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包大人的形象我们在影视剧里早就熟知了,历史上的包拯是北宋名臣,庐州人,就是今天的安徽。包拯的官职不高,但他那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清廉形象深入人心,为百姓伸冤办鸣不平,深受爱戴。民间敬他犹如神灵,相传他死后又在地府当差,专审冤屈的灵魂。
按说这么一位廉洁公正的清官怎么可能错杀人命,不过还真是有那么一个人被他枉杀了,白白葬送了亲亲性命,他就是停妻再娶的陈世美。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包公办的案子说白了就是人家的家务事,而且还是涉及到皇家的家务事。拿现在的用词就是民事纠纷案件,这种类型的案件大多提倡私下合议解决的,而包拯却把它当成了刑事案件来办了,还开了杀戒,来了个“先斩后奏”。不得不说,这是包青天办案史上的一次重大失误。
也许很多看客的心里都认为包拯这个案子办得漂亮,断得公道。不畏强权,救了弱势的秦香莲母子,为贫苦百姓讨回了公道。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陈世美并未杀害人命。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一,陈世美确实派遣过杀手韩琦去杀害香莲母子,这个做法和手段确实残忍和灭绝人性的。但这个杀手韩琦在追杀她们母子的过程中被秦香莲的忠贞不渝的人格魅力所感化,最终消除了杀念,反而自己在土地庙自刎来交差,以此来保护香莲母子。所以这只能说是自杀,并不是陈世美所杀,也就构不成杀人偿命之说。
明摆着是民事案,却以杀人来结案,是不是有些离谱呢?
其二,秦香莲状告陈世美的本意是什么?难道她真的希望陈世美命丧刀下吗?相信大家心里都是明白的,她只不过是希望夫妻相认,还自己一个名分而已,而包拯却杀了陈世美。
其三,包拯能够做到不附权贵,不畏强权,正因他的性格坚韧不拔,这种个性的人必定会遇强则强,宁死不折。这才导致了惨剧的发生,人头落地。也许在民间老百姓的心里都比较能结束包公的断法,认为陈世美是负心汉,忘恩负义,抛弃糟糠,实是该死。
民意是得到了伸张,却也造成了家庭的破碎。这是秦香莲当初所愿吗?世上本无完美之人,更别说完美的男人了。其实陈世美在秦香莲的哭诉下并非没有动过心,只是有个包拯横叉在其中,他就拉不下脸来。这桩家务事本该放在私下好好商议解决的,却被拿到了公堂之上来审理,其结果可想而知。
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每个人都是善恶的交织体。陈世美并不是坏人,他只是被权欲熏了双眼,一时迷惑了,相信这个案子如果在私下审查,不是在开封府审理,会获得一个不一样的结局,人的内心都有柔软的一面,念旧心理下陈世美未必就不会回心转意,或许是个团圆的喜剧。可这个美好的结局再也不会有了,被包黑子生生地断送了。
所以说不要去掺和人家的家务事,有时候会越搅越乱,反而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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