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早上时刻,总起不了床,尤其在星期天。
天边的光亮,慢慢地晕染了周边,并且把大地照得澄澈一片时,闹钟开始响起,一段段的音乐紧密地连着响起,如演唱会舞台上的鼓点,紧凑有力。从前,虽是会惯性地关掉闹钟,赖一会床,但很少会一赖,赖上两三个钟。
上个周末,因头重发晕的缘故,所以尽管七点多闹钟已响,依旧睡多了一两个小时才起床。而今天早上,七点多闹钟响的时候,似乎只迷迷糊糊地关掉,脑海仔细想了想今天是否要上班,得到否定后,又继续睡,睡得安安稳稳,舒舒服服的。醒来时,已是十点多,早上的时间已过去了一大半。
毕业刚出来的前两年,一直坚持着早醒,总觉得早上的时间无比珍贵。倘若睡过了头,或者睡到八九点才起床,内心总有点愧意,有种对不起今天早晨光明正大地早早照亮着大地的太阳。
早起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例如看书画画和做点英文练习。记得17年的时候,双休的周末,习惯性在六点多起床,麻利地洗漱完毕后,便穿着一身运动服和球鞋,搭车跑到白云山,爬山晨练。不知是否惰性越来越大的原因,现在若要我六点多起床爬山,感觉就像要一只大笨象踮起脚尖,行走在纤细纤细的钢丝线一般,十分困难。
今天,坐在沙发上,吃着蒸熟的饭时,早晨的时间早已溜过了一大半,嚼碎而进入胃口的饭菜,慢慢地温润着身子。而性情在这逐渐地温润中,变得愈来愈温吞散漫。
时间似乎是一锅恰到温热的水,在一天的始初,润畅着我们全身,探出来的头部,在烟雾弥漫的空间,斜斜地歪着,舒适地做着怀有各种色彩的梦。而在这过程中,水汽像似侵蚀着钢铁一般,使得我们身上长满了红色的锈,迟钝了手脚。
因此,我在清晨的光亮中,起不来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