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在办公室读亦舒的《我的前半生》,书是昨天下午拿到手的,和好友换书看,说是一个月后要还回去,所以我唯恐我的懒病一发不可收,赶紧拾起来看,我对看书这件事是情有独钟的,彩绘本,书的封面很舒服,每一页的文字也不多,看起来不费事,不像红楼梦,看啊看啊,越翻越有劲儿,文字简单,没有过分华丽的词藻,但是情感特别真实,能引起我对事件的思考,主人公的性格特点也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共鸣的点。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子君,和鲁迅那部书的主人公一样,遭遇了婚姻的不幸,但便是大大不同的结局,这本书里的子君,大大有新时代女性的样子,活得还算多姿多彩,但我总觉得她过得并不快乐,始终忘不了涓生,但是又有一身傲骨,不屑憎恨亦不愿回头,最后有幸遇到翟君,总觉得失去了该有的热情,但是对她无疑是最好的结局了。
其实读这本书的时候,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子君对人的情感认知得太过清楚,对于傲娇的人来说,对于人性的劣根性认知得越清楚,心里就越有疙瘩,就越快乐不起来,因为对情感太较真了。我觉得子君这一点像极了自己,在社会中,我希望自己能想子君一样刚强,又难得糊涂。
读亦舒《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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