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于《百年孤独》,感慨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于是我认识了这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马尔克斯,几年前在某一推文上看到有他的自传便毫不犹豫得收在囊中。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实话说,我的感觉是:怎么这么像以前老师让我们切不可运用的“流水账”式写法,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确实是把我看懵了。坚持看完,也没有什么被触动的地方,只觉得是一本自传,仅此而已。但是前段时间,我又重新翻阅了这本书,我才意识到,以前的我是错得有多离谱!明明是一块宝玉,我却以为它是平平无奇的石头。
这是一部马尔克斯自己讲述且唯一的自传,书中以一句:“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开头,全篇不断闪回作者的各种经历与往事,也表达了自己对于生活的思考,称其为“百年孤独”的解码书毫不为过,马尔克斯总是善于把自己的生活写成小说,震惊读者。他在书中写道“要么写作,要么死去”,认真看完你会发现这句话没有一点夸张成分。从他童年时期的荒诞诡异,他青年时期的穷困潦倒,经历过的国家各种历史事件上演,有着写作天赋的马尔克斯又怎能对这些无动于衷?不仅描述了自己的生活,更是让我们看到了更为丰富的史实。
当我们体验过人生百态之后,是否初心仍在?经历过跌宕起伏之后,是否依旧热情?马尔克斯说: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所以,他把自己讲述了出来。回想我们自己,且不说从前,可能是上周甚至是昨天的事情我们都没有办法清晰回忆。这么长的一条时间线索,作者是如何能够写得这样动容呢?也许就是那份无关一切的热忱吧,不奢望生活可以给我们多大的欢声笑语,但我们应该懂得在生活中找寻热爱。马尔克斯在全书中一直在悄悄得告诉我们:热爱生活,是最大财富。
这本书带给我们不仅有他作品背后的秘密,还有关于生活的思考,也不乏他眼中的南美历史。其实,他还尚未完成,还有两卷因身体原因没能继续,但是这本第一卷,就已经给我们太多太多,可能我的拙劣语言无法表达这本书所带给读者的震撼力,只能留待您去细细品味。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应该是全书给我最大力量的一句话了,谢谢马尔克斯用自己的生命告诉我们,生活无论如何变换,它仍值得我们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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