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想是要成为作家,这是一个执念。根置心里,从未放弃,即使很久没有写过一个字,即使生活艰难到崩溃,但也从来没想过放弃。
以前的时候说梦想,别人会一脸祟拜,觉得你就是一个有大好前程的人。瞬间就光芒万丈。如果现在说有梦想,多数会招来别人的嗤笑,或者不屑,更有甚者会把我当个二傻子。被否定惯了渐渐的不说了,现在的人谁还在说梦想呢?别人都以为你不正常。
然后呢?就是有口气地活着。随普世的价值观,入大流,说俗话,办俗事。别人会以为你是正常了,可是自己明白,活成了自己都讨厌的样子。曾经的诗情画意,小骄傲。都随着岁月泯灭成了一地鸡毛。
但执念会一次又一次的警醒着自己,让心不得安宁。
执念虽深藏于心,但会露于形。
因为,有文字情怀的人,会比一般的人,更多了些风花雪月的情愫,更多一份常人不及的孤傲,不屑于世故,不屑于庸常。
萌生梦想的时候,是个13岁的懵懂小女孩,在此之前写作文都是被老师批,象记流水账,老师批评的时候,心里蛮不服气的,暗怨。都照你说的写了,时间,地点,人物,要怎么写才算写作文呢?常常心生不满。
直到那年暑假,哥哥的同学寄居在我家。带了好大一摞连环画,还有小说。他拿来给哥哥看的,哥哥不喜欢,却成了我的盛宴。
在一本小说里,有一篇文章,写的是夏天葡萄架下的故事。至今还记得。从搭葡萄架到在葡萄架下讲故事,娓娓道来,很有感染力。
想到要开学了,暑假作文一篇没完成。又怕写流水账作文交不了差,于是仿写了一篇作为暑假作业,结果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里朗读。当时那个小得意,心里想,这写作文也不难嘛!
因为老师的表扬,心里美了好多天,仿佛开窍一样,以后写出的作文都能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这大大的提升了写作兴趣。
从此以后,对文字产生了极致的热爱。旧报纸,旧书,爸爸发的半月谈,党员文摘。以及只要有文字的小纸片,也会被我捡起来,悉心细读。
文字之美,拉开了现实和梦想的距离。文学的世界才是美的世界。文学之意境,在豆蔻少女的心上,推开了外面世界的一扇窗。
那时并不懂得所谓的三观。但是确实是那时,形成了我对世界的所有认知。
影响最深的,是琼瑶的言情小说,虽然现在很多人抨击她毒害女性思维,但是,当时他确实带给了我,甚至是我们这一代女人对爱情的重新定义。
也让我勾出了许多的浪漫情怀,我也可以成为她那样的写作者。
两情相悦,轰轰烈烈,这才是爱情本来的样子吧。
那时候,觉得父辈们根本就不懂得爱情。搭火过日子,传宗接代的意义更多于感情吧!生活,也不能算作生活,仅仅只能算,活着而已。
在那乏味的,枯燥的日子里。在除了干活吃饭,生孩子的规则里。总有人去撕开规则的口子袒露人性的真实需求。
在人性被极端压抑的年代,情爱是捂着的,羞于出口的。被打压,被唾弃的。
彼时,不懂爱情。但又只能看到爱情。没经历生活磨难,也不知道生存的代价。也看不透人性之善恶。只凭一腔孤勇,要批判,要揭露,要争取。
热衷于写小说,每晚熬夜到深夜,只为早上去和同学交换,看各自的写作成果,那时候是真的勤奋。点上煤油灯,都可以写字到天亮。
那时候也有电灯。但是照电灯会被挨骂。父母很节约,他们不许照电灯。即使做作业,也会被要求天黑以前必须的完成。不然只能等早上早起床赶作业。他们要是知道我在不务正业那还不打死算了。
然后就自己想了个办法,用书页把灯光挡住,一不小心写到天亮。
当然,这样的结局是成绩下降厉害,还严重偏科,没有考上高中。离开了学校,小说写得七零八落。没人看还遭到嘲笑。
但这有什么呢?青春年少,意气风发。我可以继续我的梦想,以为前路都是鲜花着锦。
在学校里,可以笑,可以闹,可以异想天开。离开学校意味着长大成人。所有的成长都是有代价的。
终于长大,生活就这样在眼前展开,以为满满都是自己的世界,可以为所欲为。生活却是谜语,不到最后无法知道谜底。明白过来却是走叉了道。
所以一路走来,在生活里颠浮,完败于生活。就如贾宝玉对嫁人以后的女人的评出。眼睛里再也没有灵气,全成了死鱼眼珠子。
很久很久拿不起笔。虽然心心念念记得还有未完成的使命。但不能自律,流于杂事之中。又想得太多做得太少,让自己找不到不快乐。孤独自处时候会想起,梦想还在,象一束微光警示着与我渐行渐远。
有时候也会问自己,我真的会放弃吗?我真的要放弃吗?放弃也许要快乐一点吧!
有一次忍不住问老公,我是不是真的不能实现我的梦想了。
这一次他倒没有嘲笑我,很委婉的说,你呢!就是想法太多了,没有读多少书,也没有什么文化。那都是有文化的人做的事。你就算了吧,踏实过日子多好,非要去硬拼。自己有多少墨水你不知道啊!
我看着他竟无言以对。
不能去之,无能继续,心灰不已。这才是我不快乐的根本吧。对无能的愤怒。几十年了,就是孕育一个生命,也该长大成人啦,长叹一声。
幸好,现在遇到了齐悦梦想社群,遇到了一群为梦随时扬帆的人,重燃激情。
文学之路真的是一条孤独之路,但又有这么多人义无反顾。写作,是一个人孤独的狂欢。文字让灵魂柔软。
莎士比亚说,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