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刚处理了一个违约的单子,买卖双方喜笑颜开,我们中介就成了罪人了[酷拽]
情况是这样的,这个月21号,店里同事带一组客户看房,客户看房的时候在房子里就拉着房东妹妹长妹妹短的,一口要去店里谈谈签合同,那时候都八点多了。
在签合同前,因为客户的资金问题,特地给他们按低首付来算,每个月的月供都算的清清楚楚,客户夫妻两虽然说着压力大,但是综合考虑还能接受,双方开开心心的签了合同,付了定金给房东,等到付服务费用的时候,突然就银行卡限额了,没办法,客户答应第二天转过来,当时想着客户就住店旁边的小区,而且这么大岁数,也不会说话不算话的。
第二天上午,客户一直没有动静,同事特地等下下午才打电话问怎么没有转费用,客户答复说银行卡还是限额,一分钱转不出来,要到银行去查,接着第三天上午还是没打,到了下午客户来电话了,说反悔了,不想买了,让我们约房东过来谈。
于是就有了昨晚谈违约解除合同的事情,房东刚坐下来,女客户就开始哭,一直哭,说着自己年纪大了,要给儿子还房贷,自己再买个房子还房贷,压力太大了,然后家里亲戚朋友都说她太冲动了,想借点首付款转了一圈一分钱没借到,那个哭的是上心啊。
对于违约,这个能理解,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要负责,不管哪方违约,都得承担一定得违约责任,房东定金不一定会退,我们的服务费也是由违约方付,这个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调解过程中,房东实在受不了客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节奏,最后勉强同意退一半给他们,但是因为服务费用之前没付,所以我们也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得把服务费收上来,不然没法跟公司交代的。
于是,房东跟客户和解,客户还是妹妹长妹妹短的叫着,然后我们就成了黑心人,昧着良心做事的一方了,就差指着鼻子骂了,那个怨气,不说大家也能想到是什么样!
你们说说,我们这么做难道有错么?一切都是按合同办事,不然还要签合同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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