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十五岁时,正在读初三。邓薇当时十六岁,就在我同一层的教学楼最靠东的位置。我在五班,她在八班。有一天她单独找我,和我讨论她是不是差生的问题。那时我不大了解她,也谈不上认识。她要讨论的事是这样的:虽然所有的人都知道她的八班是一个差班,她自己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差班虽差,那也只是在成绩方面,其他方面并不比别班差,并且她虽然成绩一般,但也谈不上差。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的八班是差班,难道成绩真的就能代表一切?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的八班不差。如果八班是差班,那么八班所有的学生都差,而她属于八班成绩却不差,如今既然不能从个体上证明,所以说邓薇的八班是差班不能成立,说邓薇是差生也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邓薇就是差,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邓薇找我证明她的班不差,起因是我去找章谨灵。这事经过如下:上学时母亲不叫我买资料,而是叫我去借别人的用,这样我的脸皮就不能不厚,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脸皮够厚,而且我从小都在借着别人的东西来用,所以这种事显得理所当然。而章谨灵又是我的发小,也是我在学校最熟悉的人,所以我理所当然要去找他。至于他和邓薇同在一个班的情况,我也毫不知情,也丝毫不能影响我去找章谨灵施展我的脸皮。找他回来,不到半个小时,邓薇就追到我班里来,要我证明她的班不是差班。
邓薇说,她丝毫也不藐视差班。据她观察,差班的学生都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最不乐意让人失望。因此她对差生还有一点钦佩。问题不在于差生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不是差生。就如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一样。假如一只猫被人叫成一只狗,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现在大家都管八班叫差班,弄得她魂不守舍,几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邓薇来找我时,裸臂赤腿穿一件背带牛仔裙,和我第一次见她的装束不一样。所不同的是遮住肩膀的长发用个黑皮筋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小白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捉摸:她那束马尾到底有多少青丝,还是说其实并没有多少。这一点可以说明邓薇很漂亮,因为她觉得马尾也好短发也好都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差生。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差生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差生,那你就是差生,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的班是差班,那你的班就是差班,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差生,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差班里的女生成绩自然要差,那就该浓妆艳抹,黑丝长袜,最起码是要一门心思琢磨怎么勾引男生。而你虽不化妆,而且皮肤嫩白,装束得体而又风采动人,男生只要是长了眼睛的,没有不去看一眼而被勾魂的,所以你就是差生。假如你不想当差生,就要把脸弄黑,把马尾弄糟,上学下学要抱着厚厚的资料,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差生。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化个艳妆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差生。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化妆再决定是否管你叫差生。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差生。邓薇听了这话,脸色发红,怒目圆睁,几乎就要打我一耳光。但是她忽然泄了气,说:好吧,差生就差生吧。但是勾不勾魂的,不是你的事。她还说,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很可能会被打。事实上她说的完全不错,我确实会被打。
倒退到十年前,想象我和邓薇讨论差生问题时的情景。那时我面色黝黑,嘴唇干裂,头发油腻而杂乱,身穿一件破长袖,上面好多破洞,勾肩驼背,完全是一副流氓相。你可以想象邓薇听到这么个人说起她的妆容勾不勾魂时,手心是何等的发痒。她有点神经质,都是因为有很多男学生去看她,那些人其实不是去看这人到底有多差,而是去看看到底有多勾魂。只有我例外。我的脸皮上好像城墙上的墩台,不管找章瑾灵所为何事,光那句“我看看就还你”就能成为好好学习的理由。这使她产生一个希望,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她不是差生,她的班自然也就不是差班。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差生,和没人承认不大一样。可我是偏让她失望。
我是这么想的:假如我按照邓薇的逻辑,想证明她不是差生,就能证明她不是差生,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实际上我什么都不能证明,除了那些不需证明的东西。六岁的时候,母亲说隔壁家的牛蛋儿偷了她放在火墙上的三毛钱,使她没法让我去打明天的醋和酱油,既然打不了醋和酱油,那母亲便给我打的一塌糊涂。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火墙上不存在三毛钱;
2.牛蛋儿不是我带到家中玩耍的;
3.钱是我偷的。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母亲的确有三毛钱,并且坚称放在火墙上,不容六岁的我反驳,牛蛋儿确实是我带回家中玩耍的,而我曾经因偷钱被打的遍体鳞伤,准确说应该是偷了啤酒瓶,不过那会儿啤酒瓶子和钱是都是作为一般等价物,所以偷瓶和偷钱别无二致,而且事情就发生在此之前不久,那时我被母亲的擀面杖伺候,用屁股做肉垫,大腿做支撑,在压水泵旁被打的遍地开花,我的叫喊像极了压水泵还未出水的哑鄂声,至于大腿则是黑紫混杂,完全不像是条腿了。
当然,这家里枪挨过母亲棒子的人还有不少,其中就包括弟弟和父亲。而且父亲挨母亲大人的棒子时,我就在一边看着。但是我不能揭发她,母亲和我关系也不错。何况母亲要是能惹得起父亲,也不需要我去揭发。所以我保持沉默。
沉默就是默认。所以后来我被惩罚,在压水泵旁像一根折了的竹竿,一节一节压着水泵。秋收后我又去下地,吃不上热饭。当然,我也不肯无所作为。有一天在家里,我正好看到了母亲的三毛钱,但却不是在火墙上。我想着既然母亲的三毛钱正好叫我看见,我就拿着这三毛钱扔进火炉子里。这样钱既没有被牛蛋儿偷去,又没办法再找到,也就不能去老刘头那间破烂的铺子买来醋和酱油——鬼知道它能买来什么。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除了偷懒玩耍和在家挨打,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初三那年,邓薇又从东边跑过来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的班要和我的班合并,而且这种合并还延伸出了我和她之间具有私情,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邓薇是丑女;
2、我是gay,对女性无感。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邓薇听了这些话,先是气得脸白,然后满面通红,最后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了。
邓薇说,我始终是一个恶棍。她第一次要我证明她清白无辜时,我翻了一串白眼,然后开始胡说八道,第二次她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她建议来一场恋爱。所以她就决定,早晚要打我一顿。但她不知道的是,别人早已做要好打我一顿的准备。而我前半生好像最不怕的就是被打,所以对于这种事情,我始终都没有太放在心上。
《二》
其实,邓薇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她不过是想证明自己不是个差生。事实上她说的很清楚,她根本并不在乎这个名头,但却对别人投来的猥琐目光忍无可忍。这让她感到困惑,所以她选择找我,企图让我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我和她合班后的情形。
我坐起来看英语书,发现字母们都卧在远处的田地里随风飘摇。教书的女教师时常拿我开玩笑,说考不好就得回家种地,我只觉着那样也不错,只是可惜了这么多的单词,我却少有认识的。那时候我总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尤其是黄昏的时候,身上落了一层红色的光纱,好像一层尘土。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黄昏,都不及那时候如此美丽,有人把这个时期称为青春,可我却觉得倒不如叫发春,邓薇经常为此碎嘴,还说有一天一定要给我一个耳光。
晚上我在走道里点打开廊灯,邓薇就忽然到来,谈论起差班差生的问题,甚至说自己根本就不会勾引哪个人的魂儿,觉得自己很无辜。我说她竟敢觉得自己无辜,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孽。照我说的,她的皮肤和马尾甚至少女少有的出众气质就决定了她的罪,这是不成文的,非惯例的,就像别人都觉得她是个差生,她的班是差班,就像母亲认为钱是被牛蛋儿偷的一样。这些话她好像很听得进去,但是从不附合。
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打开黄灯,邓薇却迟迟不至,直到九点钟以后,她才到教学楼下来喊我:宫雨巷,混蛋!你下来!我下去一看,她穿了一身白,打扮得格外整齐,但是表情不大轻松。她说道:你说帮我解决问题,还要做倾心之谈,你帮我什么了?让我坐到最后一排算什么帮忙!我只好说,那就没的办法了。她说你让我坐在最后一排,别人确实是不看我了,也没法说我勾魂了,那你自己天天上课怎么老往后扭头!我说那也没办法,谁让钟表就挂在后墙呢。她说好吧,问题解决了,还剩下一个倾心之谈。那就在这儿谈罢。我说上去谈,她说那也无妨,就上去吧,廊灯在她的头顶变得昏暗,可我却觉得她更亮了些,看样子有些生气,火气甚盛。
我和邓薇合班那天,打算在晚上表白邓薇,因为邓薇是我的朋友,而且胸部很丰满,腰也细,屁股浑圆。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长,皮肤很白,脸也很漂亮,关键是她竟然剪了短发。我想和她谈恋爱,而且认为她不该拒绝,假如她想借我的身体练拳掌,我准让她打;所以我借她的身子来谈个恋爱也没什么不可以。但关键在于邓薇是个女生,女生嘛,难免小气,如果我要告诉她我想和她来一场恋爱,还觉得她的臀部和胸部丰满,面容很好看,她八成要给我一个耳光。鉴于此,我决定用学习的方式向她阐述事实。我认为,学习乃是人类文明得以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人类从之所以和动物有区别,就是因为人类会学习,想必猿猴也是这么想的。我说只有学习,我们才能从猴变成人,也只有学习,我们才能从差学生变成好学生。这样就没人说我们是差生,哪怕你有多流氓,哪怕你多勾魂儿。甚至说,哪怕你偷了东西,别人也会因此而宽容你。
那天晚上我把我的学习之道奉献给邓薇,尤其是当我说学习可以从差变好,她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当即表示道:这学习她接受了。不但如此,她还说要更努力的学习回报我,哪怕我是个流氓也不会放弃。我听她如此说,大为放心,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我已经十五岁了,这情情爱爱的事情还没体验过,真是不甘心,所以我想和你一起学习学习。她听了以后就开始发愣,大概是没有思想准备。说了半天她毫无反应。我把手放到她的肩膀上去,感觉她的肌肉绷得很紧。这娘们随时可能翻了脸给我一耳光,假定如此,就证明女人不懂什么是学习。可是她没有。忽然间她哼了一声,就笑起来。还说:我真笨!这么容易就着了你的道儿!
我说:什么道儿?你说什么?
她说:我什么也没有说。我问她我刚才说的事儿你答应不答应?她说呸,而且满面通红。我看她有点不好意思,就采取主动,动手动脚。她搡了我几把,后来说,不在这儿,灯太亮,去黑的地方,我就和她去了学校最黑的地方。
邓薇后来说,她始终没搞明白我那个学习是真的呢,还是临时编出来骗她。但是她又说,那些话就像咒语一样让她着迷,哪怕为此丧失一切,也不懊侮。其实我说要学习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你信它是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我是真的随时准备和她一起学习的,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就因为这种态度,别人都不相信我。我虽然把学习当成终身的事业,但所学的内容却是杂乱无章。那天晚上我们到小树林去,走到半路她说要回家一趟,要我等她。我有点怀疑她要放我鸽子,但是我没说出来,就地坐下抽了支烟。等了一些时间,她来了。
邓薇说,我那次去找章瑾灵时,她正在伏案打瞌睡。在学校每个人都有很多时间打瞌睡,所以总是半睡半醒。我走进去时,班里安静了一下,因为别人不信有人会来这个差班借资料,大多数目光从门口进来。她就在那一刻醒来,抬头看见了我。我对章瑾灵说借完就还,他说好吧。随后又说了些别的,我就径直走了。
邓薇说,我很年轻时还很显瘦,头发少有的乌黑。我的身材不高,衣服很破,而且脸皮极厚,硬是把资料从别人手里夺走。拿到资料后,我就走了,好像说了一声谢了,又好像没说。等到她想起可以让我证明她不是差生时,已经过了半分钟。她追了出来,看见我正径直走回班里。我从走廊里一路小跑,逢人就笑,逢师见礼,一路走得飞快。那时正逢黄昏的课间,人来人往,喊我也听不见。而且我从来也不回头。我就这样走掉了。
邓薇说,当时她想去追我,可是觉得很难追上。而且我也不一定能够证明她不是个差生。所以她走回班里去。后来她又改变了主意去找我,是因为所有的人都说她是差生,甚至连同班同学也说自己是差生,因此所有的人都是敌人。而我可能不是敌人。她不愿错过了机会,让我也变成敌人。
那天晚上我在小树林里抽烟。那时候我还不近视,虽然在夜里,我还是能看见很远的地方。因为月光很明亮,学校的空气又很干净。我还能听见远处的汽车喇叭声。邓薇一进来我就看见了,白天未必能看这么远。虽然如此,还是和白天不一样。也许是因为到处都没人。我也说不准夜里学校到底还有人没人,因为到处是黑黑的一片。假如有人打着廊灯进来,那就是说,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在那里。假如你没有廊灯,就如穿上了隐身衣,知道你在那里的人能看见,不知道的人不能看见。我看见邓薇慢慢走近,怦然心动,无师自通地想到,一会儿应该要好好亲热一番。
邓薇对此的反应是冷冰冰的。她的手冷冰冰,对拥抱也毫无反应。等到我毛手毛脚揽住她的腰肢,她把我推开,而后又把我抱住。邓薇的身子极软。我赶紧抱过去,顺势就向她的嘴唇过去,她又一把把我推开,冷着对我说:会亲吗?要不要我教你?
我正在兴头上,对她这种口气只微感不快,调整了一下又爬到她身上去,心慌气躁地好一阵乱弄,也没觉着她的嘴唇热了多少。忽然她冷冰冰地说:
喂!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我说当然知道。能不能劳你大驾帮个忙?你这内衣的结构实在是麻烦。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好似一声耳边雷,有人给我一个大耳光。随即脑子一片空白,隐约看见一个光头男人,在月光的照耀下极其可怖。我跳起来,再也不记得有谁说过什么,拔腿就跑。
《三》
那天晚上我没走掉。邓薇想把我推走,却被那光头男子拦住,后来我不知道邓薇说了些什么,光头男子收起了打我的手掌,待我跑走后,好像又听到邓薇也吃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后来我在学校工作,有人追问我那个光头男子是谁,我只能说大概是邓薇的父亲。之所以用大概,是因为邓薇虽然姓邓,分手的时候她告诉我她的父亲姓陈,但又她说光头男子和姓陈的是一个人,而且邓薇的母亲并不姓邓。绕来绕去,我觉得比较麻烦,正好邓薇也不太想说。我对此表示非常理解。
后来邓薇被其父责罚,听说哭成了泪人。分手那天晚上她以学习的名义叫我留下来,她承认其父打我不对,也承认没有好好待我,但是她说我的学习是假的,还说,我把她骗出来就是想研究她的内衣结构。我说,既然我是假的,你信我干嘛。我是想研究一下她的结构,这也是在她的许可之下。假如不乐意可以早说,也免得两人各吃一个耳光。后来她哈哈大笑了一阵说,她简直见不得我那个样子,就算其父不来,她自己也是要给我吃耳光的。
分手那天晚上,我俩仍然是抱在一起。她的嘴唇依然冷冰冰,在月光下透出丝丝的寒意。尽管已经到了夏天,她的身子却没有一丝暖意。我与她咀嚼了片刻,最终放弃。邓薇说为什么不继续,我说你的泪太咸,我难以下咽。邓薇破涕为笑,说我矫情,我听了这话不高兴,她也发现了。于是她哽咽着,用着和解的口气:不管怎么说,咱们这个样子差的要命,你承不承认。
如果我说不承认,邓薇准会搬出以前的事情说事。我吃了光头男子一记耳光后,第二天邓薇肿着眼睛找到我,让我晚上去找她。
那天晚上我没去找她,倒去了医务室。这事原委是这样:下午放学我在走廊里顶着廊灯,走廊外是一片火烧云,有一伙人等不及我,拉着我向校外的过巷走去。其中走在最领头的是邓薇原班的一个小伙儿,听说在追着邓薇,这时正在巷子里摩拳擦掌挑衅我。我走过去告诉他,这事儿我从小都在做,没什么意义。他似乎没听见。我把拳头锤在他脸上,他就朝我挥了一巴掌。后来拳脚相加,周围的人却不动手也不吭声,亏我当胸推了他一把,推了他一个屁股墩。然后很多人拥了上来,把我拥在中间要打架。我一伙,其余的所有人是一伙…可能斗殴双方的力量对比有些悬殊,显得特别不公平,随后来了一位警官来主持公平。随后就不了了之。
那天的事情就是这样。晚上我回到学校,班主任说我殴打同学,要叫我的家长。我说老天爷怎么能是我殴打同学,您看我这手受伤多严重,您看我这黑一块紫一块的,您瞅瞅,比我妈打的还匀称呢,您再看看这血,哎?这时我盯着自己的右手,才发现受了伤,想着待会儿可能要见邓薇,被她看到又要遭她嫌弃。所以我就去了医务室,想尽快掩饰掩饰。结果好死不死被邓薇撞了个满怀,她看着我手上的血,大块大块的眼泪就要往下落,我说你哭个什么劲,后面的事儿才得哭呢。
事实证明我说的不错。分手那天晚上邓薇流了很多泪,味道很咸,我难以下咽。那天晚上我和邓薇在人民公园的东北角,她穿了一身粉色的裙子,脚上的鞋子还生长出一朵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哭的缘故,邓薇整个人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这话我是万万不敢说的。不然多年以后邓薇如果再见到我,指不定要我再给她证明她不是个胖子类似云云。我拥着邓薇在怀,我告诉她,这是我的初恋。因为没有经历过分手,自然也就不知道如何告别,以至于后来的很多年里我都在想念邓薇。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分手那天晚上,邓薇问我承不承认我们是差生。而且还说我们差的要命。我没有反驳她,也没有把学习之道再搬出来诱导她。虽然我知道我自己不是,也知道她不是,但当所有人都认为你是的时候,反驳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像在我年纪还很小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说我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那我就知道,我就是捡来的;就像我在玩泥巴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宫雨巷输了,那我就知道,我就是输了,就是真的赢了也甚是无趣;就像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企图证明那三毛钱不是因为自己而被偷的时候,无论我在哪儿再找到那三毛钱,扔到火炉里烧干的,除了自己的眼泪,什么都没有。
邓薇静静的听我说了很多话。邓薇说,她不能理解这种事,也不能明白,这些事为什么而存在。邓薇从小在南方长大,有着北方人少有恬静与多愁,但却不失洒脱。邓薇那天说了很多话,我也因此吃了她不少泪。不过好在邓薇哭一会儿就停一会儿,停一会儿就听我说话,说完就哭,如此循环。
邓薇脸上有很多浅浅的泪痕,在月光下好像一条条银线。我吻她的嘴,她没反对。这就是说,她的嘴唇很柔软,不再冷冰冰,而且分开了。以前我吻她的嘴唇,她总是漠然的回应。她说,那是因为她不是差生,差生才会吻的热情。现如今她已经逼我承认我们都是差生,再也不要我证明什么,那么邓薇的嘴唇自然也就分开了。那么她的内衣结构也不算什么问题。然后我们继续谈论过去的事。
邓薇说,合班之前,总有人逮着她看,看她勾人魂魄的妆容和身材,直到碰到我,对她熟视无睹。合班后,她把头发剪短,有些沾沾自喜,这样别人就很难再认出她,也很难再去看她。可我总是上课扭头,目光从上而下,从钟表落到她的头发。再从头发落到她的脸颊。
邓薇说,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个礼品盒,正在打开包装,于是她心花怒放,她终于解脱了一切烦恼,用不着再去想自己为什么是差生,到底什么是差生,以及其它费解的东西:我们为什么到人民公园来,来干什么等等。她也不知道什么叫告别,所以现在她把自己交到了我手里。
邓薇说,那天晚上,其父用极其沉重的语气,让她跪下,跪的久了,总让她的腿发软。所以她从家里带来了软软的身子,摊到我身上。当天晚上其父给班主任通了电话,邓薇说自己像个犯人,被押到审判庭里,家长和老师在电话里历数她的罪过。而她不能低下头认罪,也不能昂着头反抗。
邓薇说,那天晚上,跪到后半夜,鼻子已经再难抬起来了。她只能微微侧过头去,看着远处廊灯青白色的灯光,这时她正过头来,看见我的脸,她就朝我笑笑。这时她想,这真是个陌生的世界!这里发生了什么,她一点不了解。邓薇所了解的是,现在她是个铁证如山的差生。她跪在地上,好像背负着罪恶。可她又觉得有些淡然,我说她跪的太久,是真的有些晕了。
邓薇还说,那一瞬间,她又想起了在医务室前痛哭的时刻。那时她哭了又哭,总是哭不停。而痛苦也没有一点减小的意思。她哭了很久,总是不死心。她一直不死心,直到看到我手上的血因为她的泪而被慢慢褪去。这是她第一次面对我哭泣。但是以前她不相信会因为我而流下一滴眼泪。
邓薇说,这也是她的初恋。虽然被人称作差生,但她知道自己是清白无辜。她到现在还是无辜的。听了这话,我笑起来。但是她说,我们在干的事算不上罪孽。我们有一起学习,一起解决问题,一起吃耳光,也许过了二十年还会见面,她当然要让我尝尝她的眼泪了。所以就算是罪孽,她也不知罪在何处。更主要的是,她对这罪恶一无所知。
我说也许我的罪恶,才刚刚开始。说完这句话邓薇走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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