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在《齐物论》中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意即天地万物与我是一个整体,整体观是庄子看待宇宙人生问题的出发点。但我们要问,人与天地万物难道不是一个整体吗?你说它是一个整体,它是一个整体,你说它不是一个整体,它事实上也是一个整体,因此,庄子说这句话,难道不是废话吗?
问题的关键在于,虽然天地万物与人是一个整体,但世上有谁能以整体的观念来看待对方呢?就以眼下俄罗斯与乌克兰的战争为例,俄乌双方的眼中有对方吗?俄乌之外的各方势力眼中有他人吗?包括俄乌在内的各方都在精心算计着自己的利益。这个世界是分裂的世界,有谁以整体的眼光来关心这个世界?
庄子生活的战国时代是一个乱世,强凌弱,众暴寡,城头变幻大王旗,你方唱罢我登场。庄子痛心疾首,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生活在一片天空下吗?你们拿着刀枪开抢,不也是时刻担心着中了他人的埋伏,成了别人的刀下鬼吗?
庄子看问题看得深刻,当强调整体的时候,你是不是以整体的名义来反整体呢?比如俄罗斯以俄罗斯整体利益的名义,发动对乌克兰的“特别军事行动”,而乌克兰以乌克兰整体利益的名义,不断冲撞俄罗斯人的底限。
庄子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然是一个整体,难道还有话可说吗?我们用语言来确定某事物,事物之间就有了分别了。比如说,我指着一朵花说,这是朵玫瑰花。它之所以是玫瑰花,是因为世界上还有其它的花,如果世界上没有其它的花,玫瑰花就不存在。但世界上真的有各种各类的花吗?不过是花而己,你非要说这是玫瑰花,那是牵牛花……那是你的心起了分别。因此,如果世界是一,有什么可说的呢?没什么可说,一就是一,有可说反而就是二了。
但庄子又说:“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什么意思?刚才不是在说“既然是一个整体,还有话可说吗?”怎么这会又说“难道无话可说吗?”到底让人说不是不说?
请注意庄子的用词。前一句是“既已为一矣…”,后一句是“既已谓之一矣…”前者是“为一”,后者是“谓之一”,意思差别很大。“为一”,是说世界是个自然的整体,不管你说它是整体,还是你说它不是一个整体,对它都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整体。“谓之一”,是说它是一个整体,既然是“说”它“是一个整体”,怎么能够不让人说呢?
能人让说,那么,“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一”,指那个自然的整体,“言”,指用语言说出来的那个整体。自然的整体与那个用语言说出来的那个整体是一回事吗?当然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人类所认识的那个整体与那个本真的整体不是一回事,因此,“一与言为二”,那个本真的整体与人类所说的那个整体是两个东西。
“二与一为三”又是什么意思呢?要理解这句话,关键在于理解这里的“二”指什么?这里的“二”不能简单的理解成一与一的两个数量的相加。
举个例子,一杯水与虽一杯水相结合,还是两杯水。但一杯水与一杯沙子相结合,结果会是两杯水或是两杯沙吗?肯定都不是,而是成了一些水和沙的混和物,也就是产生了“三”。
“二与一为三”中的“二”,一个是那个本真的“一”,一个是人类所认识的“一”,这两个“一”的混合,它们就产生新东西了,这个新东西,就是“三”。
“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这个“三”产生的关键,是因为本真的“一”与人类认识的“一”不一致,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个差别是什么?谁能够知道?“巧历”者,聪明人也。聪明人都不能搞清楚,何况凡人呢?
“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这里的“无”,指那个本真的“一”。这个本真的“一”没有比较之物,它是绝对的、无限的、永恒的,无差别的,所以称它为“无”。人类对“无”的认识,就是“二”,这个认识是相对的、有限的、短暂的,存在差别的,从与“无”相比较的角度来说,它就是“有”。从“无”推至“有”,从“有”又到了“三”,那么从“有”推至“有”,那有多少呀!
从“有”推至“有”是什么意思呢?“有”是对“无”的认识,而“有”是对“有”的认识。举例言之,庄子之言是对“无”的探讨与研究,成就了他的一家之言。后世好庄者,每个人都从庄子的言论中得出自己的体会,一千人读庄子,有一千种结论,一万人读庄子,有一万种结论。大千世界,如果人人从自心出发,有多少种理论、多少种思想?
“无适焉,因是已。”庄子感慨,不要推啦,从“有”到“有”,越推越多,越推分岐越大,不如回到那个“无”,那个本真的“一”。
但是那个“一”,谁又能说的清楚呢,谁说的是真理呢?没有谁能掌握真理,但人类的劣根性在于,人人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理!
人类因此分裂,因此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为了维护自己的真理,证明自己的真理,起初口舌相争,接着拳脚相加,继之刀枪棍棒、坦克飞机……
目前,最令人忧心的国际事件就是俄乌战争,各方势力如果不能以“一”来看世界……
这个世界会好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