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跟单位请假了,又帮老二请了假,带着他去市中医院看医生。我家离中医院比较远,坐地铁要一整个小时。为了不浪费时间,我特意给老二带了一本书《小王子》。刚上地铁,许久不坐地铁的他十分好奇。一会儿叫我看这,一会儿叫我看那。他看腻了,觉得有点无聊的时候,我拿出来《小王子》,我读给他听,他也不反感。虽然地铁里挤满了人。嘈杂声很大,但我还是努力读给他听。老二时而瞄向书本,时而听我读,时而看着周围的人群和窗外闪过的事物……他并不专注。我以为他没听,于是,我问他:“我不读了好吗?”他却回答我:“继续读吧!”我只好继续读书,读着读着,我竟然情不自禁地被书吸引住了。太好看了,太有趣了!我不管老二有没有听我读。我自己自顾自地读起来。我的读书声渐渐停止,我对老二说:“这本书太好看了,妈妈先读哈!待会儿去了医院,我再给你读。地铁里太吵了。”老二同意了。我贪婪地读起来,是不是盯着老二问:“到站了记得提醒我哈!”
记得大学时,应该是二十年前了,刘铁芳老师曾在课堂上讲过《小王子》,讨论狐狸和小王子之间相互驯化的情节。他想以在课堂上讨论经典著作的方式把我们引向经典的殿堂。可惜那时的我状态不佳,并没有真正认真读过此书。再读这本书应该是去年在牛山公园前门的亭子下,当时老二在上主持课,我则要牛山公园前门亭子下边读边等。我读完之后,竟然完全忘记了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我惊呼自己为何这么快就忘记了。我想,这应该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记性差,而应该是我没有及时写下读后感,没有像昨天那样一气呵成地读完一本书,也没有与其他人共读一本书。我记得那时我读过《小王子》,是否读完一整本书,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是什么……我并不知道。我记得里面的这句话“事情的真相只有用心才能发现,眼睛是看不见本质性的东西”。
可见,那时,我依然没有学会真正读书。我顶多算个碰过这本书的人,或者记住这本书名字的人。多么让人汗颜。早几天老大在认真地读这本书,她问我书里有个地方不懂,我竟然不懂装懂的敷衍着回应她。因为书里讲的内容我一丁点儿也记不起来了。那时我的内心是多大心虚啊。又过几天,在办公室讨论这本书时,娟说这本书适合大人读,我也在装着读过这本书的样子,心虚地回应:或许也适合小孩子,或许小孩子看得更懂。其实,那时,这本书里讲的什么内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昨天,当我被《小王子》迷住的时候,我竟然一口气想把它读完。换地铁站的时候,我也在读,到了医院,我跟老二如饥似渴地一起读。我们在医院排队等医生叫号地时候,我们还在旁若无人地读。最终,我们在医生叫我们号前几分钟读完整本书。我和老二欣喜若狂。最开心地是我。我终于知道了整本书讲的是什么内容啦。我终于第一次用最短的时间(两个小时)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小王子》。作者在沙漠里遇见了小王子,听了他讲自己在几个星球旅行的经历,听他讲他与他的星球上那朵玫瑰闹别扭的故事。小王子来到地球之后遇见了许多玫瑰,他认识到他的那朵玫瑰跟别的玫瑰的不同,在与狐狸谈话和相互驯化中,小王子认识到“建立联系”“彼此需要”“相互付出”才是真正的驯化。而他跟他的玫瑰已经彼此驯化,就像他跟狐狸彼此驯化一样。当两个人彼此驯化之后,他们会成为对方的独一无二。再后来,作者与小王子一起经历着在沙漠里找水,在找水的过程中领悟到:“事情的真相只有用心才能发现,眼睛是看不见本质性的东西”。当两个人彼此驯化的时候,我们不能被外貌所迷惑,因为本质性的东西看不见的,只能用心体会到。人们在沙漠找水,沙漠的迷人和发光之处,正在于人们心里以为某天可以在沙漠某处找到一口井。正式这寻找井的过程使沙漠变得如此迷人。我和小王子领悟到“无论是宅子、还是星星和沙漠,使它们变美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读完整本书,我依然不能很好的理解狐狸说的“驯化”和“本质性的东西是看不见的”彼此之间有什么联系。或者说,我在尝试找它们之间的联系。我又何必去纠结它们之间是否真的有联系呢!或者,似懂非懂的读完更有趣,它给我留下遗憾,它提醒我,几年之后我得再重读,才能发现他们之间隐藏的秘密。也许,这就是经典的魅力:常读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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