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brews 11:1
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1. orro fides est rerum sperandarum substantia, demonstratio eorum quae non videntur.
“1. 信就是……”
把这句经文当作11章的开头是很不明智的,这分离了上下文内容;因为使徒写这节经文的目的是证明他先前所说的“必须忍耐”。作者引用哈巴谷书为证——义人因信得生;现在他又证明其余的部分——信心也绝不能与忍耐分离。那么,作者所表达内容的顺序是:“我们若不忍耐,就不能得蒙救赎,因为先知宣告说,惟义人因信得生;而信心所引导我们去的,是我们尚未得享的;因此,其中必须包含忍耐。” 故而这段论述的前提是,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等。此外,这里显然还有一个巨大的误导,就是有人认为此处的经文在对信心作一个精准的定义;使徒并非在这里解释何为信心,而是按着此处的写作目的,选取了信心的部分含义来进行表述,即信心总与忍耐有关。下面,让我们来考察圣言。
作者把信心称为一种根基(hypostasis),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所盼望并不是已经拥有在手的,而是仍未向我们显现的,或者至少说,我们离得享其乐之日尚有距离。使徒在这里的教导与罗马书8:24是一样的,即所盼望的并不是所见的,我们由此得出结论:必须忍耐等候。因此,使徒在这里提醒我们,信心不是关乎现在的事,而是关乎所等候的事。这并不妨碍信心的力量与美好——作者说,信心,是一种根基,是一种支撑,或者说是我们所站立的基础——支撑着什么?支撑着那些尚未到来、如今我们还未真正拥有的,且远超乎我们认识的。
同理,我们也如此理解后半句经文,即作者称信心是一种未见之事的证据或确据;因确据使事物出现或显明,通常指向我们感观的对象。
二者看似不相合,然而当我们谈及信心,却又是完美相和谐;因为圣灵向我们显明隐藏之事,那些我们本不能感知的知识:我们得到了永生的应许,但是我们仍然是会死的;我们必会有欣喜的复活,然而我们仍日渐衰残;我们被称义,罪却仍在我们里面;我们听到说自己应是喜乐的,却常常活在许多愁苦中;我们得到了一切美好丰盛的应许,却仍然常常饥渴;主宣告说他必快来,但似乎又在我们向他哭求时掩耳不听。若无盼望的支撑,若无上帝圣言与圣灵的光照,从而使我们的心思意念在世界之上,脱离黑暗,我们会变成怎样?因此,信心正是所盼之事的实底或根基,以及未见之事的证据。奥古斯丁有时会把确据表达为“确信”,我并不反对这一点,这种译法忠诚地表达了使徒教导的含义;不过,我倾向于使用“确据”,因为这更贴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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