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是柴火灶里的烟味,隐藏在都市的钢铁森林里;乡愁是院子前的溪流,随着岁月流进城市的自来水里;乡愁是少年时钓过的虾、戏过的水、偷过的瓜……
我的老家在南方农村,一个靠着洞庭湖的小乡镇,自从小学跟着爸妈搬到县里去后,每次回老家都得坐船,尽管后来开通了跨河大桥,但我却依旧喜欢坐船,那种随着河流颠簸的感觉能让时间变得很慢,慢到我能一点一点的想起那些美好的记忆。
我童年所有的故事基本都发生在夏天, 那时候的天气似乎没有如今这么闷热,太阳也没有如今这般毒辣,我和村里的发小们喜欢一起光着脚丫在田埂上、水渠边乱逛,有时候只是纯属耐不住性子胡乱逛逛,有时候则是肩负着某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出发,那时候,我们最乐意干的事就是钓小龙虾和抓田鸡,倒不是为了贪图美味,而是这两种生物能换来冰淇淋和游戏室里的钢镚儿,我们一般都是两人或三人一伙,像这种不保险的合伙买卖,人多容易引起纠纷,我就曾因商量分红问题和人掐架掉水沟里去过,尽管当时我们才八九岁,却都已经具备团队意识了,谁准备钓竿饵料、谁准备板凳水桶、谁选一个风水宝地、谁拿多少分红,提前商议好以后,大家就开始按部就班的运作,我们一般都会趁着大人们午睡的时候,偷摸顺走家里一只空闲的水桶,然后把小板凳放进去,最后再去父母房间里偷一捆织衣服用的毛线,就可以出门了,不过这整个过程必须做到蹑手蹑脚,一旦被发现了,轻则一顿训斥,重则一顿毒打,钓竿和饵料基本都是就地取材,从别人家的菜园里抽几根搭架子用的竹签,再从土里刨十几条蚯蚓,整个前期项目就算完成了,而决定收益最重要的一环,是在于能不能找到一个风水宝地,这跟我们之前胡乱逛逛的次数有着很大的联系,运气好、选址得当的话,我们几个下午就能发家致富,每个人都能分到100多块钱的巨款,不过这其中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一旦被父母发现,巨款没收不说,还可能有皮肉之苦,因为在父母眼中,我们都是沾水既亡的婴儿,否则也不会给我们讲那么多关于水鬼抓人的传说。
说起水鬼抓人,就不得不说我们玩水、学游泳的那些事,农村的孩子在自学方面是有天赋的,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基本有个鱼塘,规模也不大,顶多也就半亩地的大小,一到仲夏,我们这些孩子就会自发的组织游泳学习队,不过这必须经过父母同意才行,否则你将光着腚迎接一次男女混合双打,我的游泳本事就是在那个时候学到的,我们一群十来岁的孩子泡在一个水质尚好的鱼塘里,里面最深的地方也才没过我们的胸口,我们一开始都试图采用最原始简单的狗刨式让自己浮起来,但也只有少数人掌握了这个不太雅观的游泳姿势,我当时已经在城里上学了,在游泳池见过人家用蛙泳,于是我准备模仿那个动作让自己能变成我们当中第一个学会游泳的人,但结果显而易见,我除了比他们多喝几口水外,并无值得推广的成效,不过我脑子还算聪明,我把拖鞋戴到自己手上增加了一点浮力后,竟能游出去好远,这个方法一下让我增添了许多信心,当我完全用不到我的拖鞋时,我兴奋得在鱼塘里游了好几个来往,以至于被那些生气的鱼儿撞青了屁股,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当然,最有趣、最没有风险的事情还是偷人家地里的西瓜,我之所以觉得没有风险,那是因为我对我腿脚充满自信,当时我被人拿扁担追了四五里地,硬是没让人碰着一根头发,当然,出现这种情况只能怪望风的人疏忽职守,待到夏天最热的时候,别人地里的西瓜也都基本成熟了,只需要轻轻往地上一磕,就能听见一声脆响,然后整个裂出一条缝来,两手用力一掰,透红香甜的瓜肉能把人馋的不行,让我记忆犹新的那次偷瓜,是我和本家的一个发小一起团伙作案,主谋是他,作案地点是他大伯家的西瓜地,这家伙门清,知道他大伯没打农药也没施化肥,虽然结的瓜不大,但是味道和品种是方圆几个村子里最佳的,那天大概傍晚时分,他拎着一个塑料水桶来找我,我以为他是来邀我钓龙虾的,结果却出了这么个好主意,我闲着也是闲着,自然是愿意干这一票,于是我从厨屋里拿了一把钝了的菜刀,方便到时候切瓜用,我两一路小跑,大约走了一里地,来到了他大伯家的西瓜地里,清一色的“黑美人”,个头比我两的头稍微大一点,望着这么多瓜,我一时间竟不知从哪儿下手,不过这家伙明显是个惯犯,已经开始哈着腰熟练的选西瓜了,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这里敲敲那里看看,不一会他抱过来一个个头最大的递给我,我在土埂边坐下,一刀下去,听声响就知道是个好瓜,他啃了不到一半,觉得不太甜,准备再挑个味道正的,结果刚哈腰,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大声呵斥:你们这两个家伙,在搞什么鬼!我当时还坐在土埂上啃着西瓜,只见这家伙“嗖”的一下,钻进一片齐胸高的苎麻地不见了,我懵逼了几秒后也反应了过来,丢下西瓜和菜刀就跑,不过我不如他那么皮糙肉厚,钻苎麻会弄得浑身过敏发痒,我只好沿着田间小路狂飙,就像《功夫》里那段经典的追逐片段一样,我耳朵甚至能听见我带起的风声,来的是这家伙的大伯母,平日里脾气似乎不太好,要是被抓住告状到父母那里,怕是一餐小死,不过只要没被人赃俱获,我就还有赖皮不承认的机会,我敢打赌,如果田径运动员比赛前都和我一样偷她家几个西瓜,比赛成绩肯定都得提高一个档次,我知道我速度上可能不占据很大的优势,但要比起灵活走位,我可是极具天赋,我和她始终保持着看不清脸的距离,最后我把她带到一条狭窄的田埂上,然后听到这只老母夜叉哎哟一声摔到水田里去了,我本想过去扶她一把,但远远看到她又从泥水里起身,我又赶紧开溜,我从村子里绕了一个大圈,跑回家赶紧换了一身衣服,诺无所事的溜达,好给自己制作一个不在场证明,尽管我两都默契的回去换了衣服,但还是能从身形上看出来是我俩犯得案,不过我俩打死不认,气得他大伯母直骂娘。
回想起这些往事,突然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如今回老家的客轮已逐渐无人光顾了,曾经泛滥的小龙虾几乎已经绝迹,各家的鱼塘都成了生活垃圾的填埋场,至于西瓜,也没有人再种,我们这一群从小光着膀子、打着赤脚长大的捣蛋鬼,个个开始成家立业,搬到了更大的城市去,故乡还是那个故乡,只不过一切都变了,变得面目全非、荡然无存,唯一剩下的,是我记忆里仅有的那些烟味、那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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