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是我在看完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时问自己的问题,这是一本很老的书,出版在1919年的美国,那是工业文明从城市席卷到城镇的时期,小城里的年轻人开始憧憬城市的生活,希望能走出这座死气沉沉的小镇,而小镇里的老年人已经接受宿命的安排,打算在这里度过一生,甚至年轻时到城市生活的老人也偷偷回到这里。
这本书讲的就是美国俄亥俄州里一个叫温仕堡的小镇上的故事,共25章,每章独立讲述某个人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又互相印证,共同描绘出温仕堡小镇的样子,其中记者乔治是唯一一个出现在所有故事中的人,他是事件目击者、主角们的倾诉对象,也是一个自我不断挣扎并希望到城市去的人,小说的最后,他终于坐上了离开温仕堡的火车。
二
乔治离开小镇,带走了小镇里许多人都不知道的故事,而我呢?在我走出县城的那一刻起,我好像就把它抛弃了。是的,我从小知道,我长大后一定要离开这儿,离开这个破地方,离开这儿的人。我讨厌县城里的一切,一个小时可以走完的主干道,脏得恶心的街道,自大的老师,欺凌弱小的同学,每天坐在楼道下聊八卦的老太太。
每年的小学寒暑假都在极度无聊中度过,记得非常清楚有好几次我整个人都快被这无聊逼疯了,我妈也完全搞不懂我在想什么。到初中终于好些了,基本都会去书店看书,或者去琴行学吉他,我还记得,吉他班一共3个人,只有我一个女生,一个小时的课只要10块钱,我上了一个月的课,每天练琴将近5个小时。
通过阅读和学吉他,我开始知道,原来有很多可以让我身体在这座小城,心却可以到处游玩的方法。就像《小城畸人》里的乔治,他读书、写作,和各种古怪的人聊天,他知道他要离开这儿,这也很像作者舍伍德·安德森的个人经历。
三
后来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我离开县城外出求学工作,也可能会留在深圳,我一年回家3-4次,我越来越不了解我成长的地方,它也越来越不需要我。有人说,故乡是要去寻找的,我已确信我不再怀念这儿,看着窗外几十年不变的风景,我只想到我不太快乐的童年,我要离开这儿。
但是读完《小城畸人》,我还是想知道这儿发生了哪些奇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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