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之前,我可能想都不用想,直接答:“那当然是流行歌。”是啊,作为当代青年,谁不喜欢紧跟潮流,何况,流行歌也有优秀之作啊!一个个厚积薄发的年轻一辈的歌手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恨不得卵足了劲向前冲。你能说他们不优秀?通过年龄真的能判定一个人的才华与否,一个人的阅历与否?我只能说,你太年轻了!
决定一个人阅历的不是年龄的数目,而是密度啊。
你能说年轻一辈就不如老一辈,那自古以来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又是哪一说,古人总不会骗你吧。
所以说,不能看一个人年轻就否定一个人的能力,看一个人有能力与否,还得看他是否有实力啊。
流行歌呢,是当代人追逐的潮流,是年轻人推崇的玩意,但你能说老一辈就不喜欢?只能说你太“井底之蛙”了。老一辈固然有故步自封、不肯做出改变之人,但思想新颖、肯改变的老一辈大有人在,不要因为你阅历的浅显而全盘否定。
现在的老人家也能逐渐适应时代了,他们已开始学习使用电脑,如何使用手机发微信之类的都在他们学习考虑范围之内,尽管他们学得有些慢、甚至让教他们的后一辈气不打一处来,但尊重长辈是我们中华儿女一生都要奉行的事情,你不能打破啊,要有孝心。
你可知在你咿呀学语时,当你向他们询问新鲜事物时脸上的疑惑与好奇心是多么的动人,而他们又是如何耐心的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指导你,带你打开新世界的大门的。
为此,奉上一个音频,让你彻底服气,你的耐心远不如你的父母及长辈!喜马拉雅《父亲儿子和麻雀》音频
说说老歌吧,孝顺毕竟是我们中华儿女的美德,无需多说。
我之前在另一篇文中有提到关于观点的改变,详情请查阅《该不该追剧?》我是通过《想见你》所以对1996年伍佰发行的《last dance》过于偏爱,甚至上瘾。
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老歌,更甚爱上它。在这之后,我看了《我是唱作人2》,里面的歌手郑钧的一首《刀》也让我加深了对老一辈歌手的喜爱,他们的感情更加丰富,更加深沉,让人泪不打一处来。
郑钧的《刀》是送给他的妻子,着实让人羡慕何许佳人能有如此殊荣。一句一句的歌词打在人的心尖上,就像不言而喻的爱情,尽管那么神秘却又那么扎人,但还是让人欲罢不能。
老歌VS流行歌,我只能说没有赢家。
初出茅庐的小年轻自然更偏爱流行歌,但也不缺乏成熟内敛的小年轻更偏爱老歌。写此文章只为传达我的看法,让你们对老歌有一定的认识,我也不奢侈能改变多数人的看法,只是简单向你叙说我心中所想。
纵然隔着一条条网线,但能在此邂逅,终是一场缘分,愿君能得偿所愿,遇见你所爱,也抱得美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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