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官员千千万万,最后却偏偏选中包拯作为清官的代表,这与包拯的个人品格以及宋代特定的历史时期是密切相关的。人们选择包拯,是因为他身上的品质符合传统儒家理念。
首先包拯是个很孝顺的人,他在1027年考中进士出任官职,但考虑父母年迈,便辞官在父母跟前尽孝,数年后二老去世,包拯守在墓旁服丧期满仍不忍离开,乡里人数来劝说,直到1039年他才重回官场,担任扬州天长县的县官。此时的包拯已经是39岁的中年人。包拯把精力最盛、最可能有所作为的十年都奉献给了父母,这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
包拯敢于进谏、不畏权贵。北宋时期统治者采取优待官员的政策,不仅导致冗官问题,也滋生了大量腐败现象,包拯在奏议当中就指名道姓地揭发官员腐败。对于宋仁宗的一些做法,包拯也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在《七事》疏中他直接指出宋仁宗“不以是非”“以朋党为意”“未能委任贤忠”等等,好在宋仁宗是一位仁君,对包拯的“大逆不道”非常包容,并不怪罪,君臣相互成就了百世美名。
包拯在为官生涯中,一直践行着以民为本的儒家理念。在《包拯集》中,他直接向皇帝要求减少赋税徭役、严惩贪官污吏的奏疏就至少有50多封。当时赋税名目繁多,除了夏秋两次缴纳的两税之外,还有让人难于应付的“折变”,一折再折的结果只会加重百姓负担。包拯为百姓代言,受到后世民众的敬仰。
宋代民间包公的形象与真人有一些差异,民间流传的很多包公断案的故事,很多都是别人的事迹而强加在包拯身上的。《宋史·包拯传》记载:“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说明在当时就是。宋代商品经济发达,娱乐方式多样化,勾栏瓦肆兴起,以包拯为原型的话本在勾栏瓦肆中流传开来,包拯以正义的清官形象成为一个妇孺皆知的人物,并逐步被神化,成为中国三大清官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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