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的时候看了看表,凌晨一点四十,我刚好睡了一个小时又四十分钟。
此时正是三伏天,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热气中,三面环山的地形让这个城市在夏天就像沸腾着的火锅,仿佛用肉眼就能看见窗外氤氲的热气。
房间里的空调前些天被房东拆走了,那天傍晚我从小区门口的烧烤摊回来,看到房门大开,房东正指挥着几个工人把屋里的空调搬出来,我拦住房东问你这什么意思?他一边叮嘱几个工人注意别把空调碰了一边跟我说儿子放暑假回来了,屋里空调坏了所以从你这儿拆一个。我说这么热的天你把空调拆走了,让我怎么住?房东也不看我,两眼死盯着工人们手里的空调,用一种类似自言自语的语调说行吧,也别说我不人道,给你房租一个月去一百块钱,我那还有个旧风扇,你要想用明天我上班给你捎下来,哎呦,小心点脚底下呀!
我一向不擅长谈判,是那种给点好处就让步的人,过去买菜也从不会砍价,小贩说不找了吧多饶你一个,我还得感谢人家半天。不过现在大家都用移动支付了,小贩们省去了找钱的麻烦,也丢掉了从我这种人手里占个小便宜的乐趣。
房东把空调拆走的那天林格回来的很晚,他在外面疯狂敲门喊着快开门我没带钥匙的时候,我刚洗过澡正坐在地板上抱着一罐冰啤酒喝,我听见楼上防盗门打开的声音,立马起身跑过去给林格开门,把他拉进来的同时迅速关上房门将房东的咒骂声挡在外面。
林格一进屋就马上脱衣服,边脱边问我这大热天的怎么不开空调啊给谁省电呢?我说我倒是想开,今天老徐过来把咱们空调给拆走了,他儿子房间的空调坏了。林格把衣服丢在沙发上,一副吃了屎的表情看着我说,你就让他拆?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递给林格,说我有什么办法,人家的房子想拿什么拿什么,再说还给咱们每个月降了一百块钱呢,都不容易。林格接过啤酒却怎么也挑不起易拉罐上的拉环,于是愤愤地把酒扔在桌子上说我喝你妹,真把自己当圣人了,当初割肉喂鹰的是你吧,赶明儿我给你弄棵菩提树,赶紧成佛吧你,别在人间渡劫了,我还得跟着你受罪。
那天过后林格晚上回家的时间一天比一天晚,今天干脆就没回来。傍晚的时候他打来电话说酒吧几个哥们约着后半夜唱K晚上就不回去了,我说你上班的时候没唱够啊约什么不好约唱歌。林格说得了,管得着管不着啊,咱那屋连个空调都没有回去怎么睡啊,回见吧大圣人!
我猜测林格不仅仅是约着唱歌那么简单,按照着他的性格,他绝不甘心和他乐队那帮衰人鬼混一个晚上,想必又是在酒吧撩到一个 的妹子。我不禁想起我刚认识他的时候。那时候我来到这个城市不久,在老徐这儿租了房子,老徐的房子地段不错,交通便利,原本在七八年前是一片二三十年的老住宅区,后来政府搞旧城改造,要拆掉建新小区,大家觉得价钱合适,找了律师和开发商象征性的谈了两次也就同意了,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两年后小区建成,周围基础设施也逐渐完善,老徐用发放的补偿款和自己添的钱一口气买了两套房子,楼上楼下,都装修好了买了家具电器,楼上自己住,楼下出租,以后等儿子结了婚也可以当婚房用。虽说这种黄金地段老徐要的房租还算合理,但我租下老徐的房子仍有点吃力,老徐看出我的难处说可以帮你找个人合租,我咬咬牙交了半年的房租,几乎把我从家里带的钱全花了出去。
那时候我给好几个营销号写文案,收入极不稳定,在别人眼里都不是什么正经工作,本来大学里学的是会计,家里人想着学个会计有一技傍身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可事实上从初中开始我就讨厌一切和数字有关的东西,看到数字就犯晕。上了大学放飞自我,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虽说靠着高超的作弊能力没怎么挂过科,但半点专业知识都没学到也是必然的。毕业后资格证没拿到自然也从事不了相关职业,后来我想着既然对口的工作找不到,那至少做点我擅长的,舞文弄墨我虽谈不上有多大天赋,但至少还有些兴趣,不会做的太差。
我自己住了一个夏天,一个秋天,其间虽然生活拮据但也能勉强过得下去,我除了给营销号写点谁看谁骂的文案之外,还给一些小报的情感专栏编故事,什么夫妻生活不和谐啦,第三者插足啦等等,最后总结一句:使用了某某保健品,大家都过上了幸福安乐的日子。
直到林格站在我面前,他提着一个特大号的行李箱,背上背着一把吉他。见到他的时候我一度以为我出现了幻觉,我的合租广告打出去也有小半年的时间,从来没有一个人找上门来,偶尔有人询问,几天后也没了消息。林格身后的老徐说别愣着啦进去看看怎么样。我这才反应过来邀请两人进来,老徐对我说,小刘啊,室友给你找着了,下半年的钱他也交了,以后你们房租就自己分配吧,你们俩好好相处。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林格就抢着说,得嘞,徐哥,您放心吧,我们一定好好处,您再嘱咐嘱咐?房东老徐说行你小子挺会说,小刘好好学学哈。我尴尬的笑了笑,说:“徐哥说的是,以后还请多多指教。”“哪的话!”林格摆了摆手,说“咱都互相指教,互相指教。”我想要帮他拎一下行李,他赶忙说不用不用,没多少东西。老徐说我先回去了,你帮着他收拾收拾。我说好嘞,您忙您的。
老徐的房子三室一厅,其中一间被老徐当了储藏室,一直上着锁,另外两间卧室都摆着床和衣柜,还有一张简易的书桌,两间卧室的陈设都一模一样,给人一种快捷酒店的感觉,我那间卧室已经被我添置了各种东西,林格要住的那间还保持着我刚入住时的样子。餐厅和客厅连在一起,中间没有隔断,让整个房间看起来更加空旷。餐厅里摆着张可折叠的餐桌,桌子下面摞了一摞塑料凳子,花花绿绿五颜六色的。墙角立着一台老徐家以前用过的旧冰箱,声音很大,但听久了也就习惯了,没到影响睡眠的程度。客厅里有沙发和茶几,没有电视,想来老徐是觉得现在的年轻人没多少看电视得了所以没有置办,客厅的角落里,正对着沙发的位置,立着一台空调。
没有空调的缘故我在夜里大开着窗户,午夜的城市有山风吹下来,但我感觉风儿永远都是绕过我的窗户决绝的离开,只有树叶被吹动的哗哗作响像是在向我炫耀自己得到了凉风的青睐。午夜的知了也不再聒噪,蛐蛐儿和青蛙倒是还挺有精神,躲在草丛里或是池塘边叫个不停,房东老徐前几天说要给的风扇今天中午才送到,现在正站在我身边疯狂的嚎叫着。
一点四十,我又确认了一遍时间,心里暗骂这鬼天气。窗外虫叫蛙鸣声不绝于耳,这些曾经用来衬托夜晚静谧的物象在此刻竟成了让人烦躁的根源,再加上那台旧风扇卷起、切碎空气的噪声,这样闹哄哄的夜不断威逼着让我的睡意逐渐消失殆尽。
差不多一个月吧,一个月之前我决定晚上要早睡,希望改掉在夜里胡思乱想的毛病。很长一段时间——真的要算的话大概有八九年左右的样子——我喜欢在夜里做各种各样的事情,黑夜或许是有这样的魔力,至少是对我来说,它让情感变得脆弱,所有的情绪都在夜里被放大,所以我曾经喜欢在夜里看电影或看小说,在那些“青春忧郁”的日子里,我每个夜晚都沉溺于电影和小说情节营造的悲伤情绪里,有时候夜里下雨,我就坐在窗边假模假式的听雨滴落在地上声音,然后写几行伤春悲秋的酸文,后来想起来只感觉那可真恶心。
寂寞大概是所有坏习惯的通用借口,每个人都可以因为寂寞去买醉猎艳,在各类社交平台上撩妹然后谈一场不用负责任的恋爱。我做不到若无其事的用寂寞当借口放纵自己,我的人生信条之一就是别让自己的情感影响到他人,所以我永远学不会如何开启一段充满着旖旎意味的关系,唯一的一次恋爱经历荒诞可笑的令人感到羞耻,大概从那之后我便给自己定了性,我这种恋爱绝缘体质理所当然的应该患上要孤独终老的单身病。但欲望这东西如何戒得掉?周遭人谈论的关于某人的艳情八卦,娱乐小报的桃色新闻,这种低级的诱惑在夜里同样如同洪水猛兽一样让人沉沦,不断刺激着我脆弱的情感闸口,于是像吃油条要配豆浆一样自然的,在把玩别人身体还是把玩自己身体的“困境”里,我毋庸置疑的选择了后者,但想来也并非是什么心甘情愿的选择,虽说不影响他人是种高尚的人生信条,但信奉这种信条的我本人也许并没有这种高尚的品质。这种状态同样持续了好一段时间,在那段羞耻的青春年少的时光过去后,这一度成为我与黑夜交流的主要方式,我不知道黑夜是否在嘲笑我,但每次我感受到年华在手中逐渐老去的时候,我都感觉自己竟然成为了一个诗人,与黑夜为伍,与情欲无关。看吧,人的成长多么奇怪,阳春白雪成了羞于启齿的,饮食男女倒成了津津乐道的了,人的脸皮总是一边越来越厚,另一边越来越薄呀。
我晓得这个道理并不会对我的生活起到什么指导作用,有些东西被人从脑子里提炼出来只是为了给自己的某些行为寻找借口,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已经发现熬夜对我的身体损害与日俱增,不管动手还是动脑,伤身伤神总是免不了。于是我警觉起来,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而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早睡,把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统统丢到梦境里去。
我给自己定的时间是夜里十二点钟,长期以来的晚睡习惯把我的正常生物钟向后延长了几个小时,我想着改变习惯也要循序渐进,于是就给自己定了这么一个正常看起来仍是很晚的就寝时间,毕竟比之前要早得多了。我还用手机定了闹钟,以免错过时间,但奇怪的是,后来我发现每到过了十一点钟,之前的一切常规活动,无论看书还是打游戏,我都意兴阑珊了,在房间里发呆或是踱步,一心等待着闹钟响起然后上床睡觉。
习惯的养成不是简单的事,我自问不是什么有毅力的人,但还是耐着性子坚持了快一个月。开始是怎么也睡不着的,各种奇怪的想法还是像往常那样不断侵扰着我,好在我把林格给我的种子都删掉了,为此林格还骂我暴殄天物,否则我可能要找出来欣赏一番了。为了挤掉脑袋里不断滋长的邪恶念头,我努力的去想一些无聊的事,比如偶尔在浏览网站时看到的政治新闻和国际局势,煞有介事的在脑袋里分析评论一番,不料效果明显。后来我开始用手机听电台,音乐或者有声书,有时候听了第一个字我就昏昏睡去,第二天清早发现都已经播到了第二部书,然而上一部书的内容却一点都想不起来,有时候听得入了迷,一直保持着半清醒的状态一章一章的听下去,直到清晨,竟发现和睡了一觉没什么区别,仔细想想也能回想起那书的大部分内容,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觉得这真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然而算起来也只是前者的情况更多一些,利用睡觉时间听书这种事根本是无稽之谈。
再睡着是不太可能了,虽然只睡了一小时四十五分钟,但我现在竟感觉一丝睡意都没有了,异常清醒。晚上的空气里要比白天潮湿许多,虽然开着门窗,但我希冀的穿堂风却并没有出现,整个屋子像桑拿房一样让人透不过气,虽然铺了凉席,但这一个多小时睡下背上来仍是出了满身黏糊糊的汗,我转过身让风扇吹干我背后的汗液,不一会儿便觉脊背发凉,不由打了一个寒颤。风扇怒吼着,机械制造的风吹打在身上让人很不舒服,我突然恼怒起来,翻身下床一脚踹在它身上,老风扇被踢到墙上又弹回来,晃了晃竟很顽强的又立住了,只是随着扇叶的转动不住地颤抖,我弯下腰摇了摇它,好像是骨折了一样四下晃动,我骂了句这垃圾东西,便转身出了房门。
我在卫生间冲了凉,洗掉身上令人难受的汗液,感觉轻松不少。冰箱在夏天声音更大了,我把冰箱门打开,冷气就一下子窜出来扑到我的脸上,于是我就背靠着冰箱的冷藏室纳凉。窗外黑漆漆一片,小区里的路灯是从来不开的,四周的几栋楼房只有零星的几家亮着灯,灯光透过紧闭的窗帘溜出来,配着黑如深海的夜色,昏黄朦胧的如同远方的渔火。大家都躲在冷气开得很足的房子里惬意的享受着睡眠或夜生活,我想到这里感觉老徐的形象又邪恶了几分。
夜越深越黑,越令人迷醉,我望着窗外,感觉黑夜如同一个身着黑衣的女术士不断魅惑着我,让我向她靠近,我想我应该这么做。于是我简单的穿了两件衣服,也没有换鞋,就这样开门下了楼。
室外与室内几乎是两个世界,我惊讶于这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仿佛上一秒地狱,下一秒就是天堂。风儿从远处的山丘上呼啸而下,像欢脱的少年,来去匆匆,不沾惹一点天地间的浮躁,比清风徐来要热烈,比走石飞沙要温柔,总之一切都是那么刚刚好。我之前怨恨这凉风只顾摇动树的叶子不愿光顾我的窗台,现在只怨自己囿于愤懑与无聊的思索中,没有早点走出来享受这不掺任何杂质的清风。
我缓缓的在小区花园的石板路上走着,不时地要小心脚下或上或下的台阶。午夜的天空没有一丝亮光,仔细看看有大块的云层开始堆叠,这让夜空显得更加的厚重与鬼魅,抬头看的时间久了,竟感觉恐怖异常,好像低垂的天空随时会坠下来一样。大概要下雨了,我这样想着,难怪今天的空气会这样的湿热。风渐渐急促起来,刚才纯真欢乐的顽童仿佛一下子进入了叛逆期,带着些许的愤怒与孤傲,挣脱了枷锁,开始狂奔起来。有骑着自行车醉酒晚归的男人被突如其来的大风吹的东倒西歪,却也不恼怒,大声啸叫着,让附近几栋楼的声控灯齐刷刷如彩排一般的亮了起来,借着亮光,我恰好看到紧贴在不远处那栋楼墙角的那个流浪汉。
我看着他,微弱的亮光投在他的脸上,我发现他好像也在看着我,我之前常常在小区里看到他,很多时候都是被物业保安追着跑,虽然这样一个怪人常在小区游荡大概会很引人注目,但我对他的印象却并不深,唯一记忆深刻的是他衣服虽破但却干净,头发很长却被打理得很整齐,用一个不知哪里捡来的黑丝皮筋束在脑后,我怀疑他在他那破了无数个洞的衣服口袋里永远放着一把梳子。
我在家工作,几乎不怎么出门,有关这个流浪汉的一些事都是林格告诉我的。他说这个家伙带着一口袋的水笔,整日里就在附近的墙上画画,画龙画虎画女人,画剑客比武,画春宫美眷。丫肯定是个艺术家,我崇拜丫的,林格不知跟谁学了一口北京话,不论提谁都说丫的,我怀疑他丫的脑子有水。后来林格再提起流浪汉就称他艺术家。艺术家今天在小区门口的墙上画了春宫图,保安把城管叫来追着打,不愧是艺术家,会的姿势比我都多!艺术家今天对着广场上那座叫幸福生活的雕塑打飞机,真牛逼,我觉得艺术家已经不满足写写画画这种初级的东西了,丫开始搞行为艺术了。我就笑,你以后跟着他混,浪迹天涯,每天搞搞行为艺术,多好。林格不屑的看着我,收起你的龌龊想法,人与人追求的东西是不同的,我欣赏他的精神不代表赞同他的做法。
楼道里的声控灯一盏一盏的灭掉,流浪汉再次被淹没在黑暗里。我不知道艺术家这时候是不是也在看着我,但我想他应该是在看我,因为我感觉到我的视线受到了阻力,我对这种奇怪的事情感到惊异。我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照向他,看到他靠着墙盘腿坐着,大概是坐在一张旧报纸上,他看着我,带着耐人寻味的笑意,既不回避手机刺眼的灯光,也不回避我带着猜疑的目光。反倒是我,又一次感到了那种阻力,慌乱的把目光移开了。
我不相信一个流浪汉有如此奇怪的能力,于是冲他喊了一声:“喂!”声音不大,但我想在这夜里除了风声就是我的声音大了,他应该听到了。
“嗯?”他应了一声,转而又笑了几声,“哈哈哈。”
我关掉手机的手电筒,奇怪他在笑什么,但想了想,还是说:“快下雨了。”
“我知道。”艺术家用一种轻松的语调回答。
“你不躲雨吗?”
“为什么要躲?”他反问我,没有亮光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感觉他的笑意更浓了。
“雨会弄湿你的衣服,弄乱你的头发。”我觉得我一定是脑子出了问题,居然担心一个流浪汉的衣服和头发。
“哈哈哈,我常用雨水来洗衣服和头发,所以为什么要躲雨?”
我想反驳他,可一时又找不到话头,沉默了几秒,我只好岔开话题:“大家说你是疯子。”
“我是疯子吗?”
“疯子不会像你这样跟我说话。”我发现他喜欢用反问句,这让我感到讨厌,因为反问句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意味,我不明白一个流浪汉有什么可高高在上的。
他笑起来:“我怎么不是疯子呢?有正常人会像我这样吗?”
我觉得这个流浪汉简直不可理喻,于是不再理他。风又急了几分,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带着睥睨天下的气势席卷而来,远方的天边,闪电在云层中如银蛇一般翻滚,继而一个炸雷,所有楼层的声控灯全部亮了起来,路边汽车的防盗警报也跟着声嘶力竭的叫个不停,仿佛整个小区都被惊醒了。
雨落得很快,如银瓶乍破,我刚慌张的跑到楼道里,外面的雨滴就已经铺天盖地的砸下来了。这下好了,我心说。我站在楼梯间的窗户前望着窗外,原本漆黑的夜空因为下雨而变得发白,我享受着雨水和狂风带来的凉意,想着,再等一会儿吧,等一会儿再回去。
雨帘密密匝匝,急如琵琶,落在地上碎成一团一团的水汽。一个身影在雨中来回穿梭,他完全散开了头发,手中抓着破旧的上衣,在雨中狂奔着,大声啸叫欢呼,我的身体突然像浸了水一般冰冷,仿佛在外面淋着大雨的不是他,而是我,他闪烁的身影在不断升腾的水汽中变得模糊,我的目光想要再次寻找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消失在雨帘中了。我努力的瞪大双眼以为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觉,一种奇怪的出离感开始不断侵袭我的全身,我能看到很多个我疯狂的在雨中奔跑,麻木的我,混乱的我,崩溃的我,我越发的感到冷了,我觉得应该回去了,我走到家门口,才发现我把钥匙忘在了房间里,这下好了,我心说。林格的电话突然打过来,我接起来听到那边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接着我听到林格说:“就知道你小子没睡,天亮了来接我。”我再也听不清他说什么,只感觉有人在我的耳边窃窃私语。
“该醒了吧,该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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