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失策了,以己渡人,最终又得了教训。
做出离婚决定,最主要是得不到温暖,并且对他的人品产生了怀疑,进而发现,一个利己主义者是不具备让他人幸福的能力的。
得不到温暖,比如说他不会主动关怀,都是我说做什么他才会做。身怀六甲,他能扇你三巴掌;孩子婴儿期,他说奶长你身上,就该你管;成宿熬夜带病娃,喊他起来倒杯水给娃润润嗓子,他骂骂咧咧,“你牛逼!”;…太多这样的事了,也不想去提。
对他的人品产生了怀疑,是因为他数次扔家里的猫、暴打家里的猫,打到当场漏屎漏尿。于是怀疑,这样没有爱的人我要与他相守到老?后来看到“以母看子”的说法,那要以母看子,更没法看了,那个母自私自利,特别会爱自己。
但是即使做出离婚决定,我还是选择相信他,毕竟我是怎么做人的,跟人相处吃亏是福,对孩子全心付出,我想怎么着也影响了他吧,这是跟他原生家庭完全不同的处世观。
然而我错了。
离婚协议说的是房子归孩子,现金存款归我,其他钱各归各(即使这样,我也没占多大便宜,他的住房公积金卡里比我多十多万,因为平时用钱我习惯先用我的,他比较护钱)。我以为他会看在我对孩子的份上,身体不好的份上,这二十年贴心肝胆的份上…大大方方,就像《三十而已》里的钟晓芹丈夫陈屿那样,在离婚的关键时刻,爱护妻子,爽快地把所有财产留给妻子。
结果,人家只给我八万,并且咬定家里存款就这八万。
确实,我从来不管钱,他也从来对我守口如瓶。但不代表我是傻子,家里有多少钱我还是猜到的。
后来,他逼不得已说了实话,我知道他还是至少少说了三四万。我没有捅破。
但他还是只愿意给我八万。这样算的话,家里的房子归孩子,其他钱就成了他大半我小半,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他比我多七万的样子。我这性格,吃亏就吃亏吧,总觉得人在做,天在看,不想争,不爱争。
想这半生,真是不甘,全心全意倾尽所有,换取的是不值得。
但是他这么做,更坚定了我离婚决定的正确性,这真的是我活了43年来第一次做的最正确的决定。这一点,足以让我心满意足。
我把微信上的聊天记录都删掉了,那副嘴脸真的恶心到我了。本来想着,孩子说他“不是个好丈夫,但不坏,只是个中国普遍的一般的男的”,我当时也认同,说爸爸不坏。我想着把他的真面目给孩子看的,但是我还是删了。我自己知道就行了。其他的,还是那句,人在做,天在看。
真是,三观不同,沉默即可,与人品不咋地的人说话,真的是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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