmok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