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我的姐姐》正在热映中,影片讲述了由于父母车祸身亡,留下成年的姐姐和年幼的弟弟,姐姐在实现自我与扶养弟弟的纠结中挣扎与成长的故事。
电影《我的姐姐》剧照姐姐是否必须抚养上大学之后才出生的弟弟这一话题,引发众多网友广泛讨论。
对此,有律师表示,根据法律对于监护的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承担。
若祖父母不具有能力,姐姐应承担该义务。姐姐在个人选择和法定义务之间,应该首先尽法定义务。
若姐姐确实想去读书,可以从有利于弟弟的角度出发委托他人监护。
或许,父母去世姐姐抚养幼弟,从法律层面,按照监护顺序来说, 抚养弟弟是法定义务,但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看待。
若姐姐自身也无法保证自己的生活来源,也可以按规定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正如,罗翔所说:“法律只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
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但是道德可能完全是另一码事,无论孩子是否成年都是无辜的,围绕家庭发生的意外事情或特殊情况,关键还是看父母。
二胎放开后,对于一些适龄生育的家庭而言,可以多一个选择,但如何处理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摒弃重男轻女的糟粕思想却是所有父母应该重视和关注的事情。
当然,这样的事情,如果突然降临到自己身上,肯定难以接受,本来面对未来与工作足以焦头烂额,还要扶养年幼的弟弟,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与工作,承担起这份重担与责任。
虽然古有长姐如母之说,但当下社会压力巨大,没有哪一份事情是容易承担的。
最近就有一个新闻冲上热搜,杭州一位女子跳河轻生,幸亏被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在群众的帮助下,将女子成功救了上来。
新闻截图原来轻生女子今年20岁,父母离异,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需要独自养活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她不堪重负,且轻生念头不止一次。
可见,扶养三个弟妹让她深感疲惫,这份重担让她无法看到生活的希望,也对未来的日子充满恐惧与无力,因为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单薄了,一个肩膀扛不起三个人的责任。
然而,所有的这些痛苦与难过,无人替她分担,只能独自承受。
没有谁天生是超人,也没有谁不渴望被爱与关怀,可是作为姐姐,多数情况就是被剥夺了很多自由与机会。
当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时,需要姐姐牺牲自己,换取弟弟妹妹念书的机会;当家里拆迁的时候,可能拆迁款只有弟弟哥哥份,就是没有姐姐的;可能家里的房产都留给弟弟,姐姐却没有。
父母可能觉得姐姐嫁人了是泼出去的水,不应该分娘家的财产;也可能姐姐比较能赚钱,需要多多接济家里与弟弟,做出牺牲与让步的永远都是姐姐。
图片来自网络或许,对于女性的不公与区别对待,受到最大的伤害往往可能来自最亲的人。
不管怎样,希望我们都能知道,也有能力去做自己,而后再考虑其他,这不是自私,也不是不孝顺。
这是对自己的尊重与珍惜。
有句话说:
时间并没有把我的伤口愈合,它只教会我,如何才能不再增加伤口。
期待每一位姐姐能有这样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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