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与痛苦,属于我们生活中最基本的范畴。
人类不仅仅只有生物属性。人类身上最有价值的部分,正是与动物有所区别是部分。
在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心理学中,以生物学为导向的快乐和疼痛被加以扩展,包括了纯粹的心理体验甚至是精神体验。因此,我们使用含义更广泛的幸福和痛苦来代替快乐和疼痛。
幸福和痛苦,都是人类重要的心理状态。
痛苦包括了还几个方面:
(1)身体痛苦,主要指身体上的疼痛或不适。
(2)心理痛苦,表现为焦虑、抑郁、悲伤、悔恨以及其他感到痛苦的心理状态。
(3)社会痛苦,指的是被排斥在社会参与之外,不被认为,遭受种族歧视、排斥或其他偏见,遭遇敌对或攻击的行为,等等。
(4)精神痛苦,是指一个人对我们的地球或整个世界的状态感到痛苦,对我们时代的利己主义或可悲的道德态度感到痛苦。
痛苦是生活的一部分。
总有一天,痛苦将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来。这就是极限情境。
乍一看,痛苦和幸福似乎于是矛盾的;但从长远来看,排出了痛苦的幸福,并没有为真正的生活提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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