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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疤痕的由来
回老家去,下了公交车,要步行一段路,有四处路线可以选择,常走过三处。有一处是接受了村邻的建议,她有一次告诉我说,这段路距离长一点,但坡比较缓,说她经常走那段路,让我也试走走。想着一个接近八旬的人都可以走,我有什么不可以尝试一下的?于是,就真的走了一会。
那路已经打了水泥,平缓,路上有摩托电动车汽车来往种地的三轮车经过。这条路原来是在旧路上改造的,并不陌生,我走到一处地方,往昔沉寂的记忆突然一下子被唤醒。这里依然是平坦的麦田,地里有零散的庄稼人在侍弄花椒树。曾经,我就在那田间的小路上走过,就在那田间小路,给我的小腿上留下一个至今还存在的小疤痕。
说来话长,那时,十一二岁的我正在上初中,每到周三,学校安排学生回家背几天的馒头,开水泡馒头就是学生在校的食物,所有学生无一例外,都是那样解决吃饭问题的,没有人觉得那有什么恓惶。
在那个学校上学的四五个同村同学,都相继辍学,村里在那所学校读书的只剩下我和一个从小得了小儿麻痹的男孩子,那男孩子基本一个礼拜回家一次,馒头都是他的父亲送到学校,来回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现在想来,那时的我,也真够大胆的,学校距离家有五六里路,中途要经过一个没有村子的长长的坡道,要走过旷野里一望无际的庄稼地,路上很少碰到人的,庄稼地里还时有野狼出没,我竟然坚持独行了两年多。那时初中学制原是两年时间,到我们那一级,赶上升入高中的方式由前后学段的推荐变成了考试,改学制两年半。
其实无论是考试还是推荐升学,对我来说,似乎也比较麻木,自上学以后,读书本来就自觉性很强的,没有因为形势改变而改变。就在那回家取馒头的路上,因为上了一段长长的坡路,到了我们村子的附近,我孤零零地坐在一棵柿子树下休息,就习惯使然地拿出课本,复习几个数学公式或者几段课文,然后再往回走。
那回,麦子即将成熟,麦子金灿灿的,我不由自主地折断一个麦穗,在手里揉搓着,颗颗新鲜的绿色麦粒就圆圆地剥了出来,用口一吹,麦芒飞走,那麦粒就嚼在了嘴里,大约这就相当于劲道的“口香糖”,当然那时根本没有如今稀松平常的“口香糖”的认知和概念。
悠闲的无忧无虑地这么走着,根本没有防备的,一只野蜂却悄悄地狠狠地蛰了我的小腿一下,疼痛袭来,瞬间就起了红红的疙瘩。不记得当时是怎么处理那疙瘩的,可疙瘩褪去竟然留下一个黄豆大小的凹下去的疤痕,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
那疤痕,也没有想过它影响不影响美观,几乎忘记它的存在。可这一故地重走,有关它的产生如电影般放映出来。
真佩服花季的自己。若是现在再时间穿越,回到花季,说不定已经没有胆量再独自在那旷野里走来走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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