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苍梧王 元徽四年 476年
二月,魏馮太后內行不正,以李弈之死怨顯祖,密行鴆毒,夏,六月,辛未,顯祖殂。壬申,大赦,改元承明。葬顯祖於金陵,謚曰獻文皇帝。
魏大司馬、大將軍代人萬安國坐矯詔殺神部長奚買奴,賜死。
戊寅,魏以征西大將軍、安樂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宜都王目辰為司徒,南部尚書李言斤為司空。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復臨朝稱制。以馮熙為侍中、太師、中書監。熙自以外戚,固辭內任;乃除都督、洛州刺史,侍中、太師如故。
顯祖神主祔太廟,有司奏廟中執事之官,請依故事皆賜爵。秘書令廣平程駿上言:「建侯裂地,帝王所重,或以親賢,或因功伐,未聞神主祔廟而百司受封者也。皇家故事,蓋一時之恩,豈可為長世之法乎!」太后善而從之,謂群臣曰:「凡議事,當依古典正言,豈得但修故事而已!」賜駿衣一襲,帛二百匹。
太后性聰察,知書計,曉政事,被服儉素,膳羞減於故事什七八;而猜忍多權數。高祖性至孝,能承顏順志。事無大小,皆仰成於太后。太后往往專決,不復關白於帝。所幸宦者高平王琚、安定張祜、杞嶷、馮翊王遇、略陽苻承祖、高陰王質,皆依勢用事。祜官至尚書左僕射,爵新平王;琚官至征南將軍,爵高平王;嶷等官亦至侍中、吏部尚書、刺史,爵為公、侯,賞賜巨萬,賜鐵券,許以不死。又,太卜令姑臧王睿得幸於太后,超遷至侍中、吏部尚書,爵太原公。秘書令李沖,雖以才進,亦由私寵,賞賜皆不可勝紀。又外禮人望東陽王丕、游明根等,皆極其優厚,每褒賞睿等,輒以丕等參之,以示不私。丕,烈帝之玄孫;沖,寶之子也。
太后自以失行,畏以議己,群下語言小涉疑忌,輒殺之。然所寵幸左右,苟有小過,必加笞棰,或至百餘;而無宿憾,尋復待之如初,或因此更富貴。故左右雖被罰,終無離心。
七月,甲辰,魏主追尊其母李貴人曰思皇后。
十一月,戊子,魏以太尉、安樂王長樂為定州刺史,司空李訢為徐州刺史。
宋顺帝 升明元年 477年
春,正月,乙酉朔,魏改元太和。
己酉,略陽氐王元壽聚眾五千餘家,自稱沖天王;二月,辛未,魏秦、益二州刺史尉洛侯擊破之。
三月,庚子,魏以東陽王丕為司徒。
夏,四月,丁卯,魏主如白登;壬申,如崞山。
七月,魏京兆康王子推卒。
八月,丙子,魏詔曰:「工商皁隸,各有厥分;而有司縱濫,或染流俗。自今戶內有役者,唯止本部丞;若有勳勞者,不從此制。」
九月,乙酉,魏更定律令。
冬,十月,氐帥楊文度遣其弟文弘襲魏仇池,陷之。
初,魏徐州刺史李言斤,事顯祖為侖部尚書,信用盧奴令范檦。言斤弟左將軍瑛諫曰:「檦能降人以色,假人以財,輕德義而重勢利;聽其言也甘,察其行也賊,不早絕之,後悔無及。」言斤不從,腹心之事,皆以語檦。
尚書越黑,與言斤皆有寵於顯祖,對掌選部。言斤以其私用人為方州,黑對顯祖發之,由是有隙。頃之,言斤發黑前為監藏,盜用官物,黑坐黜為門士。黑恨之,寢食為之衰少;逾年,復入為侍中、尚書左僕射,領選。
及顯祖殂,黑白馮太后,稱言斤專恣,出為徐州。范檦知太后怨言斤,乃告言斤謀外叛。太后征言斤至平城問狀,言斤對無之,太后引檦使證之。言斤謂檦曰:「汝今誣我,我復何言!然汝受我恩如此之厚,乃忍為爾乎!」檦曰:「檦受公恩,何如公受李敷恩!公忍之於敷,檦何為不忍於公!」言斤慨然歎曰:「吾不用瑛言,悔之何及!」趙黑復於中構成其罪,丙子,誅言斤及其子令和、令度;黑然後寢食如故。
十一月,癸未,魏徵西將軍皮歡喜等三將軍帥眾四萬擊楊文弘。
丁亥,魏懷州民伊祁苟自稱堯後,聚眾於重山作亂;洛州刺史馮熙討滅之。馮太后欲盡誅闔城之民,雍州刺史張白澤諫曰:「凶渠逆黨,盡已梟夷;城中豈無忠良仁信之士,奈何不問白黑,一切誅之!」乃止。
十二月,魏皮歡喜軍至建安,楊文弘棄城走。
加北秦州刺史武都王楊文度都督北秦、雍二州諸軍事,以龍驤將軍楊文弘為略陽太守。壬寅,魏皮歡喜拔葭蘆,斬文度。魏以楊難當族弟廣香為陰平公、葭蘆戍主,用詔歡喜築駱谷城。文弘奉表謝罪於魏,遣子苟奴入侍。魏以文弘為南秦州刺史、武都王。
升明二年 478年
二月,丁亥,魏主如代湯泉;癸卯,還。
宕昌王彌機初立。三月,丙子,魏遣使拜彌機征南大將軍、梁、益二州牧、河南公、宕昌王。
夏,四月,甲申,魏主如崞山;丁亥,還。
五月,魏禁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不顧氏族,下與非類婚偶;犯者以違制論。
魏主與太后臨虎圈,有虎逸,登閣道,幾至御座,侍衛皆驚靡;吏部尚書王叡執戟御之,太后稱以為忠,親任愈重。
六月,丁酉,以輔國將軍楊文弘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
庚子,魏皇叔若卒。
十一月,魏馮太后忌青州刺史南郡王李惠,誣雲惠將南叛;十二月,癸巳,誅惠及妻並其子弟。太后以猜嫌所夷滅者十餘家,而惠所歷皆有善政,魏人尤冤惜之。
是歲,魏懷州刺史高允以老疾告歸鄉里,尋復以安車征至平城,拜鎮軍大將軍、中書監;固辭,不許。乘車入殿,朝賀不拜。
齐太祖高帝 建元元年 479年
二月,辛巳,魏太皇太后及魏主如代郡溫泉。
己亥,魏太皇太后及魏主如西宮。
三月,丙申,魏主如崞山。
魏主還平城。
魏秦州刺史尉洛侯、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長安鎮將陳提等皆坐貪殘不法,洛侯、目辰伏誅,提徙邊。
又詔以「候官千數,重罪受賕不列,輕罪吹毛髮舉,宜悉罷之。」更置謹直者數百人,使防邏街衢,執喧斗而已。自是吏民始得安業。
八月,乙亥,魏主如方山;丁丑,還宮。
九月,壬子,魏以侍中、司徒、東陽王丕爲太尉,侍中、尚書右僕射陳建爲司徒,侍中、尚書代人苟頹爲司空。
己未,魏安樂厲王長樂謀反,賜死。
庚申,魏隴西宣王源賀卒。
十二月,是歲,魏詔中書監高允議定律令。允雖篤老,而志識不衰。詔以允家貧養薄,令樂部絲竹十人五日一詣允以娛其志,朝晡給膳,朔望致牛酒,月給衣服綿絹;入見則備幾杖,問以政治。
契丹莫賀弗勿干帥部落萬餘口入附於魏,居白狼水東。
建元二年 480年
春,正月,魏廣川王略卒。
夏,四月,辛巳,魏主如白登山;五月,丙申朔,如火山;壬寅,還平城。
秋,七月,辛亥,魏主如火山。
八月,甲辰,魏主如方山;戊申,游武州山石窟寺。庚戌,還平城。
十二月,是歲,魏尚書令王睿進爵中山王,加鎮東大將軍;置王官二十二人,以中書侍郎鄭羲爲傅,郎中令以下皆當時名士。又拜睿妻丁氏爲妃。
建元三年 481年
正月,己卯,魏主南巡,司空苟頹留守;丁亥,魏主至中山。
二月,魏主自中山如信都;癸卯,復如中山;庚戌,還,至肆州。
沙門法秀以妖術惑眾,謀作亂於平城;苟頹帥禁兵收掩,悉擒之。魏主還平城,有司囚法秀,加以籠頭,鐵鎖無故自解。魏人穿其頸骨,祝之曰:「若果有神,當令穿肉不入。」遂穿以徇,三日乃死。議者或欲盡殺道人,馮太后不可,乃止。
三月,辛酉朔,魏主如肆州;己巳,還平城。
魏法秀之亂,事連蘭台御史張求等百餘人,皆以反,法當族。尚書令王睿請誅首惡,宥其餘黨。乃詔:「應誅五族者,降爲三族;三族者,門誅;門誅,止其身。」所免千餘人。
夏,四月,己亥,魏主如方山。馮太后樂其山川,曰:「它日必葬我於是,不必祔山陵也。」乃爲太后作壽陵,又建永固石室於山上,欲以爲廟。
魏任城康王雲卒。
六月,甲辰,魏中山宣王王睿卒。睿疾病,太皇太后、魏主累至其家視疾。及卒,贈太宰,立廟於平城南。文士爲睿作哀詩及言耒者百餘人,及葬,自稱親姻、義舊,縗絰哭送者千餘人。魏主以睿子中散大夫襲代睿爲尚書令,領吏部曹。
戊午,魏封皇叔簡爲齊郡王,猛爲安豐王。
七月,楊文弘遣使請降,詔復以爲北秦州刺史。先是,楊廣香卒,其眾半奔文弘,半奔梁州。文弘遣楊後起據白水。上雖授以官爵,而陰敕晉壽太守楊公則使伺便圖之。
九月,魏尉元、薛虎子克五固,斬司馬朗之,東南諸州皆平。尉元入爲侍中、都曹尚書,薛虎子爲彭城鎮將,遷徐州刺史。時州鎮戍兵,資絹自隨,不入公庫。虎子上表,以爲:「國家欲取江東,先須積穀彭城。切惟在鎮之兵,不減數萬,資糧之絹,人十二匹;用度無准,未及代下,不免饑寒,公私損費。今徐州良田十萬餘頃,水陸肥沃,清、汴通流,足以溉灌。若以兵絹市牛,可得萬頭,興置屯田,一歲之中,且給官食。半兵芸殖,餘兵屯戍,且耕且守,不妨捍邊。一年之收,過於十倍之絹;暫時之耕,足充數載之食。於後兵資皆貯公庫,五稔之後,谷帛俱溢,非直戍卒豐飽,亦有吞敵之勢。」魏人從之。虎子爲政有惠愛,兵民懷之。會沛郡太守邵安、下邳太守張攀以贓污爲虎子所案,各遣子上書,告虎子與江南通,魏主曰:「虎子必不然。」推按,果虛,詔安、攀皆賜死,二子各鞭一百。
十月,魏中書令高閭等更定新律成,凡八百三十二章;門房之誅十有六,大辟二百三十五,雜刑三百七十七。
建元四年 482年
三月,庚辰,魏主臨虎圈,詔曰:「虎狼猛暴,取捕之日,每多傷害;既無所益,損費良多,從今勿復捕貢。」
秋,七月,魏發州郡五萬人治靈丘道。
九月,氐王楊文弘卒。諸子皆幼,乃以兄子後起爲嗣。九月,辛酉,魏以後起爲武都王,文弘子集始爲白水太守。既而集始自立爲王,後起擊破之。
魏以荊州巴、氐擾亂,以鎮西大將軍李崇爲荊州刺史。崇,顯祖之舅子也。將之鎮,敕發陝、秦二州兵送之,崇辭曰:「邊人失和,本怨刺史。今奉詔代之,自然安靖;但須一詔而已,不煩發兵自防,使之懷懼也。」魏朝從之。崇遂輕將數十騎馳至上洛,宣詔慰渝,民夷貼然。崇命邊戍掠得齊人者悉還之,由是齊人亦還其生口二百許人,二境交和,無復烽燧之警。久之,徙兗州刺史。
兗土舊多劫盜,崇命村置一樓,樓皆懸鼓,盜發之處,亂擊之;旁村始聞者,以一擊爲節,次二,次三,俄頃之間,聲布百里;皆發人守險要。由是盜發無不擒獲。其後諸州皆效之,自崇始也。
十一月,魏高祖將親祀七廟,命有司具儀法,依古制備牲牢、器服及樂章;自是四時常祀皆舉之。
齐武帝 永明元年 483年
三月,庚子,魏主如崞山;壬寅,还宫。
闰月,癸丑,魏主后宫平凉林氏生子恂,大赦。文明太后以恂当为太子,赐林氏死,自抚养恂。
五月,戊寅朔,魏主如武州山石窟佛寺。
秋,七月,丁丑,魏主及太后如神渊池。甲申,如方山。
冬,十月,丙寅,遭骁骑将军刘缵聘于魏,魏主客令李安世主之。魏人出内藏之宝,使贾人鬻之于市。缵曰:“魏金玉大贱,当由山川所出。”安世曰:“圣朝不贵金玉,故贱同瓦砾。”缵初欲多市,闻其言,内惭而止。缵屡奉使至魏,冯太后遂私幸之。
十二月,癸丑,魏始禁同姓为婚。
魏秦州刺史于洛侯,性残酷,刑人或断腕,拔舌,分悬四体。合州惊骇,州民王元寿等一时俱反。有司劾奏之,魏主遣使至州,於洛侯常刑人处宣告吏民,然后斩之。
齐州刺史韩麒麟,为政尚宽,从事刘普庆说麒麟曰:“公杖节方夏,而无所诛斩,何以示威!”麒麟曰:“刑罚所以止恶,仁者不得已而用之。今民不犯法,又何诛乎?若必断斩然后可以立威,当以卿应之!”普庆惭惧而起。
——《通鉴 宋纪十六&齐纪一 苍梧王下 顺帝 太祖高帝 世祖武帝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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